宋史 卷一百六十二
宋史 巻一百六十二‧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枢密院
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凡侍衞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以升拣、废置掲帖兵籍;有调发更戍,则遣使给降兵符。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将领路分都监、縁边都巡检使以上。大事则禀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则拟进,其付授者用札。先具所得㫖,关门下省审覆。面得㫖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㫖,并留为底。惟以白纸录送,皆候报施行。其被御宝批㫖者,即送门下省缴覆。应给诰者,关中书省命词。即事干大计,造作、支移军器,及除都副承㫖、三衙管军、三路沿边帅臣、太仆寺官,文臣换右职,仍同三省取㫖。
宋初,循唐、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院在中书之北,印有「东院」、「西院」之文,共为一院,但行东院印。而职事条目颇多。神宗初政,迺省其务之细者归之有司,而增置审官西院,专领合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差遣。官制行,随事分隶六曹,专以本兵为职,而国信、民兵、牧马总领,仍旧隶焉。旧分四房,曰兵,曰吏,曰戸,曰礼,至是厘正,凡分房十。其后,又增支马、小吏二房。
凡房十有二:曰北面房,掌行河北、河东路吏卒,北界边防、国信事。曰河西房,掌行陕西路、麟、府、丰、岚、石、隰州、保德军吏卒,西界边防、蕃官。曰支差房,掌行调发军,湖北路边防及京东、京西、江、淮、广南东路吏卒,迁补殿侍,选亲事官。曰在京房,掌行殿前歩军司事,支移兵器,川陕路边防及畿内、福建路吏卒,军头、皇城司衞兵。曰教阅房,掌行中外校习,封桩阙额请给,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曰广西房,掌行招军捕盗赏罚,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而禁军转员,则各随其房之所领兵额治之。曰兵籍房,掌行诸路将官差发禁兵、选补衞军文书。曰民兵房,掌行三路保甲、弓箭手。曰吏房,掌行差将领武臣知州军、路分都监以上及差内侍官文书。曰知杂房,掌行杂务。曰支马房,掌行内外马政并坊院监牧吏卒、牧马、租课。曰小吏房,掌行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大使臣已上歴任事状及校尉以上改转迁遣。吏三十有八:逐房副承㫖三人,主事五人,守阙主事二人,令史十三人,书令史十五人。元祐既创支马、 小吏二房,增令史为十四人,书令史十九人,创正名贴房十八人。大观增逐房副承㫖为五人,创守阙书令史三人,增正名二十八人。
中书、密院既称「二府」,毎朝奏事,与中书先后上殿。庆暦中,二边用兵,知制诰富弼建言,边事系国安危,不当专委枢密。仁宗以为然,即诏中书同议。谏官张方平亦言中书宜知兵事,乃以宰相吕夷简、章得像并兼枢密使。熙宁初,滕甫言:「中书、密院议边事,多不合。赵明与西人战,中书赏功,而密院降约束;郭逵修堡栅,密院方诘之,而中书以下褒诏。愿大臣凡战守、除帅,议同而后下。」神宗善之。
枢密使 知院事 同知院事 枢密副使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
枢密使、知院事,佐天子执兵政,而同知、副使、签书为之贰。凡边防军旅之常务,与三省分班禀奏;事-{干}-国体,则宰相、执政官合奏;大祭祀则迭为献官。
国初,官无定制,有使则置副,有知院则置同知院,资浅则用直学士签书院事。
建炎初,置御营司,以宰相为之使。四年,罢,以其事归枢密院机速房,命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
都承㫖 副都承㫖
都承㫖、副都承㫖,掌承宣㫖命,通领院务。若便殿侍立,阅试禁衞兵校,则随事敷奏,承所得㫖以授有司,蕃国入见亦如之。检察主事以下功过及迁补之事。都承㫖,旧用院吏递迁。
检详官
检详官,
计议官
计议官,四员。
编修官
编修官,随事置,无定员,以本院官兼者,不入衔。
讲议司
讲议司,
主管三省、枢密院架阁文字一员,
三省、枢密院激赏库,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监官各二人。[1]二库并因绍兴用兵,创以备边;后兵罢,专以备堂、东两厨应干宰执支遣。若朝廷军期急速钱物金带,以备激犒;诸军将帅告命绫纸,以备科拨调遣等用。省、院、府吏胥之给,亦取具焉。
御营使 提举修政局 制国用使
御营使、提举修政局、制国用使,都督诸路军马。中兴,多以宰相兼领兵政、财用之事,而执政同预焉。因事创名,未久遄罢,可以不书 。以其关宰相设施,因记其名称本末附见焉。
编修敕令所 提举 同提举 详定 删定官
编修敕令所、提举[5]、同提举[6]、详定[7]、删定官[8]掌裒集诏㫖,纂类成书。
宣徽院
宣徽南院使、北院使,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其名物。旧制,以检校为使,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二使,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者。南院资望比北院颇优,然皆通掌,止用南院印,二使共院而各设厅事。其吏史则有都勾押官、勾押官各一人,前行三人,后行十二人,分掌四案:一曰兵案,二曰骑案,[9]三曰仓案,[10]四曰胄案。[11]故事,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以先后入叙位。
初,吏部尚书王拱辰治平中知大名府,神宗即位,拜太子少保。明年,检校太傅,改宣徽北院使,寻迁南院,立班序位视签枢。
三司使
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之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戸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
使
使,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使阙,则有权使事;又阙,则有权发遣公事。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戸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12]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度支,掌天下财赋之数,毎歳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戸部,掌天下戸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副使
副使,以员外郎以上歴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
判官
判官,以朝官以上曾歴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
三部副使
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13]
三部判官
三部判官,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14]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盐铁使
盐铁分掌七案:一曰兵案,[15]二曰胄案,[16]三曰商税案,四曰都盐案,五曰茶案,六曰铁案,[17]七曰设案。[18]
度支使
度支分掌八案:一曰赏给案,[19],二曰钱帛案,[20]三曰粮料案,[21]四曰常平案,[22]五曰发运案,[23]六曰骑案,[24]七曰觔斗案,[25]八曰百官案。[26]
戸部使
戸部分掌五案:一曰戸税案,[27]二曰上供案,[28]三曰修造案,[29]四曰曲案,[30]五曰衣粮案,[31]三部诸案,并与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
三部勾院判官
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以朝官充。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盐铁院、度支院、戸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诸司
都磨勘司,
都主辖支收司,[32]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纳毕,取其钞以还本 州。
拘收司,[33]以判磨勘司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34]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凭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视无虚谬,则印署而还之,支讫,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
开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
发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35]勾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
催驱司,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京畿仓塲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奉禄之事。
受事司,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
衙司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掌大将、军将名籍,第其劳而均其役使。
勾当公事官二员,以朝官充。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诸部公事。
勾当诸司、马歩军粮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奉料,批书券暦,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
勾当马歩军专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36]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暦以送粮料院。
以上并属三司使。元丰官制行,罢三司使并归戸部。
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承㫖、翰林学士、知制诰、直学士院、翰林权直、学士院权直,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凡立后妃,封亲王,拜宰相、枢密使、三公、三少,除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加封,加检校官,并用制;赐大臣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诏书;余官用敕书;布大号令用御札;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用敕榜;遣使劳问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取㫖,得画亦如之。
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晩漏上,天子御内东门小殿,宣召面谕,给笔札书所得㫖。禀奏归院,内侍锁院门,禁止出入。夜漏尽,具词进入;迟明,白麻出,合门使引授中书,中书授舍人宣读。其余除授并御札,但用御宝封,遣内侍送学士院锁门而已。至于赦书、德音,则中书遣吏持送本院,内侍锁院如除授焉。凡撰述皆写画进入,请印署而出,中书省熟状亦如之。若已画㫖而未尽及舛误,则论奏贴正。凡宫禁所用文词皆掌之。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献纳则请对,仍不隔班。凡奏事用榜子,关白三省、枢密院用咨报,不名。
凡初命为学士,皆遣使就第宣诏㫖召入院。上日,敕设会从官,宥以乐。元丰中,始命佩鱼,自蒲宗孟始。见执政议事则系、靴,盖与侍从异礼也。
承㫖,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入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倶阙,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
翰林侍读学士
翰林侍读学士,太宗初,以著作佐郎吕文仲为侍读。真宗
充宫观兼侍读:
台谏兼侍读:自庆暦以来,台丞多兼侍读,谏长未有兼者。
翰林侍讲学士
翰林侍讲学士,
台谏兼侍讲:庆暦二年,召御史中丞贾昌朝侍讲迩英阁。故事,台丞无在经筵者,仁宗以昌朝长于讲说,特召之。神宗用吕正献,亦止命时赴讲筵去学士职。中兴后,王宾为御史中丞,见请复开经筵,遂命兼讲。自后十五年间,继之者惟王唐、徐俛二人,皆出上意。
宫观兼侍讲:国初自元丰以来,多以宫观兼侍读。
崇政殿说书
崇政殿说书,掌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侍读,其秩卑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仁宗
渡江后,尹焞初以秘书兼之,中间王十朋、范成大皆以郎官兼,亦殊命也。近事,侍从以上兼经筵则曰侍讲,庶官则曰崇政殿说书,故左史兼亦曰侍讲。
诸殿学士
观文殿
观文殿大学士
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观文殿即旧延恩殿,庆暦七年更名。
观文殿学士
观文殿学士。观文殿本隋炀帝殿名,国初,为文明殿学士。庆暦七年,宋庠言:「文明殿学士称呼正同真宗谥号,兼禁中无此殿额,其学士理自当罢,乞择见今正朝或秘殿以名学士易之。」乃诏改为紫宸殿学士,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丁遂称曰「丁紫宸」。八年,御史何郯以为紫宸不可为官称,于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即殿名置学士,仍以度为之。自后非曾任执政者弗除。熙宁中,王韶以熙河功,元丰中,王陶以宫僚,虽未歴二府,亦除是职,盖异恩也。然韶犹兼端明殿、龙图学士-{云}-。
资政殿
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
端明殿
端明殿学士。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后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书奏,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懵于文义。孔循献议,始置端明殿学士,命冯道、赵凤倶以翰林学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后有转改,止于翰林学士内选任。初如三馆例,职在官下;赵凤转侍郎,讽任 圜特移职在官上,后遂为故事。宋太宗初,以程羽为之,后随殿名改为文明殿学士。庆暦中,改为紫宸,后又改为观文。
诸阁学士
总阁学士、直学士,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髙以备顾问,其次与论议、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元丰中,修三省、寺监之制,其职并罢,满歳补外,然后加恩兼职。直龙图阁、省、寺监掌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则除之;待制、杂学士、给谏以上补外则除之。系一时恩㫖,非有必得之理。
龙图阁
龙图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中祥符中建。在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阁上以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
学士
学士,
直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待制,
天章阁
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宝文阁
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阁在天章阁之东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即旧寿昌阁,庆暦改曰宝文。
学士
学士,
直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待制,
显谟阁
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徽猷阁
徽猷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敷文阁
敷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焕章阁
焕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淳熙初建。藏髙宗御制。十五年,置学士等官。
华文阁
华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宝谟阁
宝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宝章阁
宝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显文阁
显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
诸修撰
集英殿修撰
集英殿修撰。国初,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秘阁三等。
右文殿修撰
右文殿修撰,元佑元年,许内外官带贴职。
秘阁修撰
秘阁修撰,
诸直阁
直龙图诸阁
直龙图阁,祥符九年,以冯元为太子中允、直龙图阁,直阁之名始此。凡馆阁之久次者,必选直龙图阁,皆为擢待制之基也。中兴后,凡直阁为庶官任藩阃、监司者贴职,各随髙下而等差之。直天章阁至直显文阁并同。
直秘阁
直秘阁国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皆寓崇文院。太宗
东宫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国初,师傅不常设。仁宗升储,置三少各一人。参政李昉兼掌宾客。及升首相,遂进少 傅,此宰相兼宫僚之始也。丁谓兼少师,冯拯兼少傅,曹利用兼少保,是时实为东宫官,余多以前宰执为致仕官。若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以待宰相官未至仆射者,及枢密使致仕,亦随本官髙下除授。太子少师、少傅、少保,以待前执政,惟少师非经顾命不除。若因迁转,则递进一官,至太师即迁司空。天禧末,皇太子同听政,乃以首相兼少师。自后神宗、钦宗、孝宗、光宗在东宫,皆不置。
太子宾客
太子宾客,
太子詹事
太子詹事,仁宗升储,置詹事二人。神宗、钦宗升储,并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后省。
太子左庶子 右庶子 左谕德 右谕德
太子左庶子、右庶子、左谕德、右谕德,旧制不常设。储闱之建,随宜制官,以备僚采,多以他官兼领。仁宗、神宗升储,庶子 、谕德各置二人。钦宗升储,置一人。
太子侍读 侍讲
太子侍读、侍讲,神宗升储,始置各一人。乾道、淳熙、开禧,各依故事并置。
太子中舍人 舍人
太子中舍人、舍人,至道、天禧各置一人。神宗、钦宗升储,并如旧置。嘉定初,除二人。庆元以中舍人在舍人上。
资善堂 翊善 赞读 直讲 说书 皇太子宫小学教授 资善堂小学教授
资善堂、翊善、赞读、直讲、说书、皇太子宫小学教授、资善堂小学教授。翊善、赞读、直讲皆旧制。说书而下,中兴以后增置。
资善堂自仁宗为皇子时,为肄业之所,毎皇子出就外傅,选官兼领。
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内臣兼;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承受官一人,以内侍充。仁宗、神宗升储,并置。中兴后,置官并同。
诸率府率、副率
太子左右衞率府率、副率 左右司-{御}-率府率、副率 左右淸道率府率、副率 左右监门率府率、副率 左右内率府率、副率。官存而无职司。
王府官
亲王府、傅、长史、司马、咨议参军、友、记室参军、王府教授、小学教授。傅及长史、司马,有其官而未尝除。
- 初以武臣,嘉泰末,始易以选人。 ↩
绍兴三十一年 ,金主亮来攻,帝将临江视师。其冬,以和义郡王杨存中为御营宿衞使,兵罢复免。明,孝宗即位,又以御营使命之。然但自名一司,掌殿前忠勇等军,非复建炎之比,未几而。存中非宰执,附见于此。 ↩- 先是,臣僚言:「近以宰相兼枢密使,盖欲使宰相知兵也。宰相今虽知兵,而财谷出入之原,宰相犹未知也。望法李唐之制,委宰相兼领三司使职事,财谷出纳之大纲,宰相领之于上,而戸部治其凡。」故有是命。 ↩
- 以兵部侍郎薛叔似兼参计官,太府卿陈景思同参计官。先是,臣僚言:「今日财计,非钱谷不足可忧,而渗漏日滋之为可虑也。周家以冢宰制国用,而唐亦以宰相兼领度支,是知财赋国家之大计,其出入之数有余、不足,为大臣者皆所当知,庶可节以制度,关防欺隐。宜略仿祖宗遗意,命大臣兼提领天下财赋。」从之。 ↩
- 宰相兼。 ↩
- 执政兼。 ↩
- 侍从官兼。 ↩
- 就职事官内差兼。 ↩
- 主赐群臣新史,及掌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及三班而下迁补、假故、鞫劾之事。 ↩
- 掌春秋及圣节大宴、节度使迎授恩赐、上元张灯、四时祠祭及契丹朝贡、内廷学士赴上,并督其供帐,内外进奉视其名物,教坊伶人歳给衣带,专其奏覆。 ↩
- 掌郊祀、御殿、朝谒圣容、赐酺国忌供帐之事,诸司使副、三班使臣别籍分产,司其条制,颁诸司工匠休假之。 ↩
- 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兴 国初,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 ↩
- 旧以员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
淳化三年 复置,又省。至道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迁官,遂罢之。咸平六年 复置。 ↩ - 旧以朝官充。国初承旧制,毎部判官一人。干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
太平兴国三年 ,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道,二计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废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 ↩ - 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之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之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戸资产、禁钱。
景德二年 ,并度支案为刑案。 ↩ - 掌 修护河渠、给造军器之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
- 掌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鼓铸。 ↩
- 掌旬设节料斋钱、餐钱、羊豕、米面、薪炭、陶器等。 ↩
- 掌诸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靴、席、纸、染料,市舶、权物务、三府公吏。 ↩
- 掌军中春冬衣、百官奉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 ↩
- 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 ↩
- 掌诸州平籴。
大中祥符七年 ,置主吏七人。 ↩ - 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
- 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 ↩
- 掌两京仓廪屯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 ↩
- 掌京朝幕职官奉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
- 掌夏税。 ↩
- 掌诸州上供钱帛。 ↩
- 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张,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 ↩
- 掌榷酤、官曲。 ↩
- 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春冬衣、禄粟、茶、盐、鞋酱、傔粮等。 ↩
淳化三年 置。 ↩咸平四年 置。 ↩雍熙二年 ,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 废。 ↩- 太平兴国年中置。 ↩
- 旧以三班。 ↩
- 按
天禧二年 九月五日,左庶子张士逊等言:「臣等日诣资善堂参见皇太子,得令升阶列拜,然后跪受,望令皇太子坐受参见。」诏不许。至道元年 ,皇太子毎见太子宾客,必先拜,迎送常降阶及门。 ↩ - 其后,多不置咨议,翊善、记室或止一员。 ↩
- 至道初,太宗以皇亲子孙就讲学,欲置侍讲之职,中书言:「按唐太宗改诸王侍读为奉诸王讲读,今皇孙、皇姪皆环衞之职,请以教授为名。」从之。选京朝官通经者充。其后又令王府记室、翊善、侍讲分兼南北宅教授。
大中祥符二年 ,又有侍教之名,自是南北院或有伴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