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卷一百六十四
职官四
御史台
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凡祭祀、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
御史大夫,宋初不除正员,止为加官。检校官带宪衔,有至检校御史大夫者。元丰官制行,亦并除去。
中丞一人,为台长,旧兼理检使。凡除中丞而官未至者,皆除右谏议大夫权。
侍御史一人,掌贰台政。
殿中侍御史二人,掌以仪法纠百官之失。凡大朝会及朔望、六参,则东西对立,弹其失仪者。
监察御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则奏劾,小事则举正。迭监祠祭。歳诣三省、枢密院以下轮治。凡六察之事,稽其多寡当否,歳终条具殿最,以诏黜陟。百官应赴台参谢辞者,以拜跪、书札体验其老疾。凡事经郡县、监司、省曹不能直者,直牒合门,上殿论奏。官卑而入殿中监察御史者,谓之「里行」。
检法一人,掌检详法律。主簿一人,掌受事发辰,勾稽簿书。宋初置推直官二人,专治狱事。凡推直有四:曰台一推,曰台二推,曰殿一推,曰殿二推。咸平中,置推勘官十员。元丰官制行,定员分职,里行、推直等官悉罢。绍兴初,诏检法、主簿特令殿中侍御史奏辟。绍熙中,侍御史林大中以论事不合去,所奏辟检法官李谦、主簿彭龟年亦乞同罢。
三京留司御史台,管勾台事各一人,[2]以朝官以上充。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令史二人,知班、驱使倌、书吏各一人,中兴以后不置。
秘书省
监、少监、丞各一人,监掌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暦数之事,少监为之贰,而丞参领之。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暦;秘书郎二人,掌集贤院、史馆、昭文馆、秘阁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各分其类;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掌校 雠典籍,判正讹谬,各以其职隶于长贰。惟日暦非编修官不预。歳于仲夏曝书,则给酒食费,尚书、学士、侍郎、待制、两省谏官、御史并赴。遇庚伏,则前期遣中使谕旨,听以早归。大典礼,则长贰预集议。所以待遇儒臣,非他司比。宴设锡予,率循故事。
宋初,置三馆长庆门北,谓之西馆。太平兴国初,于升龙门东北,创立三馆书院。三年,赐名崇文院,迁西馆书贮焉。东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四部,为史馆书库。
秘阁
秘阁系
元祐初,复置直集贤院、校理。自校理而上,职有六等,内外官并许带,恩数仍旧。又立试中人馆职法,选人除正字,京官除校书郎。[6]三年二月,诏御试唱名日,秘书丞至正字升殿侍立。九月,覆试贤良于合下。五年,置集贤院学士并校对黄本书籍官员。[7]十二月,诏礼部,本省长贰定校雠之课,月终具奏。[8]又罢本省官任满除馆职法。
渡江后,制作未遑。
孝宗即位,诏馆职储养人才,不可定员。干道九年,正字止六员;
日暦所
日暦所隶秘书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之。以宰执时政记、左右史起居注所书会集修撰为一代之典。旧于门下省置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暦。
会要所
会要所以省官通任其事。
国史实录院
提举国史,监修国史,提举实录院,修国史、同修国史,史馆修撰、同修撰,实录院修撰、同修撰,直史馆,编修官,检讨官,校勘、检阅、校正、编校官。初,
太史局
掌测验天文,考定暦法。凡日月、星辰、风云、气候、祥眚之事,日具所占以闻。歳颁暦于天下,则预造进呈。祭祀、冠昏及大典礼,则选所用日。其官有令,有正,有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有丞,有直长,有灵台郎,有保章正。其判局及同判,则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考深者充。保章正五年、直长至令十年一迁,惟灵台郎试中乃迁,而挈壶正无迁法。其别局有天文院、测验浑仪刻漏所,掌浑仪台昼夜测验辰象。
钟鼓院
钟鼓院,掌文德殿钟鼓楼刻漏进牌之事。印暦所,掌雕印暦书。南渡后,并同隶秘书省,长、贰、丞、郎轮季点检。
算学
殿中省
监、少监、监、丞各一人,监掌供奉天子玉食、医药、服御、幄帟、舆辇、舍次之政令,少监为之贰,丞参领之。凡总六局:曰尚食,掌膳羞之事;曰尚药,掌和剂诊候之事;曰尚酝,掌酒醴之事;曰尚衣,掌衣服冠冕之事;曰尚舍,掌次舍幄帟之事;曰尚辇,掌舆辇之事。[9]又置提举六尚局及管干官一员。旧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虽有六尚局,名别而事存,凡官随局而移,不领于本省。所掌唯郊祀、元日、冬至天子御殿,及禘夹后庙、神主赴太髙,供具繖扇;而殿中监视秘书监,为寄禄官而已。元丰中,神宗欲复建此官,而度禁中未有其地,但诏御辇院不隶省寺,令专达焉。初,权太府卿林颜因按内藏库,见乘 舆服御杂贮百物中,乃乞复殿中省六尚,以严奉至尊。于是徽宗乃出先朝所度殿中省图,命三省行之,而其法皆左正言姚祐所裁定,是歳
御药院
勾当官无常员,以入内内侍充。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10]典八人,药童十一人,匠七人。[11]
尚衣库使 副使
旧曰内衣库,
内衣物库
[12]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并内侍充,[13]掌受纳锦绮、绫罗、色帛、银器、腰束带料。造年支,准备衣服, 以待颁赐诸王、宗室、文武近臣禁军将校时服,并给宰臣、亲王、皇亲、使相生日器币,两府臣僚、百官、皇亲转官中谢、朝辞特赐,及大辽诸外国人使辞见银器、射弓、衣带。典八人,掌库三十一人。
新衣库
[14]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三班及内侍充。掌受锦绮、杂帛、衣服之物,以备给赐及邦国仪注之用,并受纳衣服以赐诸司丁匠、诸军。监门二人,以三班使臣充。典十人,掌库五十五人。
朝服、法物库
[15]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及三班、内侍充,掌百官朝服、诸司仪仗之名物。典三人,掌库三十人。已上
太常寺
卿、少卿、丞各一人 博士四人,主簿、协律郎、奉礼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礼乐、郊庙、社稷、坛壝、陵寝之事,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礼之名有五:曰吉礼,曰宾礼,曰军礼,曰嘉礼,曰凶礼。皆掌其制度仪式。祭祀有大祠,有小祠。其牺牲、币玉、酒醴、荐献、器服各辨其等;掌乐律、乐舞、乐章以定宫架、特架之制,祭祀享则分乐而序之。凡亲祠及四孟月朝献景灵宫、郊祀告享太庙,掌赞相礼仪升降之节。歳时朝拜陵寝,则视法式辨具以授祠官。凡祠事,差官、卜日、斋戒皆检举以闻。初献用执政官,则卿为终献,用卿,则少卿为亚献;博士为终献;阙则以次互摄。郊祀已,颁御札则撰仪以进。宫架、鼓吹、警塲,率前期按阅即习。余祀及朝会、宴享、上寿、封册之仪物亦如之。若礼乐有所损益,及祀典、神祀、爵号与封袭、继嗣之事当考定者,拟上于礼部。凡太医之政令,以时颁行。
宋初,旧置判寺无常员,以两制以上充,丞一人,以礼官久次官髙者充。别置太常礼院,虽隶本寺,其实专达。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与礼院事不相兼。
分案九:曰礼仪,掌讨论大庆典礼、神祠道释、袭封定谥、检举忌辰。曰祠祭,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并酒齐、币帛、蜡烛、礼料。曰坛庙,掌行室坛、庙域、陵寝。曰大乐,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塲。曰法物,掌给纳朝、祭服。曰廪牺,掌歳中祠祭牲牢羊豕涤室。曰太医,掌臣僚陈乞医人,补充太医助教等。曰掌法,曰知杂,并掌本寺条制杂务。裁减吏额,赞引使二人,正礼直官二人,副礼直官二人,正名赞者七人,守阙赞者七人,私名赞者七人,胥吏一人,胥佐四人,贴司一人,书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二人,祭器司供官十人,乐正三人,鼓吹令一人,本寺天乐祭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圆坛大乐礼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一人。
博士掌讲定五礼仪式,有改革则据经审议。凡于法应谥者,考其行状,撰定谥文。有祠事,则监视仪物,掌凡赞导之事。
主簿,掌稽考簿书。
协律郎,掌律、吕以和阴阳之声,正宫架、特架乐舞之位。大祭祀享宴用乐,则执麾以诏作止之节,举麾、鼓柷而乐作;偃麾、戛敔而乐止。凡乐,掌其序事。
奉礼郎,掌奉币帛授初献官,大礼则设亲祠板位。太祝,掌读册辞,授抟黍以嘏告,饮福则进爵,酌酒受其虚爵。
郊社令,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掌凡扫除之事,祭祀则省牲。
太庙令,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
籍田令,掌帝籍耕耨出纳之事,植五谷蔬果,藏冰以待用。
宫闱令,率其属以汛洒庙庭,凡修治洁除之事。
提点管干郊庙祭器所 南郊太庙祭器库 提点朝服法物库所 朝服法物库 南郊什物库太庙什物库 掌藏其器服,以待祭祀、朝会之用。凡冠服,视其等而颁于执事之臣。
教坊及钤辖教坊所掌宴乐阅习,以待宴享之用,考其艺而进退之。诸陵祠坟所 掌先世后妃之坟园而以时献享。
太医局
有丞,有教授,有九科医生额三百人。歳终则会其全失而定其赏罚。[17]孝宗
大晟府
以大司乐为长,典乐为贰。次曰大乐令,秩比丞。次曰主簿、协律郎。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以京朝官、选人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为之。又以武臣监府门及大乐法物库,以侍从及内省近侍官提举。所典六案;曰大乐,曰鼓吹,曰宴乐,曰法物,曰知杂,曰掌法。国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置局议大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五年二月,因省冗员,并之礼官;九月,复旧。
宗正寺
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叙宗派属籍,以别昭穆而定其亲疎,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修纂牒、谱、图、籍,其别有五:曰玉牒,以编年之体叙帝系而记其歴数,凡政令赏罚、封域戸口、丰凶祥瑞之事载焉。曰属籍,序同姓之亲而第其服纪之戚疎远近。曰宗藩庆系录,辨谱系之所自出,序其子孙而列其名位品秩。曰僊源积庆图,考定世次枝分派别而系以本宗。曰僊源类谱,序男女宗妇族姓婚姻及官爵迁叙而著其功罪、生死。凡录以一歳,图以三歳、牒、谱、籍以十歳修纂以进。宋初,旧置判寺事二人,以宗姓两制以上充,阙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司皇族之籍。主簿一员,以京官充。[18]元丰官制行,诏宗正长贰不专用国姓,盖自有大宗正司以统皇族也。渡江后,卿不常置,少卿一人,以太常兼。
附 大宗正司
官属有记室一人,掌牋奏;讲书、教授十有二人,分位讲授,兼领小学之事。旧制,择宗室贤者为知大宗正事,次一人为同知;其后,位髙属尊者为判。
中兴后,以位髙属尊者为判大宗正事,其知及同知如旧制。又置知大宗正丞一员,以文臣充,掌纠合宗室而检防训饬之。凡南班宗室磨勘、迁转、袭封、请给,核其当否;嫁娶房奁、分析财产,酌厚薄多寡而订其议。凡宗室除合该赐名外,皆大宗正定名而后报宗正寺。其余迁授官资、支给钱米,考核以诏予夺。其不率教者以法拘之,歳久知悔,则除其过名。复直南外宗正司、西外宗正司,以处宗室之在外者。各仍旧制设敦宗院,皆设知宗,所在通判职官兼丞、簿,其纠合、检防、训饬如大宗正司。西、南外两司阙知宗,间令大宗正司选择保明而后授之。又各置教授以课其行艺。南渡初,先徙宗室于江、淮,于是大宗正司移江宁,南外移镇江,西外移扬州。其后屡徙,后西外止于福州,南外止于泉州;又置绍兴府宗正司,盖初随其所寓而分管辖之。
玉牒所
光禄寺
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祭祀、朝会、宴鄕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储备而谨其出纳之政,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祭祀,共五齐、三酒、牲牢、郁鬯及尊彝、笾豆、簠簋、鼎俎、铏登之实,前期饬有司办具牲镬,视涤濯,奉牲则告充告各,共其明水火焉。礼毕,进胙于天子而颁于百执事之人。分案五,置吏十。
太官令
掌膳羞割烹之事。凡供进膳羞,则辨其名物,而视食之宜,谨其水火之齐。祭祀共明水、明火,割牲取毛血牲体,以为鼎俎之实。朝会宴享,则供其酒膳。凡给赐,视其品秩而为之等。元祐初,罢太官令。二年复置。[20]
法酒库 内酒坊
掌以式法授酒材,视其厚薄之齐,而谨其出纳之政。若造酒以待供进及祭祀,给赐,则法酒库掌之;凡祭祀,供五齐三酒,以实尊罍。内酒坊惟造酒,以待余用。
太官物料库
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辨其名数而会其出入。
翰林司
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
牛羊司、牛羊供应所
掌供大中小祀之牲牷及太官宴享膳羞之用。
乳酪院
掌供造酥酪。
油醋库
掌供油及盐胾。
外物料库
掌收储米、盐、杂物以待膳食之须。凡百司颁给者取具焉。
衞尉寺
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仪衞兵械、甲胃之政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内外作坊输纳兵器,则辨其名数、验其良窳以归于武库,不如式者罚之。时其曝凉而封籍其数,若进御及颁给,则按籍而出之。毎季委官检视,歳终上计帐于兵部。掌凡幄帟之事,大礼设帷宫,张大次、小次,陈卤簿仪仗。长贰昼夜巡徼,察其不如仪者,押仗官则前期禀差。凡仗衞,供羽仪、节钺、金鼓、棨戟,朝宴亦如之。宴享宾客,供幕帟、茵席,视其敝者移少府、军器监修焉。旧制,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凡武库、武器归内库,守宫归仪鸾司,本寺无所掌。元丰官制行,始归本寺。分案四,置吏十。
中兴后,衞尉寺废,并入工部。
太仆寺
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车辂、厩牧之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国有大礼,供其辇辂、属车,前期戒有司教阅象马。凡仪仗既陈,则巡视其行列。后妃、亲王、公主、执政官应给车乘者,视品秩而颁之。总国之马政,籍京都坊监、畿甸牧地畜马之数,谨其饲养,察其治疗,考蕃息损耗之实,而定其赏罚焉,死则敛其騣尾、筋革入于官府。凡阅马,差次其髙下,应给赐则如格。歳终钩复帐籍,以上驾部。若有事于南北郊,侍中请降舆升辂,则卿授绥。旧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分隶群牧司、骐骥院诸坊监,本寺但掌天子五辂、属车,后妃、王公车辂,给大中小祀羊。元丰官制行,始归本寺。分案五,置吏十有八,总局十有二。
车辂院
掌乘舆、法物,凡大驾、法驾、小驾供辇辂及奉引属车,辨其名数与陈列先后之序。
左、右骐骥院 左、右天驷监
掌国马,别其驽良,以待军国之用。
鞍辔库
应奉御马鞍勒,及以鞯辔给赐臣下。
养象所
掌调御驯象。
驼坊 车营致远务
掌分养杂畜,以供负载般运。
牧养上下监
掌治疗病马及申驹数,有耗失则送皮剥所。元丰末,废畿内牧马监。元祐初,置左、右天厩坊,听民间承佃牧地。
中兴后,废太仆寺,并入兵部。
群牧司
制置使一人,
鞍辔库 使 副使
监官二人,以诸司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掌御马金玉鞍勒,及给赐王公、群臣、外国使并国信鞯辔之名物。勾管一人,典五人,掌库十四人。
元丰并入太仆寺。
绍圣二年 复置。 ↩- 旧曰判台。 ↩
- 以朝官充。 ↩
- 以京朝官充。 ↩
- 崇文院,
太平兴国三年 置。端拱元年 ,建秘阁于院中。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皆沿唐制立名,但有书库寓於崇文院庑下。三馆、秘阁、崇文院各置贴职官。又有集贤殿修撰、直龙 图阁、校勘,通谓之馆职。初,英宗谓辅臣曰:「馆阁所以育隽材,比选数人出使,无可者,岂乏材耶?」欧阳修曰:「今取材路狭,馆阁止用选人编校书籍,故进用稍迟。」上曰:「卿等各举数人,虽亲戚世家勿避。」于是宰相琦、公亮,参知政事修、概各荐五人,未及试,神宗登极,先召十人试以诗赋,而开封府界提点陈汝义别以奏封称旨预试。于是御史呉申言:「试馆职者请策以经史及世务,毋用辞赋。」遂诏:「自今试馆职专用策论。」熙宁二年 ,置崇文校书,始除河南府永安主簿邢恕。乃诏自今应选举可用人并除校书,候二年取旨除馆职官。五年,以隶秘书省。 ↩ - 校书郎供职二年,除集贤校理。秘书郎、著作佐郎比集贤校理。著作郎比直集贤院、直秘阁。丞及三年除秘阁校理。 ↩
- 绍圣初,罢校对,以编修日暦选本省,易集贤院学士为殿修撰,直院为直秘阁,集贤校理为秘书校理。 ↩
- 入伏午时减半,过渡伏依旧,从苏轼之请。 ↩
- 六尚各有典御二人,奉御六人或四人,监门二人或一人。又尚食有膳工,尚药有医师,尚酝有酒工,尚衣有衣徒,尚舍有幕士,尚辇有正供等,皆分隶其局。 ↩
- 旧制,勾当御药院迁官至遥领团练、防御者,谓之暗转,干冒恩泽,浸不可止。
嘉祐五年 ,诏御药院内臣如当转出而特留者,俟其出,计所留歳月优迁之,更不许累计所迁资序。非勾当御药院而留者,其出更不推恩。 ↩ 崇宁二年 ,并入殿中省。 ↩- 在文德殿后,
太平兴国二年 ,置受纳匹段库,受纳绫、锦,西川鹿胎、绫、罗、绢、匹段。大中祥符元年 并入。 ↩ - 旧三人,以诸司使、副及三班、内侍充。 ↩
- 在太平坊。 ↩
太平兴国二年 置,后分三库:一在天安殿后,一在右掖门内北廊,一在正阳门外。 ↩- 旧有裁造院、针线院、杂卖塲,后省并之。 ↩
- 太医局,
熙宁九年 置,以知制诰熊本提举,大理寺丞单骧管干。后诏勿隶太常寺,置提举一、判局二,判局选知医事者为之。科置教授一,选翰林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常以春试,取合格者三百人为额。太学、律学、武学生、诸营将士疾病,轮往治之。各给印纸,书其状,歳终稽其功绪,为三等第补之:上等月给钱十五千,毋过二十人;中等十千,毋过三十人;下等五千,毋过五十人。失多者罚黜之。受兵校钱物者,论如监临强乞取法。三学生原预者听受,而禁邀求者。又官制行,隶太常礼部,自政和以后,隶医学,详见选举志。 ↩ - 旧自丞、簿以上,皆宗姓为之,通署寺事。初置卿、少,率命常参官判寺事。
大中祥符八年 ,以兵部侍郎赵安易兼卿,判寺赵世长改为知寺事。九年,始定丞、郎以上兼卿,给、舍以下兼少卿,郎中以下兼丞,京官兼主簿。其卿阙,则丞以下行寺事而无知、判之名。 ↩ - 自熙宁中置丞,始以都官员外郎张稚圭为之。神宗疑用异姓,王安石言:前代宗正固有用庶姓者,乃录春秋时公侯大夫事。神宗曰:「此虽无前代故事,行之何害?」安石曰:「圣人创法,不必皆循前代所已行者。」于是召稚圭对而命之。 ↩
崇宁三年 ,置尚食局,太官令惟掌祠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