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五十五 志第七 曆四
授時曆經下
步中星第五
大都北極,出地四十度太強。
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七十三秒。
夏至,去極六十七度四十一分一十三秒。
冬至晝,夏至夜,三千八百一十五分九十二秒。
夏至晝,冬至夜,六千一百八十四分八秒。
昏明,二百五十分。
黃道出入赤道內外去極度及半晝夜分
| 黃道積度 | 內外度 | 內外差 | 冬至前後去極 | 夏至前後去極 | 冬晝夏夜 | 夏晝冬夜 | 晝夜差 |
| 初 | 二十三九〇 三〇 | 三三 | 一百一十五度二一 七三 | 六十七度四一 一三 | 一千九百〇七 九六 | 三千九二 〇四 | 〇九 |
| 一 | 二十三八九 九七 | 九九 | 一百一十五二一 四〇 | 六十七四一 四六 | 一千九百〇八 〇五 | 三千九一 九五 | 二九 |
| 二 | 二十三八八 九八 | 一分六六 | 一百一十五二〇 四一 | 六十七四二 四五 | 一千九百〇八 三四 | 三千九一 六六 | 四七 |
| 三 | 二十三八七 三二 | 二分三一 | 一百一十五一八 七五 | 六十七四四 一一 | 一千九百〇八 八一 | 三千九一 一九 | 六六 |
| 四 | 二十三八五 〇一 | 二分九九 | 一百一十五一六 四四 | 六十七四六 四二 | 一千九百〇九 四七 | 三千九〇 五三 | 八五 |
| 五 | 二十三八二 〇二 | 三分六五 | 一百一十五一三 四五 | 六十七四九 四一 | 一千九百一〇 三二 | 三千〇八九 六八 | 一分〇四 |
| 六 | 二十三七八 三七 | 四分三二 | 一百一十五〇九 八〇 | 六十七五三 〇六 | 一千九百一一 三六 | 三千〇八八 六四 | 一分二二 |
| 七 | 二十三七四 〇五 | 四分九八 | 一百一十五〇五 四八 | 六十七五七 三八 | 一千九百一二 五八 | 三千〇八七 四二 | 一分四二 |
| 八 | 二十三六九 〇七 | 五分六五 | 一百一十五〇〇 五〇 | 六十七六二 三六 | 一千九百一四 〇〇 | 三千〇八六 〇〇 | 一分六一 |
| 九 | 二十三六三 四二 | 六分三六 | 一百一十四九四 八五 | 六十七六八 〇一 | 一千九百一五 六一 | 三千〇八四 三九 | 一分七九 |
| 十 | 二十三五七 〇六 | 七分〇二 | 一百一十四八八 四九 | 六十七七四 三七 | 一千九百一七 四〇 | 三千〇八二 六〇 | 一分九九 |
| 十一 | 二十三五〇 〇四 | 七分六九 | 一百一十四八一 四七 | 六十七八一 三九 | 一千九百一九 三九 | 三千〇八〇 六一 | 二分一八 |
| 十二 | 二十三四二 三五 | 八分三九 | 一百一十四七三 七八 | 六十七八九 〇八 | 一千九百二一 五七 | 三千〇七八 四三 | 二分三七 |
| 十三 | 二十三三三 九六 | 九分〇八 | 一百一十四六五 三九 | 六十七九七 四七 | 一千九百二三 九四 | 三千〇七六 〇六 | 二分五六 |
| 十四 | 二十三二四 八八 | 九分七五 | 一百一十四五六 三一 | 六十八〇六 五五 | 一千九百二六 五〇 | 三千〇七三 五〇 | 二分七四 |
| 十五 | 二十三一五 一三 | 十分四七 | 一百一十四四六 五六 | 六十八一六 三〇 | 一千九百二九 二四 | 三千〇七〇 七六 | 二分九四 |
| 十六 | 二十三〇四 六六 | 十一分一四 | 一百一十四三六 〇九 | 六十八二六 七七 | 一千九百三二 一八 | 三千〇六七 八二 | 三分一四 |
| 十七 | 二十二九三 五二 | 十一分八五 | 一百一十四二四 九五 | 六十八三七 九一 | 一千九百三五 三二 | 三千〇六四 六八 | 三分三〇 |
| 十八 | 二十二八一 六七 | 十二分五四 | 一百一十四一三 一〇 | 六十八四九 七六 | 一千九百三八 六二 | 三千〇六一 三八 | 三分五一 |
| 十九 | 二十二六九 一三 | 十三分二五 | 一百一十四〇〇 五六 | 六十八六二 三〇 | 一千九百四二 一三 | 三千〇五七 八七 | 三分六九 |
| 二十 | 二十二五五 八八 | 十三分九五 | 一百一十三八七 三一 | 六十八七五 五五 | 一千九百四五 八二 | 三千〇五四 一八 | 三分八八 |
| 二十一 | 二十二四一 九三 | 十四分六六 | 一百一十三七三 三六 | 六十八八九 五〇 | 一千九百四九 七〇 | 三千〇五〇 三〇 | 四分〇七 |
| 二十二 | 二十二二七 二七 | 十五分三七 | 一百一十三五八 七〇 | 六十九〇四 一六 | 一千九百五三 七七 | 三千〇四六 二三 | 四分二六 |
| 二十三 | 二十二一一 九〇 | 十六分〇六 | 一百一十三四三 三三 | 六十九一九 五三 | 一千九百五八 〇三 | 三千〇四一 九七 | 四分四三 |
| 二十四 | 二十一九五 八四 | 十六分七八 | 一百一十三二七 二七 | 六十九三五 五九 | 一千九百六二 四六 | 三千〇三七 五四 | 四分六二 |
| 二十五 | 二十一七九 〇六 | 十七分四七 | 一百一十三一〇 四九 | 六十九五二 三七 | 一千九百六七 〇八 | 三千三二 九二 | 四分八〇 |
| 二十六 | 二十一六一 五九 | 十八分二〇 | 一百一十二九三 〇二 | 六十九六九 八四 | 一千九百七一 八八 | 三千二八 一二 | 四分九八 |
| 二十七 | 二十一四三 三九 | 十八分九〇 | 一百一十二七四 八二 | 六十九八八 〇四 | 一千九百七六 八六 | 三千二三 一四 | 五分一六 |
| 二十八 | 二十一二四 四九 | 十九分六〇 | 一百一十二五五 九二 | 七十〇六 九四 | 一千九百八二 〇二 | 三千一七 九八 | 五分三五 |
| 二十九 | 二十一〇四 八九 | 二十分二七 | 一百一十二三六 三二 | 七十二六 五四 | 一千九百八七 三七 | 三千一二 六三 | 五分四九 |
| 三十 | 二十八四 六二 | 二十分九九 | 一百一十二一六 〇五 | 七十四六 八一 | 一千九百九二 八六 | 三千〇七 一四 | 五分六七 |
| 三十一 | 二十六三 六三 | 二十一分六八 | 一百一十一九五 〇六 | 七十六七 八〇 | 一千九百九八 五三 | 三千〇一 四七 | 五分八五 |
| 三十二 | 二十四一 九五 | 二十二分三五 | 一百一十一七三 三八 | 七十八九 四八 | 二千〇四 三八 | 二千九百九五 六二 | 六分〇一 |
| 三十三 | 二十一九 六〇 | 二十三分〇三 | 一百一十一五一 〇三 | 七十一一一 八三 | 二千一〇 三九 | 二千九百八九 六一 | 六分一六 |
| 三十四 | 十九九六 五七 | 二十三分七一 | 一百一十一二八 〇〇 | 七十一三四 八六 | 二千一六 五五 | 二千九百八三 四五 | 六分三三 |
| 三十五 | 十九七二 八六 | 二十四分三七 | 一百一十一〇四 二九 | 七十一五八 五七 | 二千二二 八八 | 二千九百七七 一二 | 六分四八 |
| 三十六 | 十九四八 四九 | 二十五分〇三 | 一百一十七九 九二 | 七十一八二 九四 | 二千二九 三六 | 二千九百七〇 六四 | 六分六三 |
| 三十七 | 十九二三 四六 | 二十五分六六 | 一百一十五四 八九 | 七十二〇七 九七 | 二千〇三五 九九 | 二千九百六四 〇一 | 六分七八 |
| 三十八 | 十八九七 八〇 | 二十六分三一 | 一百一十二九 二三 | 七十二三三 六三 | 二千〇四二 七七 | 二千九百五七 二三 | 六分九二 |
| 三十九 | 十八七一 四九 | 二十六分九三 | 一百一十〇二 九二 | 七十二五九 九四 | 二千〇四九 六九 | 二千九百五〇 三一 | 七分〇三 |
| 四十 | 十八四四 五六 | 二十七分五二 | 一百〇九七五 九九 | 七十二八六 八七 | 二千〇五六 七四 | 二千九百四三 二六 | 七分一九 |
| 四十一 | 十八一七 〇四 | 二十八分一四 | 一百〇九四八 四七 | 七十三一四 三九 | 二千〇六三 九三 | 二千九百三六 〇七 | 七分三二 |
| 四十二 | 十七八八 九〇 | 二十八分七二 | 一百〇九二〇 三三 | 七十三四二 五三 | 二千〇七一 二五 | 二千九百二八 七五 | 七分四四 |
| 四十三 | 十七六〇 一八 | 二十九分二九 | 一百〇八九一 六一 | 七十三七一 二五 | 二千〇七八 六九 | 二千九百二一 三一 | 七分五六 |
| 四十四 | 十七三〇 八九 | 二十九分八四 | 一百〇八六二 三二 | 七十四〇〇 五八 | 二千〇八六 二五 | 二千九百一三 七五 | 七分六八 |
| 四十五 | 十七〇一 〇五 | 三十分三八 | 一百〇八三二 四八 | 七十四三〇 三八 | 二千〇九三 九三 | 二千九百〇六 〇七 | 七分七八 |
| 四十六 | 十六七〇 六七 | 三十分九〇 | 一百〇八〇二 一〇 | 七十四六〇 六七 | 二千一百〇一 七一 | 二千八百九八 二九 | 七分八九 |
| 四十七 | 十六三九 七七 | 三十一分四一 | 一百〇七七一 二〇 | 七十四九一 六六 | 二千一百〇九 六〇 | 二千八百九〇 四〇 | 七分九八 |
| 四十八 | 十六〇八 三六 | 三十一分九一 | 一百〇七三九 七九 | 七十五二三 〇七 | 二千一百一七 五八 | 二千八百八二 四二 | 八分〇八 |
| 四十九 | 十五七六 四五 | 三十二分三六 | 一百〇七〇七 八八 | 七十五五四 九八 | 二千一百二五 六六 | 二千八百七四 三四 | 八分一七 |
| 五十 | 十五四四 〇九 | 三十二分八五 | 一百〇六七五 五二 | 七十五八七 三四 | 二千一百三三 八三 | 二千八百六六 一七 | 八分二六 |
| 五十一 | 十五一一 二四 | 三十三分二六 | 一百〇六四二 六七 | 七十六二〇 一九 | 二千一百四二 〇九 | 二千八百五七 九一 | 八分三二 |
| 五十二 | 十四七七 九八 | 三十三分六四 | 一百〇六〇九 四一 | 七十六五三 四五 | 二千一百五〇 四一 | 二千八百四九 五九 | 八分四〇 |
| 五十三 | 十四四四 三四 | 三十四分〇七 | 一百〇五七五 七七 | 七十六八七 〇九 | 二千一百五八 八一 | 二千八百四一 一九 | 八分四六 |
| 五十四 | 十四一〇 二七 | 三十四分四五 | 一百〇五四一 七〇 | 七十七二一 一六 | 二千一百六七 二七 | 二千八百三二 七三 | 八分五四 |
| 五十五 | 十三七五 八二 | 三十四分八一 | 一百〇五〇七 二五 | 七十七五五 六一 | 二千一百七五 八一 | 二千八百二四 一九 | 八分五九 |
| 五十六 | 十三四一 〇一 | 三十五分一五 | 一百〇四七二 四四 | 七十七九〇 四二 | 二千一百八四 四〇 | 二千八百一五 六〇 | 八分六四 |
| 五十七 | 十三〇五 八六 | 三十五分四七 | 一百〇四三七 二九 | 七十八二五 五七 | 二千一百九三 〇四 | 二千八百〇六 九六 | 八分六九 |
| 五十八 | 十二七〇 三九 | 三十五分七八 | 一百〇四〇一 八二 | 七十八六一 〇四 | 二千二百〇一 七三 | 二千七百九八 二七 | 八分七五 |
| 五十九 | 十二三四 六一 | 三十六分〇七 | 一百〇三六六 〇四 | 七十八九六 八二 | 二千二百一〇 四八 | 二千七百八九 五二 | 八分七八 |
| 六十 | 十一九八 五四 | 三十六分三三 | 一百〇三二九 九七 | 七十九三二 八九 | 二千二百一九 二六 | 二千七百八〇 七四 | 八分八一 |
| 六十一 | 十一六二 二一 | 三十六分五九 | 一百〇二九三 六四 | 七十九六九 二二 | 二千二百二八 〇七 | 二千七百七一 九三 | 八分八四 |
| 六十二 | 十一二五 六二 | 三十六分八三 | 一百〇二五七 〇五 | 八十〇〇五 八一 | 二千二百三六 九一 | 二千七百六三 〇九 | 八分八九 |
| 六十三 | 十八八 七九 | 三十七分〇五 | 一百〇二二〇 二二 | 八十〇四二 六四 | 二千二百四五 八〇 | 二千七百五四 二〇 | 八分九〇 |
| 六十四 | 十五一 七四 | 三十七分二四 | 一百〇一八三 一七 | 八十〇七九 六九 | 二千二百五四 七〇 | 二千七百四五 三〇 | 八分九二 |
| 六十五 | 十一四 五〇 | 三十七分四四 | 一百〇一四五 九三 | 八十一一六 九三 | 二千二百六三 六二 | 二千七百三六 三八 | 八分九四 |
| 六十六 | 九七七 〇六 | 三十七分六一 | 一百〇一〇八 四九 | 八十一五四 三七 | 二千二百七二 五六 | 二千七百二七 四四 | 八分九七 |
| 六十七 | 九三九 四五 | 三十七分七六 | 一百〇〇七〇 八八 | 八十一九一 九八 | 二千二百八一 五三 | 二千七百一八 四七 | 八分九七 |
| 六十八 | 九〇一 六九 | 三十七分九一 | 一百〇〇三三 一二 | 八十二二九 七四 | 二千二百九〇 五〇 | 二千七百〇九 五〇 | 八分九八 |
| 六十九 | 八六三 七八 | 三十八分〇七 | 九十九九五 二一 | 八十二六七 六五 | 二千二百九九 四八 | 二千七百〇〇 五二 | 九分〇〇 |
| 七十 | 八二五 七一 | 三十八分一七 | 九十九五七 一四 | 八十三〇五 七二 | 二千三百〇八 四八 | 二千六百九一 五二 | 九分〇〇 |
| 七十一 | 七八七 五四 | 三十八分二八 | 九十九一八 九七 | 八十三四三 八九 | 二千三百一七 四八 | 二千六百八二 五二 | 九分〇一 |
| 七十二 | 七四九 二六 | 三十八分三八 | 九十八八〇 六九 | 八十三八二 一七 | 二千三百二六 四九 | 二千六百七三 五一 | 九分〇一 |
| 七十三 | 七一〇 八八 | 三十八分四七 | 九十八四二 三一 | 八十四二〇 五五 | 二千三百三五 五〇 | 二千六百六四 五〇 | 九分〇一 |
| 七十四 | 六七二 四一 | 三十八分五四 | 九十八〇三 八四 | 八十四五九 〇二 | 二千三百四四 五一 | 二千六百五五 四九 | 九分〇一 |
| 七十五 | 六三三 八七 | 三十八分六二 | 九十七六五 三〇 | 八十四九七 五六 | 二千三百五三 五二 | 二千六百四六 四八 | 九分〇一 |
| 七十六 | 五九五 二五 | 三十八分六七 | 九十七二六 六八 | 八十五三六 一八 | 二千三百六二 五三 | 二千六百三七 四七 | 九分〇一 |
| 七十七 | 五五六 五八 | 三十八分七三 | 九十六八八 〇一 | 八十五七四 八五 | 二千三百七一 五四 | 二千六百二八 四六 | 九分〇〇 |
| 七十八 | 五一七 八五 | 三十八分七七 | 九十六四九 二八 | 八十六一三 五八 | 二千三百八〇 五四 | 二千六百一九 四六 | 九分〇〇 |
| 七十九 | 四七九 〇八 | 三十八分八一 | 九十六一〇 五一 | 八十六五二 三五 | 二千三百八九 五四 | 二千六百一〇 四六 | 九分〇〇 |
| 八十 | 四四〇 二七 | 三十八分八五 | 九十五七一 七〇 | 八十六九一 一六 | 二千三百九八 五四 | 二千六百〇一 四六 | 九分〇〇 |
| 八十一 | 四〇一 四二 | 三十八分八八 | 九十五三二 八五 | 八十七三〇 〇一 | 二千四百〇七 五四 | 二千五百九二 四六 | 九分〇〇 |
| 八十二 | 三六二 五四 | 三十八分八九 | 九十四九三 九七 | 八十七六八 八九 | 二千四百一六 五四 | 二千五百八三 四六 | 八分九七 |
| 八十三 | 三二三 六五 | 三十八分九〇 | 九十四五五 〇八 | 八十八〇七 七八 | 二千四百二五 五一 | 二千五百七四 四九 | 八分九七 |
| 八十四 | 二八四 七五 | 三十八分九二 | 九十四一六 一八 | 八十八四六 六八 | 二千四百三四 四八 | 二千五百六五 五二 | 八分九七 |
| 八十五 | 二四五 八三 | 三十八分九三 | 九十三七七 二六 | 八十八八五 六〇 | 二千四百四三 四五 | 二千五百五六 五五 | 八分九七 |
| 八十六 | 二〇六 九〇 | 三十八分九四 | 九十三三八 三三 | 八十九二四 五三 | 二千四百五二 四二 | 二千五百四七 五八 | 八分九六 |
| 八十七 | 一六七 九六 | 三十八分九四 | 九十二九九 三九 | 八十九六三 四七 | 二千四百六一 三八 | 二千五百三八 六二 | 八分九六 |
| 八十八 | 一二九 〇二 | 三十八分九五 | 九十二六〇 四五 | 九十〇〇二 四一 | 二千四百七〇 三四 | 二千五百二九 六六 | 八分九六 |
| 八十九 | 九〇 〇七 | 三十八分九五 | 九十二二一 五〇 | 九十〇四一 三六 | 二千四百七九 三〇 | 二千五百二〇 七〇 | 八分九六 |
| 九十 | 五一 一二 | 三十八分九五 | 九十一八二 五五 | 九十〇八〇 三一 | 二千四百八八 二六 | 二千五百一一 七四 | 八分九五 |
| 九十一 | 一二 一七 | 一十二分一七 | 九十一四三 六〇 | 九十一一九 二六 | 二千四百九七 二一 | 二千五百〇二 七九 | 二分七九 |
| 九十一三一 | 空 | 空 | 九十一三一 四三 | 九十一三一 四三 | 二千五百 | 二千五百 | 空 |
表內校勘記:[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求每日黃道出入赤道內外去極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滿半歲周,去之,在象限已下,爲初限;已上,復減半歲周,餘爲入末限;滿積度,去之,餘以其段內外差乘之,百約之,所得,用減內外度,爲出入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限,即所求去極度及分秒。
求每日半晝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置所求入初末限,滿積度,去之,餘以晝夜差乘之,百約之,所得,加減其段半晝夜分,爲所求日半晝夜分;前多後少爲減,前少後多爲加。以半夜分便爲日出分,用減日周,餘爲日入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餘爲晨分;加日入分,爲昏分。
求晝夜刻及日出入辰刻
置半夜分,倍之,百約,爲夜刻;以減百刻,餘爲晝刻;以日出入分依發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更點率
置晨分,倍之,五約,爲更率;又五約更率,爲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所求更點數,以更點率乘之,加其日昏分,依發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日周,以其日晨分減之,餘爲距中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爲距中度;用減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半,倍之,五除,爲更差度及分。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臨宿次,命爲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滿赤道宿次去之,爲逐更及曉中星宿度及分秒。其九服所在晝夜刻分及中星諸率,並准隨處北極出地度數推之。已上諸率,與晷漏所推自相符契。
求九服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以儀測驗,或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與五十刻相減,餘爲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所得內減外加五十刻,即所求夜刻;以減百刻,餘爲晝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等率,依術求之。
步交會第六
交終分,二十七萬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終,二十七日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中,十三日六千六十一分一十二秒。
交差,二日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交望,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交應,二十六萬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
交終,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
交中,一百八十一度八十九分六十七秒。
正交,三百五十七度六十四分。
中交,一百八十八度五分。
日食陽曆限,六度。 定法,六十。
陰曆限,八度。 定法,八十。
月食限,十三度五分。 定法,八十七。
推天正經朔入交
置中積,加交應,減閏餘,滿交終分,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爲日,不滿爲分秒,即天正經朔入交汎日及分秒。上考者,中積內加所求閏餘,減交應,滿交終去之,不盡,以減交終,餘如上。
求次朔望入交
置天正經朔入交汎日及分秒,以交望累加之,滿交終日,去之,即爲次朔望入交汎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汎日及分秒,減去經朔望小餘,即爲定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日有增損者,亦如之。否則因經爲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餘皆加七千八百七十七分七十六秒,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汎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加時入交
置經朔望入交汎日及分秒,以定朔望加減差加減之,即定朔望加時入交日及分秒。
求交常交定度
置經朔望入交汎日及分秒,以月平行度乘之,爲交常度;以盈縮差盈加縮減之,爲交定度。
求日月食甚定分
日食:視定朔分在半日周已下,去減半周,爲中前;已上,減去半周,爲中後;與半周相減、相乘,退二位,如九十六而一,爲時差;中前以減,中後以加,皆加減定朔分,爲食甚定分;以中前後分各加時差,爲距午定分。
月食:視定望分在日周四分之一已下,爲卯前;已上,覆減半周,爲卯後;在四分之三已下,減去半周,爲酉前;已上,覆減日周,爲酉後。以卯酉前後分自乘,退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爲時差;子前以減,子後以加,皆加減定望分,爲食甚定分;各依發斂求之,即食甚辰刻。
求日月食甚入盈縮曆及日行定度
置經朔望入盈縮曆日及分,以食甚日及定分加之,以經朔望日及分減之,即爲食甚入盈縮曆;依日躔術求盈縮差,盈加縮減之,爲食甚入盈縮曆定度。
求南北差
視日食甚入盈縮曆定度,在象限已下,爲初限;已上,用減半歲周,爲末限;以初末限度自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爲度,不滿,退除爲分秒;用減四度四十六分,餘爲南北汎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半晝分除之,所得,以減汎差,爲定差。汎差不及減者,反減之爲定差,應加者減之,應減者加之。在盈初縮末者,交前陰曆減,陽曆加,交後陰曆加,陽曆減;在縮初盈末者,交前陰曆加,陽曆減,交後陰曆減,陽曆加。
求東西差
視日食甚入盈縮曆定度,與半歲周相減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爲度,不滿,退除爲分秒,爲東西汎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日周四分之一除之,爲定差。若在汎差已上者,倍汎差減之,餘爲定差,依其加減。在盈中前者,交前陰曆減,陽曆加;交後陰曆加,陽曆減;中後者,交前陰曆加,陽曆減;交後陰曆減,陽曆加。在縮中前者,交前陰曆加,陽曆減;交後陰曆減,陽曆加;中後者,交前陰曆減,陽曆加;交後陰曆加,陽曆減。
求日食正交中交限度
置正交、中交度,以南北東西差加減之,爲正交、中交限度及分秒。
求日食入陰陽曆去交前後度
視交定度,在中交限已下,以減中交限,爲陽曆交前度;已上,減去中交限,爲陰曆交後度;在正交限已下,以減正交限,爲陰曆交前度;已上,減去正交限,爲陽曆交後度。
求月食入陰陽曆去交前後度
視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爲陽曆;已上,減去交中,爲陰曆。視入陰陽曆,在後準十五度半已下,爲交後度;前準一百六十六度三十九分六十八秒已上,覆減交中,餘爲交前度及分。
求日食分秒
視去交前後度,各減陰陽曆食限,不及減者不食。餘如定法而一,各爲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秒
視去交前後度,不用南北東西差者。用減食限,不及減者不食。餘如定法而一,爲月食之分秒。
求日食定用及三限辰刻
置日食分秒,與二十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爲定用分;以減食甚定分,爲初虧;加食甚定分,爲復圓;依發斂求之,爲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及三限五限辰刻
置月食分秒,與三十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爲定用分;以減食甚定分,爲初虧;加食甚定分,爲復圓;依發斂求之,即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內分與一十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爲既內分;用減定用分,爲既外分;以定用分減食甚定分,爲初虧;加既外,爲食既;又加既內,爲食甚;再加既內,爲生光;復加既外,爲復圓;依發斂求之,即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點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約,爲更法;又五約更法,爲點法。乃置初末諸分,昏分已上,減去昏分,晨分已下,加晨分,以更法除之,爲更數;不滿,以點法收之,爲點數;其更點數,命初更初點算外,各得所入更點。
求日食所起
食在陽曆,初起西南,甚於正南,復於東南;食在陰曆,初起西北,甚於正北,復於東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西,復於正東。此據午地而論之。
求月食所起
食在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復於西北;食在陰曆,初起東南,甚於正南,復於西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東,復於正西。此亦據午地而論之。
求日月出入帶食所見分數
視其日日出入分,在初虧已上、食甚已下者,爲帶食。各以食甚分與日出入分相減,餘爲帶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如月食既者,以既內分減帶食差,餘進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減既分,即月帶食出入所見之分;不及減者,爲帶食既出入。以減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帶食所見之分。其食甚在晝,晨爲漸進,昏爲已退;其食甚在夜,晨爲已退,昏爲漸進。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入盈縮曆定度,在盈,便爲定積;在縮,加半歲周,爲定積。望即更加半周天度。以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各得日月食甚宿次及分秒。
步五星第七
曆度
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
曆中
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曆策
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六十二微半。
木星
周率,三百九十八萬八千八百分。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四分八十六秒半。
度率,一十一萬八千五百八十二分。
合應,一百一十七萬九千七百二十六分。
曆應,一千八百九十九萬九千四百八十一分。
盈縮立差,二百三十六加。
平差,二萬五千九百一十二減。
定差,一千八十九萬七千。
伏見,一十三度。
|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一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三分 |
| 晨疾初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二分 |
| 晨疾末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二十一分 |
| 晨遲初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一 | 三度二十八 | 一十八分 |
| 晨遲末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一十二分 |
| 晨留 | 二十四日 | |||
| 晨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 四度八十八 一十二半 | 空三十二 八十七半 | |
| 夕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 四度八十八 一十二半 | 空三十二 八十七半 | 一十六分 |
| 夕留 | 二十四日 | |||
| 夕遲初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
| 夕遲末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一 | 三度二十八 | 一十二分 |
| 夕疾初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一十八分 |
| 夕疾末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一分 |
| 夕伏 | 一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二分 |
火星
周率,七百七十九萬九千二百九十分。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二分九十秒。
曆率,六百八十六萬九千五百八十分四十三秒。
度率,一萬八千八百七分半。
合應,五十六萬七千五百四十五分。
曆應,五百四十七萬二千九百三十八分。
盈初縮末立差,一千一百三十五減。
平差,八十三萬一千一百八十九減。
定差,八千八百四十七萬八千四百。
縮初盈末立差,八百五十一加。
平差,三萬二百三十五負減。
定差,二千九百九十七萬六千三百。
伏見,一十九度。
|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六十九日 | 五十度 | 四十六度五十 | 七十三分 |
| 晨疾初 | 五十九日 | 四十一度八十 | 三十八度八十七 | 七十二分 |
| 晨疾末 | 五十七日 | 三十九度〇八 | 三十六度三十四 | 七十分 |
| 晨次疾初 | 五十三日 | 三十四度一十六 | 三十一度七十七 | 六十七分 |
| 晨次疾末 | 四十七日 | 二十七度〇四 | 二十五度一十五 | 六十二分 |
| 晨遲初 | 三十九日 | 一十七度七十二 | 一十六度四十八 | 五十三分 |
| 晨遲末 | 二十九日 | 六度二十 | 五度七十七 | 三十八分 |
| 晨留 | 八日 | |||
| 晨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四十五 | 八度六十五 六十七半 | 六度四十六 三十二半 | |
| 夕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四十五 | 八度六十五 六十七半 | 六度四十六 三十二半 | 四十四分 |
| 夕留 | 八日 | |||
| 夕遲初 | 二十九日 | 六度二十 | 五度七十七 | |
| 夕遲末 | 三十九日 | 一十七度七十二 | 一十六度四十八 | 三十八分 |
| 夕次疾初 | 四十七日 | 二十七度〇四 | 二十五度一十五 | 五十三分 |
| 夕次疾末 | 五十三日 | 三十四度一十六 | 三十一度七十七 | 六十二分 |
| 夕疾初 | 五十七日 | 三十九度〇八 | 三十六度三十四 | 六十七分 |
| 夕疾末 | 五十九日 | 四十一度八十 | 三十八度八十七 | 七十分 |
| 夕伏 | 六十九日 | 五十度 | 四十六度五十 | 七十二分 |
表內校勘記:[18]
土星
周率,三百七十八萬九百一十六分。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一十六秒。
曆率,一億七百四十七萬八千八百四十五分六十六秒。
度率,二十九萬四千二百五十五分。
合應,一十七萬五千六百四十三分。
曆應,五千二百二十四萬五百六十一分。
盈立差,二百八十三加。
平差,四萬一千二十二減。
定差,一千五百一十四萬六千一百。
縮立差,三百三十一加。
平差,一萬五千一百二十六減。
定差,一千一百一萬七千五百。
伏見,一十八度。
|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二十日四十 | 二度四十 | 一度四十九 | 一十二分 |
| 晨疾 | 三十一日 | 三度四十 | 二度一十一 | 一十一分 |
| 晨次疾 | 二十九日 | 二度七十五 | 一度七十一 | 一十分 |
| 晨遲 | 二十六日 | 一度五十 | 初八十三 | 八分 |
| 晨留 | 三十日 | |||
| 晨退 | 五十二日六十四 五十八 | 三度六十二 五十四半 | 初二十八 四十五半 | |
| 夕退 | 五十二日六十四 五十八 | 三度六十二 五十四半 | 初二十八 四十五半 | 一十分 |
| 夕留 | 三十日 | |||
| 夕遲 | 二十六日 | 一度五十 | 初八十三 | |
| 夕次疾 | 二十九日 | 二度七十五 | 一度七十一 | 八分 |
| 夕疾 | 三十一日 | 三度四十 | 二度一十一 | 一十分 |
| 夕伏 | 二十日四十 | 二度四十 | 一度四十九 | 一十一分 |
金星
周率,五百八十三萬九千二十六分。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二十六秒。
曆率,三百六十五萬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萬。
合應,五百七十一萬六千三百三十分。
曆應,一十一萬九千六百三十九分。
盈縮立差,一百四十一加。
平差,三減。
定差,三百五十一萬五千五百。
伏見,一十度半。
|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三十九日 | 四十九度五十 | 四十七度六十四 | 一度二十七分半 |
| 夕疾初 | 五十二日 | 六十五度五十 | 六十三度〇四 | 一度二十六分半 |
| 夕疾末 | 四十九日 | 六十一度 | 五十八度七十一 | 一度二十五分半 |
| 夕次疾初 | 四十二日 | 五十度二十五 | 四十八度三十六 | 一度二十三分半 |
| 夕次疾末 | 三十九日 | 四十二度五十 | 四十度九十 | 一度一十六分 |
| 夕遲初 | 三十三日 | 二十七度 | 二十五度九十九 | 一度二分 |
| 夕遲末 | 一十六日 | 四度二十五 | 四度〇九 | 六十二分 |
| 夕留 | 五日 | |||
| 夕退 | 一十日九十五 一十三 | 三度六十九 八十七 | 一度五十九 一十三 | |
| 夕退伏 | 六日 | 四度三十五 | 一度六十三 | 六十一分 |
| 合退伏 | 六日 | 四度三十五 | 一度六十三 | 八十二分 |
| 晨退 | 一十日九十五 一十三 | 三度六十九 八十七 | 一度五十九 一十三 | 六十一分 |
| 晨留 | 五日 | |||
| 晨遲初 | 一十六日 | 四度二十五 | 四度〇九 | |
| 晨遲末 | 三十三日 | 二十七度 | 二十五度九十九 | 六十二分 |
| 晨次疾初 | 三十九日 | 四十二度五十 | 四十度九十 | 一度二分 |
| 晨次疾末 | 四十二日 | 五十度二十五 | 四十八度三十六 | 一度一十六分 |
| 晨疾初 | 四十九日 | 六十一度 | 五十八度七十一 | 一度二十三分半 |
| 晨疾末 | 五十二日 | 六十五度五十 | 六十三度〇四 | 一度二十五分半 |
| 晨伏 | 三十九日 | 四十九度五十 | 四十七度六十四 | 一度二十六分半 |
水星
周率,一百一十五萬八千七百六十分。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曆率,三百六十五萬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萬。
合應,七十萬四百三十七分。
曆應,二百五萬五千一百六十一分。
盈縮立差,一百四十一加。
平差,二千一百六十五減。
定差,三百八十七萬七千。
晨伏夕見,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見,一十九度。
|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一十七日七十五 | 三十四度二十五 | 二十九度〇八 | 二度一十五分 五十八 |
| 夕疾 | 一十五日 | 二十一度三十八 | 一十八度一十六 | 一度七十分 三十四 |
| 夕遲 | 一十二日 | 一十度一十二 | 八度五十九 | 一度一十四分 七十二 |
| 夕留 | 二日 | |||
| 夕退伏 | 一十一日一十八 八十 | 七度八十一 二十 | 二度一十 八十 | |
| 合退伏 | 一十一日一十八 八十 | 七度八十一 二十 | 二度一十 八十 | 一度三分 四十六 |
| 晨留 | 二日 | |||
| 晨遲 | 一十二日 | 一十度一十二 | 八度五十九 | |
| 晨疾 | 一十五日 | 二十一度三十八 | 一十八度一十六 | 一度一十四分 七十二 |
| 晨伏 | 一十七日七十五 | 三十四二十五 | 二十九度〇八 | 一度七十分 三十四 |
表內校勘記:[22]
推天正冬至後五星平合及諸段中積中星
置中積,加合應,以其星周率去之,不盡,爲前合;復減周率,餘爲後合;以日周約之,得其星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中星。命爲日,日中積;命爲度,日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積,即諸段中積;以平度累加中星,[23]經退則減之,即爲諸段中星。上考者,中積內減合應,滿周率去之,不盡,便爲所求後合分。
推五星平合及諸段入曆
各置中積,加曆應及所求後合分,滿曆率,去之;不盡,如度率而一爲度,不滿,退除爲分秒,即其星平合入曆度及分秒;以諸段限度累加之,即諸段入曆。上考者,中積內減曆應,滿曆率去之,不盡,反減曆率,餘加其年後合,餘同上。
求盈縮差
置入曆度及分秒,在曆中已下,爲盈;已上,減去曆中,餘爲縮。視盈縮曆,在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已下,爲初限;已上,用減曆中,餘爲末限。
其火星,盈曆在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已下,爲初限;已上,用減曆中,餘爲末限。縮曆在一百二十一度七十五分二十五秒已下,爲初限;已上,用減曆中,餘爲末限。
置各星立差,以初末限乘之,去加減平差,得,又以初末限乘之,去加減定差,再以初末限乘之,滿億爲度,不滿退除爲分秒,即所求盈縮差。
又術:置盈縮曆,以曆策除之,爲策數,不盡爲策餘;以其下損益率乘之,曆策除之,所得,益加損減其下盈縮積,亦爲所求盈縮差。
求平合諸段定積
各置其星其段中積,以其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其段定積日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分加之,滿紀法去之,不滿,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平合及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積,以天正閏日及分加之,滿朔策,除之爲月數,不盡,爲入月已來日數及分秒。其月數,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段入月經朔日數及分秒;以日辰相距,爲所在定朔月日。[24]
求平合及諸段加時定星
各置其段中星,以盈縮差盈加縮減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即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時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時分,百約之,乃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後段日辰爲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與後段夜半宿次相減,餘爲度率。
求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諸段增減差及日差
以本段前後平行分相減,爲其段汎差;倍而退位,爲增減差;以加減其段平行分,爲初末日行分。前多後少者,加爲初,減爲末;前少後多者,減爲初,加爲末。倍增減差,爲總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爲日差。
求前後伏遲退段增減差
前伏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爲末日行分。
後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爲初日行分。以減伏段平行分,餘爲增減差。
前遲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爲初日行分。
後遲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爲末日行分;以遲段平行分減之,餘爲增減差。前後近留之遲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爲增減差。
金星,前後退伏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爲增減差。
前退者,置後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爲末日行分。
後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爲初日行分;乃以本段平行分減之。餘爲增減差。
水星,退行者,半平行分,爲增減差;皆以增減差加減平行分,爲初末日行分。前多後少者,加爲初,減爲末;前少後多者,減爲初,加爲末。又倍增減差,爲總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爲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損益之,後少則損之,後多則益之,爲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順加退減,滿宿次去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求五星平合見伏入盈縮曆
置其星其段定積日及分秒,若滿歲周日及分秒,去之,餘在次年天正冬至後。如在半歲周已下,爲入盈曆;滿半歲周,去之,爲入縮曆;各在初限已下,爲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餘爲末限;即得五星平合見伏入盈縮曆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見伏行差
各以其星其段初日星行分,與其段初日太陽行分相減,餘爲行差。若金、水二星退行在退合者,[25]以其段初日星行分,倂其段初日太陽行分,爲行差;內水星夕伏晨見者,直以其段初日太陽行分爲行差。
求五星定合定見定伏汎積
木火土三星,以平合晨見夕伏定積日,便爲定合伏見汎積日及分秒。
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縮差度及分秒,水星倍之。各以其段行差除之,爲日,不滿,退除爲分秒。在平合夕見晨伏者,盈減縮加;在退合夕伏晨見者,盈加縮減;各以加減定積爲定合伏見汎積日及分秒。
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陽盈縮積,爲距合差日;不滿,退除爲分秒,以太陽盈縮積減之,爲距合差度。各置其星定合汎積,以距合差日盈減縮加之,爲其星定合定積日及分秒;以距合差度盈減縮加之,爲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
金水二星,順合退合者,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積,爲距合差日;不滿,退除爲分秒,順加退減太陽盈縮積,爲距合差度。順合者,盈加縮減其星定合汎積,爲其星定合定積日及分秒;退合者,以距合差日盈減縮加、距合差度盈加縮減其星退定合汎積,[26]爲其星退定合定積日及分秒;命之,爲退定合定星度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積日及分秒,滿旬周,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得定合日辰及分秒。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滿黃道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躔黃道宿度及分秒。徑求五星合伏定日:木、火、土三星,以夜半黃道日度,減其星夜半黃道宿次,餘在其日太陽行分已下,爲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以其星夜半黃道宿次,減夜半黃道日度,餘在其日金、水二星行分已下者,爲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伏退合者,視其日太陽夜半黃道宿次,未行到金、水二星宿次,又視次日太陽行過金、水二星宿次,金、水二星退行過太陽宿次,爲其日定合伏退定日。
求木火土三星定見伏定積日
各置其星定見定伏汎積日及分秒,晨加夕減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如在半歲周已下,自相乘,已上,反減歲周,餘亦自相乘,滿七十五,除之爲分,滿百爲度,不滿,退除爲秒;以其星見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以其段行差除之,爲日,不滿,退除爲分秒;見加伏減汎積,爲其星定見伏定積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見定伏日辰及分秒。
求金水二星定見伏定積日
各以伏見日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陽盈縮積,爲日,不滿,退除爲分秒;若夕見晨伏,盈加縮減;如晨見夕伏,盈減縮加;以加減其星定見定伏汎積日及分秒,爲常積。如在半歲周已下,爲冬至後;已上,去之,餘爲夏至後。各在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已下,自相乘;已上,反減半歲周,亦自相乘。冬至後晨,夏至後夕,一十八而一,爲分;冬至後夕,夏至後晨,七十五而一,爲分;又以其星見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滿行差,除之,爲日,不滿,退除爲分秒,加減常積,爲定積。在晨見夕伏者,冬至後加之,夏至後減之;夕見晨伏者,冬至後減之,夏至後加之;爲其星定見定伏定積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見定伏日晨及分秒。
- 一百一十五度【(三)〔二〕一七三】 按此表「黃道積度」爲太陽在黃道之度數。「內外度」爲黃道與赤道相距度數,黃道在赤道北爲內度,黃道在赤道南爲外度。內外度最大值爲二十三度九十分三十秒,即「黃赤大距」。「內外差」即內外度前後項之差。「冬、夏至前後去極」指太陽在冬、夏至之前或之後黃道積度之去極度數。冬至前後太陽在赤道南,故去極度減一象限爲外度。夏至前後太陽在赤道北,故一象限減去極度爲內度。「冬晝夏夜」指冬至前後半晝刻分及夏至前後半夜刻分;以五千分相減爲「夏晝冬夜」數。據冬夏至去極度數、大都地理緯度可求日出沒時間,而定晝夜刻分數,半之則爲半晝夜刻分數。「晝夜差」爲前後刻分數之差。此處「三」誤。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古今律曆考已校。 ↩
- 二十三【六三(二四)〔四二〕】一百一十四【九四八(一)〔五〕】六十七【六八〇(五)〔一〕】一千九百【一五六(七)〔一〕】 據驗算改。第一、四項律曆融通已校。 ↩
- 一千九百【一(四)七〔四〕〇】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正。律曆融通已校。 ↩
- 六十七【九(四)〔七〕四七】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一千九百【四二一(二)〔三〕】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律曆融通已校。 ↩
- 二十二【四一(五)〔九〕三】 據驗算改。律曆融通已校。 ↩
- 七十八【九六八(一)〔二〕】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八十〇【〇(六)〔五八〕一(五)】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二千七百【(四五)〔五四〕二〇】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正。律曆融通已校。 ↩
- 二千二百【(四五)〔五四〕七〇】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正。律曆融通已校。 ↩
- 八十一【一(九)〔六〕九三】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二千二百【九九四(七)〔八〕】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律曆融通已校。 ↩
- 二千三百【(二)〔三〕五五〇】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律曆融通已校。 ↩
- 九十(七)〔六〕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九十四【九(四)〔三〕(六四)〔九七〕】八十七【六八(二二)〔八九〕】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九十四【五五〇(九)〔八〕】八十八【〇七七(七)〔八〕】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八十八【(六)〔八〕五六〇】 高麗史卷五一曆志授時曆經與驗算合,據改。 ↩
- 二十七度【〇(六)〔四〕】 據高麗史卷五二曆志授時曆經改。按此係晨次疾末平度數,應與夕次疾初同。律曆融通已校。 ↩
- 五十八度【七十〔一〕】 按此係夕疾末限度數,應與晨疾初限度同。今從殿本補。 ↩
- 一度【六十(二)〔三〕】 據高麗史卷五二曆志授時曆經改。按此係合退伏限度數,應與夕退伏限度同。律曆融通已校。 ↩
- 一度【二十(二)〔三〕分半】 據高麗史卷五二曆志授時曆經改。按此係晨疾初初行率數,應與夕次疾初初行率同。律曆融通已校。 ↩
- 七度【八十一二十(八) 】按此係合退伏平度,應與夕退伏平度同。今從北監本刪。 ↩
- 以〔平〕度累加中星 據高麗史卷五二曆志授時曆經補。 ↩
- 爲所在定〔朔〕月日 據庚午元曆、金大明曆補。 ↩
- 若金水二星退行在退合者 庚午元曆、金大明曆作「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授時曆此句文字略有改動,然應作「若金水二星在退行退合者」,意始合,此處史文疑有倒誤。 ↩
- 以距合差日盈(加)〔減〕縮(減)〔加〕 據庚午元曆、金大明曆改正。律曆融通已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