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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4) 资治通鉴考异 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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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資治通鑑考異》卷四

宋 司馬光 撰

晉紀中

惠帝元康四年正月,安昌公石鑒薨《本傳》:「鑒封昌安縣矦」。今從《帝紀》。傅咸卒。《三十國》、《晉春秋》:元康四年七月,傅咸為司。隷五年五月,始親職。十月,卒。二書附年月多差舛,故以《本傳》為定。

五年十月,武庫火。《三十國》、《晉春秋》云閏月。《宋》、《晉五行志》云:閏月庚寅。今從《晉書帝紀》。八年九月,李特入蜀。《帝紀》:元康七年,關中饑。八年,雍州有年。而《華陽國志》、《三十國》、《晉春秋》皆云八年,特就榖入蜀。今從之。

九年正月,出成都王頴為平北將軍。《帝紀》云:「以頴為鎭北大將軍」。今從《本傳》。

六月,髙密王泰薨。《帝紀》云「隴西王」,《本傳》云:「泰為尚書令,改封髙密」。《紀》誤。裴頠、賈模、張華議廢賈后。《賈后傳》曰:模與裴頠、王衍謀廢之,衍後悔而止」。今從《頠傳》。八月,裴頠、劉頌上表疏,《刑灋志》敘頌奏續頠《表》之下,而云侍中太宰汝南王亮。按頠表引元康八年事,時亮死已久,葢《志》誤也。

永康元年正月,《帝紀》、《天文志》皆有「己卯日食」,《宋志》無之。按《長厯》,己卯十七日,安得日食。皇孫虨卒。《帝紀》「虨」作「霖」。按虨,字道文,不當作「霖」,今從《傳》。

八月,石崇、潘岳、歐陽建被收。《崇傳》曰:崇建潛知其計,陰勸淮南王允、齊王冏圖趙王倫。若崇果與允同謀,允敗,崇應惶遽,不應被收,時方宴於樓上,葢倫、秀以舊怨誣殺之耳。

以劉頌為光祿大夫。《三十國春秋》云:倫黨大怒,謀害頌,頌懼,自殺。《頌傳》云:頌為光禄,尋病卒。今從《傳》。

十一月,耿滕為益州刺史,《帝紀》作「耿勝」,《載紀》、《華陽國志》作「滕」,今從之。滕欲入州。《華陽國志》曰:戰於廣漢宣化亭,殺傳詔。按州郡俱治成都,不容戰於廣漢。又,趙廞若已與滕戰,不應欲直入州。今從《載記》。

趙廞殺趙模、陳摠。《帝紀》:廞又殺犍為太守李密、汶山太守霍固。按《華陽國志》:犍為太守李苾、汶山太守楊邠,非密、固也。《載記》亦作「李苾」,葢《紀》誤。

廞自稱益州牧。《晉春秋》云:建號太平元年,他書無之,今不取。永寧元年正月,趙王倫即帝位。《三十國春秋》云:倫將篡位,義陽王威執詔示嵇紹曰:「聖上法堯、舜之舉,卿其然乎?」紹厲聲曰:「有死而已,終不有二」。威怒,拔劒而出。及惠帝遷於金墉城,唯紹固志不從,直于金墉,絶不通倫,時人皆為之懼。《晉書忠義傳》云:「倫篡,紹為侍中。惠帝復祚,遂居其職」。二說不同,今皆不取。

趙廞殺李庠及其子姪十餘人。載記曰:及其子姪宗族三十餘人。今從華陽國志。又國志,庠死,去年冬,《晉春秋》在今年春,今從之。

三月,羅尚使王敦討汶山羌,死之。《帝紀》在八月,疑是洛陽始知。今從《華陽國志》。

趙王倫使管襲討斬王盛、處穆。《齊王冏傳》曰:冏潛與盛、穆謀起兵誅倫,未發,恐事泄,乃與襲殺穆,送首於倫,以安其意。今從《三十國春秋》。

四月,大戰于溴水。《趙王倫傳》作「激水」,今從《帝紀》。六月,復封賔徒王晏為吳王,《晏傳》:自賔徒徙封代王。倫誅,復本封。今從《帝紀》。齊王冏為大司馬,成都王頴為大將軍、録尚書。《頴傳》曰:至鄴,詔王粹加九錫,進位大將軍,都督中外。頴拜,受徽號,讓殊禮。按頴在《洛,盧志》已謂頴曰:「今當與齊王共輔朝政」,明已有録尚書之命。但頴不受歸鄴,故朝廷使粹追命之耳。且頴功大於冏,不應獨賞冏而頴未賞也。今從《帝紀》。路秀。《帝紀》作「路季」,今從《齊王冏傳》。

八月,齊王冏殺東萊王蕤。《帝紀》:「六月庚午,蕤與王輿謀廢冏,事覺得罪。甲戌,冏為大司馬」。按誅輿詔已稱冏為大司馬,則輿事覺不應在冏為大司馬前。今從《三十國春秋》,在八月。

九月,東安王繇舉東平王楙鎭下邳。《帝紀》:八月,楙為平東,督徐州。九月,繇復爵」。按《楙傳》,繇為僕射,舉楙為平東,故移在繇還後。

太安元年,慕容廆擊素怒延。《載紀》作「素延」,下云:「素延怒,率衆圍棘城」。按《燕書》、《紀》、《傳》皆謂之素怒延,然則怒是其名也。

二年正月,李特改元建初。《帝紀》:「太安元年五月,特自號大將軍」。《載記》:「太安元年,特稱大將軍,改元」。《後魏書李雄傳》云:「昭帝七年,特稱大將軍,號年建初」。昭帝七年,太安元年也。祖孝徴《脩文殿御覽》云:「太安二年,特大赦,改年建初元年,特見殺」。《三十國》、《晉春秋》云:「太安二年正月,特僣位改年」。今從《御覽》等書。蜀郡任叡《載記》作「任」,《明羅尚傳》作「任銳」,今從《華陽國志》。

六月,李雄殺陳圖。《華陽國志》作「陳旹」,今從《載記》。七月,處士范長生、《華陽國志》作「范賢」,今從《載記》。涪陵徐轝。《華陽國志》作「徐輿」,今從《載記》。

長沙王乂徴李含為河南尹,《含傳》云:河間王顒表含為河南尹。今從《皇甫重傳》。張昌逃于下儁山,《帝紀》:「八月庚申,劉弘及張昌戰于清水,斬之」。《昌傳》云:「昌敗,竄于下雋山。明年秋,擒斬之」。按弘《斬張奕表》云:「張昌姦黨初平,昌未梟首」。故從《昌本傳》。

八月,以長沙王乂為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帝紀》:「太安元年十二月,乂誅齊王,即以乂為太尉,都督中外」。《晉春秋》:「二年七月,顒、頴起兵,乃以乂為太尉、都督以討之」。按齊王死後,頴懸執朝政,乂未應都督中外。又顒見為太尉,乂不應更為太尉。今從《晉春秋》。

十月戊申,戰于建春門,《陸機傳》云:戰于鹿苑。今從《帝紀》。孫拯下獄。《晉春秋》作「孫承」,今從《晉書》。

張方退屯十三里橋。河間王顒傳》云「駃水橋」,今從《帝紀》。閏月,羅尚留張羅守城。《載記》作「羅特」,今從《華陽國志》。永興元年正月癸亥,東海王越收長沙王乂。《越傳》云:殿中諸將及三部司馬疲於戰守,密與左衛將軍朱黙夜收乂別省,逼越為主。今從《乂傳》。

甲子,大赦,改元。《帝紀》:「太安二年十二月甲子,大赦。永興元年正月,大赦,改元。疑是一事。丙寅,張方殺乂。《帝紀》、《三十國》、《晉春秋》云:太安二年十二月,殺乂」。《乂傳》云:初,乂執權之始,洛下謡曰:「草木萌牙殺長沙」。乂以正月二十五日廢,二十七日死,如謡言焉。《樂廣傳》云:成都王頴,廣之壻也,及與長沙王乂遘難,而廣既處朝望,羣小讒謗之,廣以憂卒」。《惠帝紀》:「永興元年正月丙午,樂廣卒」,若廣卒,時乂未死,即《乂傳》正月二十五日廢為是,合移在永興元年正月。而《晉春秋》:「太安二年八月,樂廣自裁」。按《帝紀》,今年正月以頴為丞相,遣兵屯城門代宿衛者,疑此皆乂初死時事。又今年正月末亦有甲子、丙寅。今從《乂傳》。

十月,劉淵遷都左國城。下云離石大饑,遷于黎亭,則是淵猶在離石也。按杜佑《通典》,離石有南單于庭左國城。然則淵雖遷左國,猶在離石縣境內也。

淵,即漢王位,《帝紀》,李雄、劉淵稱王,皆在十一月惠帝入長安後。《華陽國志》:李雄十月稱王,一本作十二月。《三十國》、《晉春秋》、《十六國鈔》皆在十月,今從之。

范陽王虓等請降封太弟頴。《虓傳》云:與鎭東將軍周馥同上言。按《馥傳》:「帝自長安還,馥出為平東將軍,都督揚州,代劉凖為鎭東」。据此《表》,張方猶存,葢自鄴還洛陽時也。

十二月,髙密、王略鎭洛陽。《惠紀》作「髙密、王簡」。按《宗室傳》,髙密孝王略字元簡,時都督青州,後遷都督荊州,未嘗鎭洛陽,葢簡即略也。時雖有朝命而略不至,或嘗鎭洛陽而本傳》遺脫耳。二年六月,拓跋猗㐌斬漢將綦母豚,《後魏書桓帝紀》及《劉淵傳》下云「淵南走蒲子」。按《晉載記》,淵無走蒲子事,下云「自離石遷黎亭」,葢《後魏書》夸誕妄言耳。

八月,琅邪王睿請王導為司馬。《導傳》曰:元帝鎭下邳,請導為安東司馬。按元帝時為平東,及徙揚州,乃為安東耳。或者「平」字誤為「安」,或後為安東司馬,故但云司馬。

十月,詔劉弘:彭城王釋等討劉輿,《劉喬傳》「釋」作「繹」,《帝紀》、《宗室傳》皆作「釋」,葢喬《傳》誤。《帝紀》:「八月,車騎大將軍劉弘逐平南將軍彭城王釋于宛」。《弘》、《釋傳》及衆書皆無之。《弘傳》但云彭城前東奔有不善之言。按弘晉室純臣,劉喬與范陽構難,弘猶以書和解之,以安天下,尊王室,釋受王命鎭宛,而弘肯更自逐之乎!據此詔令弘、釋共討劉輿,疑無弘逐釋事。《帝紀》必誤。

十一月,河間王顒遣呂㓪收劉暾。《暾傳》云:顒遣陳顔呂㓪率騎五千收暾。按暾匹夫安用五千騎,葢㓪時在洛顒敇,使收暾耳。說者欲大其事,故云爾。

十二月,王浚以突騎資劉琨。琨傳云:得突騎八百人。按劉喬傳云琨率突騎五千濟河攻喬,疑八百太少,或因下文迎東海王之數,致有兹誤,今闕疑。

劉喬奔平氏。《帝紀》云:「喬奔南陽」。按《地理志》,南陽無平氏縣,武帝分南陽置義陽郡,有西平氏縣。或者南陽有東平氏而非縣與?

吳王常侍甘卓棄官東歸,《卓傳》云:州舉秀才,為吳王常侍,討石冰,以功賜爵都亭。矦東海王越引為參軍,出補離狐令,棄官東歸,遇陳敏」。《敏傳》云:吳王常侍甘卓,自洛至」。按卓為常侍,不應討石冰為離狐令,不應自洛至。今從《敏傳》。

光熈元年三月,李毅女秀守寧州城,《懐帝紀》:「永嘉元年五月,建寧郡夷攻陷寧州,死者三千餘人」。《李雄載記》云:「南夷李毅固守不降,雄誘建寧夷使討之,毅病卒,城陷,殺壯士三千餘人,送婦女千口於成都」。《王遜傳》云:「李毅卒,城中奉毅女固守經年」。《華陽國志》有毅卒年月及女秀守城事,今從之。六月,復羊后。《后傳》曰:「張方首至洛陽,即日復后位」。按方傳首已久,不至今日。今從《帝紀》。司空越遣糜晃擊河間王顒,《牽秀傳》云:顒密遣使就東海王越求迎,越遣將糜晃等迎顒」。今從《顒傳》。

李雄即帝位,改元晏平。《晉帝紀》、《三十國》、《晉春秋》,皆云永興二年六月,雄即帝位」。《華陽國志》:「光熈元年,雄即帝位」。《後魏書序紀》及《李雄傳》皆云「昭帝十二年雄稱帝,即光熈元年也。《十六國春秋鈔》,晏平元年六月,雄即帝位。《十六國春秋目録》:雄年號建興二,晏平五,與《華陽國志》同,今從之。諸書,雄改元晏平,無大武年號,惟《晉載記》改元大武,無晏平年號。按雄國號大成。《魏書雄傳》云:「雄稱帝,號大成,改年晏平」。故《三十國春秋》誤云「改年大成」。《載記》傳寫誤為「大武」。今從諸書去「大武」之號」。

以范長生為天地太師。《華陽國志》:尊長生曰四時八節天地太師。今從《晉載記》。八月,以范陽王虓為司空。《虓傳》云為司徒。今從《帝紀》。

十二月,南陽王模殺河間王顒,《三十國》、《晉春秋》云:東海王越殺顒。今從《顒傳》。懐帝永嘉元年二月,陳敏弟處勸敏殺顧榮等。《敏傳》云:弟昶勸殺榮。按《晉春秋》,敏臨死,謂處曰:「我負卿!」時昶已先死。今從《晉春秋》。

七月,琅邪王睿鎭建業,《元帝紀》曰:東海王越之收兵下邳,以帝都督揚州,越西迎大駕,留帝居守。永嘉初,用王導計,始鎭建業。按既都督揚州,不當猶鎭下邳。又懐《帝紀》,明言「七月己未睿都督揚州,鎭建業」,今從之。

九月,王導說睿引顧榮、賀循《導傳曰:元帝鎭建康,居月餘,士庻莫有至者。會從兄敦來朝,導謂之曰:「琅邪王仁德雖厚,而名論猶輕,兄威風已振,宜有以匡濟者」。會三月,上已帝觀禊,敦、導皆騎從」。《王敦傳:「東海王越誅繆播後,乃以敦為揚州刺史。其後徴拜尚書,不就」。《周玘傳》:「錢璯聞劉聰逼洛陽,不敢進,乃謀反。時王敦遷尚書,與璯俱西,欲殺敦,敦奔告元帝」。懐帝紀:「永嘉元年七月,琅邪王睿鎭建業。三年三月,殺繆播。四年二月,錢璯反」。是時睿在建業已三年矣,安得言月餘!乂、睿名論雖輕,安有為都督數年而士庻莫有至者!陳敏得江東,猶首用周、顧以收人望,導為睿佐,豈得待數年然後薦之乎!然則導傳所云,難以盡信,今刪去導語及敦名而已。

十一月,以王敦為青州刺史,《晉春秋》:王衍言於太傅越,以王澄為荊州,敦為揚州,據呉、楚以為形援,越從之。於是澄、敦同發,越餞之。《敦傳》,自青州入為中書監,東海王越誅繆播,後始出為揚州。播死在永嘉三年三月。此年越在許昌,不在洛,故以《晉書》為定。

十二月,王彌、劉靈降漢。《彌傳》曰:彌逼洛陽,敗於七里澗,乃與其黨劉靈謀歸漢。按《十六國春秋》,靈為王讃所逐,彌為茍純所敗,乃謀降漢。今年春,靈已在淵所,五月,彌乃如平陽。然則二人先降漢已久矣,《彌傳》誤也。

以魏興太守王遜為寧州刺史。《華陽國志》:以廣漢太守王遜為寧州。按時廣漢已為李雄所陷,今從《遜傳》。

二年正月丙午朔,日食。《帝紀》、《天文志云丙子朔,誤。今從長厯。劉淵遣劉聰等據太行,石勒等下趙、魏。石勒載記》曰:元海使劉聦攻壺關,命勒率所統七千為前鋒都督。劉琨遣護軍黃秀等救壺關,勒敗秀於白田,殺之,遂陷壺關。事在明年。今從《十六國春秋》。

二月,西平太守曹袪、《晉春秋》作「曹祗」,今從《張軌傳》。治中楊澹、《晉春秋》作「張澹」,今從《張軌傳》。

七月,劉淵徙蒲子,劉琨荅太傅府書曰:「僣遣使驛,離間其部落。淵遂怖懼,一大于南奔,蒲子雜虜歸降,萬有餘落。琨《傳》亦然」。按時淵彊琨弱,豈因畏琨而徙都!葢琨為自大之辭,史因承以為實耳。氐酋單徴降漢,《載記》作「氐酋大單于徴」。按當時戎狄酋長皆謂之大徴,即光文單后之父于衍字也。

十二月,成尚書令楊褒卒。《載記》云:丞相楊褒。今從《晉春秋》。三年正月,宣于脩之言於漢主。《晉春秋》作「鮮于脩之」。今從《載記》、《十六國春秋》。夏,石勒敗黃肅於封田,《石勒載記》,「肅」作「秀」,「封」作「白」。今從《十六國春秋》及《劉琨集》。淮南內史王曠,《十六國春秋》作「王廣」,今從《帝紀》。

龎淳降漢,《十六國春秋》作「劉惇」,《劉琨傳》作「襲醇」,今從《帝紀》。白部鮮卑。《劉琨集》作「百部」,今從《後魏書》、《晉書》。劉琨自將擊劉虎,《帝紀》:「七月,劉聦及王彌圍壺關,琨使兵救之,為聰所敗。王曠等及聦戰,又敗,龎、淳以郡降賊」。《十六國春秋》:「淵五月,遣聦攻壺關,敗韓述、黃肅。六月,晉遣王廣等來討。七月,戰於長平,晉師敗,劉惇以壺關降」。按《劉琨集》載六月癸巳琨《荅太傅府書》曰:「聦彌一上黨,龎、惇不能禦」。又曰:「安居走利,韓述授首,封田之敗,黃肅不還,浹辰之間,名將仍殄」。又曰:「即重遣江陶都尉張倚領上黨太守,疾據襄垣。續遣鷹揚將軍趙擬、梁余都尉李茂與倚併力,輕行夜襲。賊捐棄輜車,宵遁而退,追尋討截,獲三分之二,當聦、彌之未走,烏丸、劉虎構為變逆,西招白部,遣使致任,稱臣於淵,殘州困弱,內外受敵,輒背聦而討虎,自四月八日攻圍」。然則琨討虎以上事,皆在四月以前也。葢《晉》、《漢》二史皆據奏報,事畢而言之。今依《琨集》為定。

十二月,李臻遣其子成擊王浚。《燕書王誕傳》,「成」作「咸」,今從《李洪傳》。四年七月,劉淵卒。《十六國春秋》:八月丁丑,淵召太宰歡樂等受遺詔。己卯,卒,辛未,葬。按《長厯》七月壬戌朔,十六日丁丑,十八日己卯,八月辛卯朔,無丁丑,己卯及辛未、辛未乃九月十一日。葢淵以七月卒,九月葬。《十六國春秋》誤。

北海王义《載記》作「乂」。按:《十六國春秋》作「义」,今從之。十月,劉琨以地與猗盧。懐《帝紀》:永嘉五年十一月,猗盧寇太原,劉琨徙五縣居之。六年八月辛亥,劉琨乞師于猗盧,表盧為代公。《宋書》索虜傳》在永嘉三年。《晉春秋》在永嘉四年。且云「猗盧率萬餘家避難,自雲中入鴈門。《後魏序紀》在穆帝三年,即永嘉四年也。《琨集》,永嘉四年六月癸巳,《上太傅府牋》,云「盧感封代之恩」。故知在四年六月之前。又琨《與丞相牋》曰:「昔車騎感猗㐌救州之勲,表以代郡封㐌為代公,見聽。時大駕在長安,會值戎事,道路不通,竟未施行。盧以封事見託,琨實為表上,追述車騎前意,即䝉聽許,遣兼謁者僕射拜盧,賜印及符冊。浚以此見責戎狄,封華郡,誠為失禮,然葢以救弊耳。亦猶浚先以遼西封務勿塵,此禮之失,浚實啟之。浚遂與盧爭代郡,舉兵擊盧,為所破,紛錯之由,始結於此。鴈門郡有五縣在陘北,盧新并塵官,國甚彊盛,從琨求陘北地,以竝遣三萬餘家,散在五縣間,既非所制。又於琨殘弱之計,得相聚集,未為失宜,即徙陘北五縣著陘南盧,因移頗侵逼,浚西陲圍塞諸軍營浚,不復見恕危弱而見罪責。以此觀之,盧非避難而來也。

琨遣猗盧兵歸國,《後魏序紀》曰:劉琨乞師救洛,穆帝遣步騎二萬助之,東海王越以洛陽飢荒,不許。按琨《與丞相牋》曰:「琨傾身竭辭,北和猗盧,遂引大衆躬啓戎行。即具白太傅,切陳愚見。取賊之計,聦宜時討,勒不可縱。而宰相意異,所慮不同,更憂茍晞、馮嵩之徒而稽二寇之誅,遣使節抑,挫臣鋭氣,臣即解甲,遣盧衆歸國」。若猗盧果遣衆赴洛,琨牋安得不言也!

十一月,加張軌鎭西將軍。《帝紀》云安西。按惠帝永興二年已加軌安西將軍,從本傳》。五年正月,琅邪王睿使甘卓等攻周馥。《帝紀》:戊寅,睿使卓攻馥於夀春,馥衆潰」。未知其為命卓之日與攻日潰日,故闕之。

三月丙子,東海王越薨。《帝紀》:五年正月,帝密詔茍晞討越。乙未,越遣楊瑁、裴盾共擊晞。三月戊午,詔下越罪狀告方鎭討之,以晞為大將軍。丙子,越薨。《晞傳》:晞移告諸州,陳越罪狀,帝惡越專權,乃詔晞施檄六州,協同大舉。晞移諸征鎭,帝又密詔晞討越。晞復上表稱李初至,奉被手詔,卷甲長驅,次子倉垣。五年,帝復詔晞陳越罪惡,詔至之日,宣告天下,率齊大舉。晞表稱輒遣王讃將兵詣項越,使騎於成臯間獲晞使,遂大構嫌隙」。《晉春秋》:「五年正月,上遣李初詔晞討越」。按越若已得晞使,則帝亦不能自安,潘滔、何倫等不容晏然在洛。且滔等未去,則帝亦不敢明言使晞討越年月事迹,既前後參差如此,今竝置於越薨之時,庻為不失。四月,四十八王皆没於石勒。《東海王越傳》云三十六王,今從《帝紀》。

六月丁未,劉聦封帝平阿公。《帝紀》:「聦以帝為會稽公」。《載記》、《三十國春秋》云「平阿公」,《晉春秋》云平河公」,「河」字葢誤。《十六國》、《三十國》、《晉春秋》:明年二月,乃封帝會稽公。葢先封平阿,後進會稽,《帝紀》闕略,今從諸書。

秦王業南犇密,《晉書》:愍帝諱鄴,又改建鄴為建康。按《三十國》、《晉春秋》,愍帝名子業,或作「業乂」。《吳志》,孫權改秣陵為建業,取興建基業為名,皆不為「鄴」字。今從之。

中書令李絙閻鼎傳作「李暅」,今從王浚傳。七月,王浚立皇太子。晉書初無其名,劉琨與丞相牋曰:「浚設壇塲,有所建立,稱皇太子」。不知為誰。

九月,劉粲殺南陽王模。《帝紀》:八月,模遇害。按劉琨《上丞相牋》曰:平昌以九月遇禍,世子時鎭隴右,故得無恙。今以為據。

十月,猗盧遣子六脩助劉琨。《晉春秋》作「利孫」。按利孫即六脩也,胡語訛轉耳。六年七月,髙喬、郝聿以晉陽降漢。《劉琨傳》曰:屬龎醇,降于聦,鴈門烏丸復反,琨親出禦之,粲乗虛襲取晉陽」。按琨《上太子牋》曰:「聦以七月十六日復決計送死,臣即自東下率中山、常山之卒,竝合樂平、上黨諸軍,未旋之間,而晉陽傾潰」。《十六國春秋》亦云「琨收兵常山」,《本傳》誤也。

九月,賈疋等奉秦王業為皇太子,懐《帝紀》云:「賈疋討劉粲於三輔,走之,關中小定,奉秦王為太子。按賈疋等以永嘉五年攻劉粲於新豐,粲敗,還平陽,奉秦王入雍城。六年三月,劉曜棄長安走,秦王入長安,漢兵皆已退矣。秦王為太子時,劉粲方在晉陽,懐《紀》誤。

十月,猗盧遣其子六脩及兄子普根等攻晉陽。《十六國春秋》云:遣子曰利。孫宥六須。《載記》云:賔六須,《劉琨集》云「左、右賢王」,又云右賢王撲速根」。今從《後魏書》。

箕澹《十六國春秋》、《後魏書》計姬澹。今從《劉琨傳》。

漢人殺盧志。《劉聦載記》:志勸太弟义作亂,被誅。按志勸成都王頴起義兵諌頴,攻長沙王乂,忠義敦篤,始終不虧,非勸人作亂者也。今從《盧諶傳》。

十二月,賈疋戰死。《帝紀》曰:疋討賊張連,遇害。《疋傳》:「天護攻之,疋敗走,墜澗死」。今從《十六國春秋》。

段疾、陸眷石勒載記及《後魏書》作「就陸眷」,今從王浚《傳》。末柸。《後魏書》作「未波」,今從王浚傳》。

王敦屯豫章,《王澄傳》曰:時王敦為江州,鎭豫章。按:敦時為揚州刺史,都督征討諸軍,非為江州也。王機入廣州。王澄死,周覬敗,王敦鎭豫章,機入廣州,《紀》、《傳》皆無年月。按《衛玠傳》,玠依敦於豫章,以永嘉六年卒,故附於此。

王如降於王敦。如降亦無年月,明年有如餘黨入漢中,故附此。愍帝建興元年四月,琅邪王睿用郗鑒為兖州,《劉琨集》,建興二年十一月壬寅朔,《與丞相牋》曰:「焦求雖出塞鄉,有文武膽幹,茍晞用為陳留太守,獨在河南,距當石勒,撫綏有方。琨以求行頁兖州刺史。後聞荀公以李述為兖州,以素論門望,不可與求同日而論。至於膽幹,可以處危,權一時之用,李述亦不能及求。而王玄年少,便欲共討求琨以求己,與玄構隙,便召還,而州界民物,甚不安服。述二千石及文武大姓,連遣信使求刺史,是以遣兄子演代求領兖州事。往年春正月遣詣鄴,至是斬王桑,走趙固」云云。今勒據襄國,逼近鄴城,故合演轉南。演今治在廩丘,而李述、郗鑒竝欲爭兖州,或云為荀公所用。或云為明公所用,大寇未殄而自共尋干戈,此亦大潰也。輒敕演謹自守而已」。按王桑、趙固之敗,及石勒攻鄴,皆在永嘉六年。琨牋乂云「傳長安消息,主上是秦王。又建興二年十一月丙申朔,元年十一月壬申朔,十二月壬寅朔。然則琨發牋之日,建興元年十二月壬寅朔也,傳寫誤耳。

九月,荀藩薨於開封。《帝紀》曰:薨於滎陽。今從《藩傳》。二年正月,陳元達言「女寵太盛。《載記》,元達等曰:臣恐後庭有三后之事。按立三后在明年,於時未也。

二月,劉琨移檄州郡。琨集檄首云:三月庚午朔,五日甲戌。按石勒以壬申克幽州,葢時晉陽尚未知也,欲敘琨事畢,然後叙勒事,故置此。

三月壬申,石勒至薊。三十國春秋先言癸酉,勒取幽州,後言壬午勒晨至薊」。按劉琨表日,勒以三月三日徑掩薊城,然則當言壬申是也。

五月己丑,張軌薨。《帝紀》作壬辰,今從《前涼録》。鈔《前涼録鈔》又曰:葬建陵,葢張祚僣號後,追尊其墓。

六月,殷凱帥衆向長安。《晉春秋作「段凱」,今從麴允傳。三年三月,漢改元建元。十六國春秋:建元元年在晉建興二年。同編脩劉恕言:今晉州臨汾縣嘉泉村有漢太宰劉雄碑,云嘉平五年嵗在乙亥,二月六日立。然則改建元在乙亥二月後也。八月,杜弢遁走,道死。弢傳云弢逃遁,不知所在。晉春秋云:城潰,弢投水死。今從帝紀。以第五猗為安南將軍。周訪傳云征南大將軍。今從杜曽傳。

四年正月,追諡吳王晏曰孝。本傳,晏諡敬王。今從《愍帝紀》。漢太宰河間王易《晉春秋易》作「士通」,今從《載記》。

七月,漢三后之外,佩后璽者七人。《劉聰載記》曰:「四后之外,按時靳上皇后已死,唯三后耳。云四,誤也。

十一月,侍中宗敞、《帝紀》作「宋敬」,今從《晉春秋》。十二月乙卯朔,日食。《帝紀》、《天文志》皆誤作「甲申朔」。《宋志》乙卯朔」,與《長厯》合。今從之。中宗建武元年五月壬午,日食。《帝紀》、《天文志》皆云「五月丙子日食」。按《長厯》是月壬午朔,無丙子。今以長厯為据。

十一月己酉朔,日食。《帝紀》、《天文志皆云十一月丙子日食。按長厯十月十二月皆己卯朔,是月己酉朔,二十八日丙子。晉書元帝紀,十一月有甲子、丁卯。若丙子朔,則甲子、丁卯乃在十月。又劉琨集,是年三月癸未朔,八月庚辰朔,皆與長厯合,今以為据。

太興二年,蒲洪降趙。《三十國》、《晉春秋》:洪降劉曜在太興元年。按元年,曜未都長安,《晉書洪載記》無年,但云曜僣號長安,洪歸曜,故置此年。

三年六月,閻涉、趙卯等殺張寔。《晉書寔傳》作「閻沙」。趙仰」又云:寔知其謀,收劉弘殺之」。据《晉春秋》作「閻涉、趙印」,又弘死在寔被殺後,今從之。

四年十二月,以慕容廆為車騎將軍、平州牧。《燕書》云:「車騎大將軍、平州刺史。按《晉書》《載記》,先拜平州刺史,尋加車騎州牧,今從之。

永昌元年十月,王敦以王諒為交州刺史。《諒傳》:「永興三年,敦以諒為交州」。按永興三年,即惠帝光熙元年也,《諒傳》誤。

肅宗大寧元年四月,王敦移鎭姑孰,屯于湖。晉春秋及後魏書僣晉傳云屯蕪湖。晉書明帝紀云:「敦下屯于湖」。今從之。

六月,阮放卒。放傳云成帝㓜沖,庾氏執政,放求為交州。下乃云逢髙寶平梁碩還,非成帝時也。放傳誤。

二年六月,溫嶠與右將軍卞敦守石頭,《敦傳》云:王敦表為征虜將軍、都督石頭軍事。明帝討敦,以為鎭南將軍、假節。今從《明帝紀》。

詔:「有能殺錢鳳送首,封五千戶矦。晉春秋,此詔在王導為敦發䘮前,故云有能。斬送敦首,封萬戶矦,賞布萬疋」。按此詔云敦以隕斃,是稱敦已死也,不應復購其首。今從敦傳。七月,王含等水陸五萬,敦傳及晉春秋皆云三萬,今從明帝紀。周光斬錢鳳。晉春秋云:戴淵弟良斬鳳。今從敦傳。

三年二月,宇文乞得歸,遣兄子悉拔雄拒慕容仁。《燕書征虜仁傳》作「悉拔堆」,《後魏書宇文莫槐傳》作「乞得」龜「悉拔堆」,《載記》亦作「龜燕」。《書》《武宣紀》作「乞得歸」、「悉拔雄」,今從之。四月,石瞻攻兖州,殺檀斌。《帝紀》作「石良」,今從《石勒載記》。

顯宗咸和三年二月,後趙改元太和《晉春秋》云:「勒即帝位,改元太和」。按勒建平元年始即帝位。今從《勒載記》

四月,溫嶠從弟充。《晉春秋》作「從兄」,今從《晉書嶠傳》。五年六月,趙以翟斌為句町王,《晉書「春秋》」作「翟眞」。按秦亡後,慕容垂誅翟斌,斌兄子眞北走,故知此乃斌也。

九月,趙王勒即帝位。《載記》云:自襄國都臨漳,即鄴也。按建平二年四月,勒如鄴,議營新宮。三年,勒如鄴,臨石虎第。勒疾虎詐召石宏還襄國,至虎建武元年九月始遷鄴。是勒未嘗都鄴也。封彭城王子浚為髙密王。《宗室傳》作「俊」,今從《帝紀》。

十月,楊謙退保宜都。《帝紀》作「陽謙」,今從李雄《載記》。七年正月,趙主勒大饗羣臣。《晉春秋》云:陶侃遣使聘後趙趙王勒饗之。按侃與勒必無通使之理,今不取。《載記》云:勒因饗髙句麗、宇文屋、孤使。今但云饗羣臣。

九年十一月,石虎稱居攝趙天王。三十國晉春秋:虎即位,改元永熙。陳鴻大統厯云:石虎即位,改建平五年為延興,明年改建武。按三十國、晉春秋不記弘改元延熈,虎之立,實延熈元年也,故誤云永熈弘既號延熈虎,安肯稱永熈。陳鴻云虎改建平五年為延興,即是弘踰年不改元也。恐二說誤。咸康三年,趙庭燎油灌下盤,死者二十餘人。載記云七人,今從三十國春秋。

七月,趙王虎殺太子䆳。《燕書文明紀》云:咸康四年四月,石虎至燕城下,會鄴使至,太子䆳在後恣酒,入宮殺害,石主大恐,狼狽引還。又云:初,帳下吳胄使鄴還,說四月,浴佛日,行像詣宮,石太子䆳騎出迎像,往來馳騁,無有儲君體。王曰:「古者觀威儀以定禍福,此子虎之副二,而輕佻無禮,將不得其死。然及石主東歸,留䆳監國,荒敗內亂,以致誅戮」。按《十六國》、《晉春秋》,殺䆳皆在咸康三年,《燕書》恐誤。今從《十六國》、《晉春秋》。六年九月,燕王皝襲趙,略三萬餘家。《燕書》云:略燕、范陽二郡男女數千口而還。今從《後趙燕載記》。

八年正月己未朔,日食。天文志作「乙未,今從帝紀及長厯。

資治通鑑考異》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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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08 改據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維基本「資治通鑑考異/卷四」(ctp:ws210644)重新導入,繁體,帶標點;底本為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原書夾注以小字標籤內聯標出。
  • 2026-10-08 據《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第 311 冊逐字比對 ctext 本,校正「●」缺字 1 字、避諱缺筆字及字形圖誤識等 8 字;避諱缺筆字一律回改正字(如𤣥→玄、𢎞→弘、𦙍→胤、𫝊→傳、𤼵→發),ctext 本與四庫本僅屬異體之別者仍其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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