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曆書卷之二十七 學歷小辯
學歷小辯校:據明刊梵蒂岡藏本爲底本
諮禮部文
爲恭
進曆元以正曆數等事准
禮部咨准通政司咨據保定府滿城縣玉山布衣魏
文魁爲前事具疏令伊男魏象乾賫捧曆元一部到
司看得魏文魁雖云考正曆法然未經試驗不敢輕
進
御覽合咨考驗等因到部相應轉咨查照考驗等因准此
看得滿城縣耆儒魏文魁知其名二十餘年矣頗聞
邢觀察律曆考多出其手近刻曆測曆元二書則功
力識見加勝於前蓋苦心力學之士無論一時草澤
即百年来治曆名家翹然自負藉甚有聲者所不逮
也但事干
進奏銀臺謂未經考驗不敢輕進良爲有見而本儒身在
原籍無憑咨核姑就近刻二書及送到交食一單略
舉一二令再爲商求務期畫一徴前驗後確與天合
因而推歩成曆不惟生平績學可以自見本部亦得
取資藉力以襄
大典矣百年絕緒非不欲速其成潛隱碩儒非不樂與其
善但與其奉
旨之後考究異同致稽
題覆不若計定于前應時報
命之爲愈也辭句頗繁粘連別幅爲此合咨
貴部希爲查照轉達施行須至咨者
崇禎四年六月初一日
計開
一議交食據單開崇禎四年四月十五日夜望
月食今考驗食分則爲密合加時後天一刻
亦爲親近獨二年五月朔日食監推三分二
十四秒初虧已正三刻回回科推五分五十
二秒初虧午初三刻臨期實候得食止二分
初虧巳正四刻與本部所據新法密合此改
修之議所從起也今曆測稱三分九秒初虧
巳初三刻則食多一分時先五刻曆元稱日
食一分二十一秒初虧午初初刻則食少一
分加時密合而兩書自相違異食差將及二
分加時不啻五刻此宜再加研察并將兩術
算草備細開報以憑查核務須追合天行方
可議定成法以垂永久至今年十月朔監推
日食二分六十四秒初虧未初一刻本局新
法推食二分有奇初虧午正一刻而單開食
止九十七秒初虧未初二刻則食少一分有
奇加時後天五刻此法異同不須爭論宜待
臨時候驗疎密自見耳
一議冬至據曆測不用授時曆加減歲實亦不
用大統定用歲實而用金重修大明曆小餘
二十四刻三十六分則各年冬至宜遞加二
十四刻三十六分方合古来成法今查曆元
稱崇禎元年戊辰測己巳歲天正冬至得癸
未日午正二刻崇禎三年庚午測辛未歲天
正冬至得甲午日子正初刻兩年之間實差
四十九刻平分之得二十四刻五十分亦爲
密近但天啓七年丁卯測戊辰歲天正冬至
得戊寅日卯初二刻而前推己巳歲天正冬
至得午正二刻則差二十九刻與小餘不合
者四刻六十四分兩測兩推必居一誤矣所
宜再加研究以求必合者也
右二則略舉目前易見之事欲須審定畫一
但山居既無儀器推測得此已屬苦心今欲
必求確合當于候臺測驗本部新局亦粗備
一二可以審詳或本儒年至未得輒便前来
亦可令嗣子門生測量分數細加較算縱未
能即合天行于自立之法自譔之書不宜參
商矛盾以啓駁正之端若臨期果有疑義不
妨實告本部共圖剖析事關
國典不至如往代曆師珍其敝帚也再查二書中復有
當極論者今略舉數事如左計好學深思者
必能豁然領悟不至厭其繁細也此事豈不
繁不細可鹵莽而得者哉
其一歲實自漢以来代有減差至授時減爲二
十四分二十五秒依郭分百年消一今當爲
二十一分有奇而曆元用楊級趙知微之三
十六秒翻復驟加與郭法懸殊矣今詳郭法
寢次減率考古驗今實非妄作決宜遵用而
曆元所用又似實測得之是以確然自信仍
非臆說二義參差將何決定根尋究竟則皆
是也又皆非也其中義據巧曆茫然所宜極
論者一
其一句股弧矢曆學之斧斤繩尺也每測皆尋
弧背每算皆求弦矢而今曆測中猶用圍三
徑一開方求矢之法此之半徑則六十度八
十七分五十秒之通弦耳此而可用則六十
度八十七分五十秒之弧與其通弦等乎半
之則三十度四十三分七十五秒之弧又與
其正弦等乎是術一誤何所不誤所宜極論
者二
其一冬夏二至不爲盈縮之定限今考日躔春
分迄夏至夏至迄秋分此兩限中日時刻不
等又立春迄立夏立秋迄立冬此兩限中日
時刻亦不等此皆測量易見推算易明之事
則太陽盈縮之實限宜在夏冬二至之後而
各有時日刻分代有長消加減所宜極論者
三
其一舊曆言太陰最高得疾最低得遲且以圭
表測而得之非也太陰遲疾是入轉內事表
測高下是入交內事若云交即是轉緣何交
終轉終兩率互異既是二法豈容混推以交
道之高下爲轉率之遲疾也交轉既是二行
而月行轉周之上又復左旋所以最高向西
行則極遲最低向東行乃極疾正與舊法相
反五星高下遲疾亦皆准此所宜極論者四
其一日食法謂在正午則無時差非也時差言
距非距赤道之午中乃距黃道限東西各九
十度之正中也而黃道限之正中在午中前
後有差至二十餘度者若依正午加減烏能
必合所宜極論者五
其一交食限定爲陰曆距交八度陽曆距交六
度亦非也本局考定陰曆當十七度陽曆當
八度月食則定限南北各十二度所宜極論
者六
其一曆測云宋文帝元嘉六年十一月己丑朔
日食不盡如鈎晝星見今以郭氏授時曆推
之止食六分九十六秒郭曆舛矣不知所謂
舛者何也若郭曆果推得不盡如鉤晝星見
則真舛耳今云六分九十六秒乃是密合非
舛也夫月食天下皆同日食九服皆異前史
類能言之南宋都于金陵郭曆造于燕中相
去三千里北極出地差八度日食分數宜有
異同矣其云不盡如鉤當在九分左右而極
差八度時在十一月則食差當得二分弱郭
曆當得七分弱非密合而何本局今定日食
分數首言交次言地次言時一不可闕所宜
極論者七
右七則因本書所有略引其端事頗賾隱更
僕未罄此外有當論定者不止百數必欲集
成大業固當一一講究勒爲全書令傳習者
洞曉其法可以隨試輒效後来者通知其意
可以因時改革或復墨守其說則各就本法
自成一家之言以待天驗以質公評斯亦前
朝之恒事無足爲嫌者也
貴局二議七論其中有是非二字謹領教略答一二
滿城玉山布衣魏文魁
一議交食據崇禎四年四月十五日月食魁以第二
男魏星乾第二孫魏理漕候漏測驗 本縣縣尹葛
允升縣學生員張爾翥同測驗 蠡縣人甲午舉人
賈訥己未進士王行健測驗三處測得食既生光刻
分魁以法推得分秒以著曆元乞
貴局大方家更正咨云獨崇禎二年五月乙酉朔日
食曆測稱三分九秒初虧巳初三刻是刊書者誤也
魁之原稿所存日食一分三十九秒復圓午初三刻
將日食分秒作成定用倍而減之初虧自見臨時測
驗數處報来及禮部有聞各著曆元乞
貴局更正
一議冬至據曆測不用加減歲實亦不用大統歲實
而用金重修大明曆歲實非余用也原是授時曆大
統曆四餘用也
貴局不查疑余用之余之所用歲實者不假思索皆
從天得曆元著明千載合天不謬真而不偽諒之諒
之咨單中又云或本儒未得輒便前来斯言過也魁
疏潜隱未上曆元未進
皇上不知下落何處未奉
旨議並無召命私自来
京惹人哂耻而来何爲耶
其一歲實自漢以来代有減差至授時曆減爲二十
四刻二十五分是郭守敬自言自大明壬寅歲距至
元辛巳歲八百一十九年以積年而一積日得歲實
非減而得之也守敬只有這一長處其月策轉終交
終交泛等並皆仍舊矣百年消長各一決不可用曆
元不從用楊級趙知微之三十六分曆元妙而神術
人何得知耶郭守敬法考古驗今真是妄作決不可
遵用如是遵用
貴局遵用在魁不然何謂也守敬云自大明壬寅歲
来壬寅歲天正冬至乙酉日夜半後三十二刻祖冲
之立表所測守敬用百年消長推之得甲午日八十
刻失一日二十四刻守敬云天道有失行是天失行
邪是人之法失行邪而百年消長遵是乎非乎魁用
衆君子所測今年崇禎四年辛未歲天正冬至甲午
日夜半後五十分爲應上距大明壬寅歲一千一百
六十九年乘歲實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七
分得中積減氣應以甲子去之餘以減甲子得乙酉
日二十九刻天正冬至與天合又以授時至元辛巳
三百五十年乘歲實得中積減氣應以甲子去之餘
以減甲子得己未日夜半後六刻冬至與天合
其一句股弧矢歷學之斧斤繩尺也猶用圍三徑一
是術一誤何所不誤
貴局責誤者不責其源清而責流濁余曆測曆元所
著句股弧矢三乘之術以誤三百五十餘年誤起於
元翰林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欒城李冶其後太史
令郭守敬遵而用之既然圍三徑一之誤必也用太
一之文三而一二一三之數也弧矢割圓三乘之誤
貴局定有良見著爲書何如使魏收入曆元以傳後
世
其一冬夏二至不爲盈縮之定限殊不知冬至盈初
夏至縮初春分前二日四十刻秋分後二日四十刻
盈縮遞換即爲末限二日四十刻者自平立定三差
而来曰極差
其一太陰而用圭表所測是真遲疾者何云非非也
夫測太陽二至前後晷景年年有之矣若測太陰高
低晷刻有年有月非測太陽之比也非是年是月不
得測驗四年半測高四年半測低九年一率遲疾一
更自劉洪粗知而不知平立有差今以尖圓法得平
立定三差盈縮遲疾咸備在曆元卷之三天啓癸亥
歲日低月高之會測法細錄報
貴局查之
其一日食法謂在正午則無時差是也非非也所謂
時差者言旦夕也不言距度也食在夕者酉初一刻
時差多定朔小餘必是七十二刻時差六刻有奇日
食在晨刻者卯正三刻定朔小餘必是二十八刻時
差六刻有奇日食在午正初刻者定朔小餘必是五
十刻不知時差自何而来在曆元卷之二交食元中
講之甚明
貴局非也是孰非邪以定朔小餘五十刻問司曆氏
時差幾何渠止會推數不明曆理待報自知也
其一日食限定爲陰曆距交八度陽曆距交六度亦
是也非非也陰陽過此限不食且如宋仁宗天聖二
年甲子歲五月丁亥朔曆官報當午日食五分有奇
候之不食以諸曆推算皆食五分有奇授時曆推之
亦然郭守敬云天道失行以魁之術推之是日得陰
曆八度三分果然不食嗟嗟歷代無一人知曆數湮
沒至今不亦傷乎今
貴局定陰曆當十七度陽曆當八度月食則定限南
北各十二度此夷外之曆學非中國之有也魁不可
得而知之也何謂也言陰曆定限八度陽曆定限六
度者是距交前後二度相並也自陰陽八度六度之
前後漸漸而寛寛至六度弱漸漸而窄窄至距交陰
八陽六二度相並乃會食之所也弧矢三乘尖圓之
法正謂此云
其一曆測云劉宋文帝元嘉六年己巳歲十一月己
丑朔日食不盡如鉤晝星見河北地盡暗黑如夜秦
中地震
貴局言南宋都金陵三千里郭曆造於燕去河北止
千里非三千里不可辯論何謂也
貴局報今年四月十五日夜望月食朝鮮虧時與山
西太原府同則可知矣夫北極出地南北異東西同
求日出日入則可而南北日出入異異者北極出地
高下之故也東西雖同者謂日出卯日入酉也若交
食時刻相同則不然夫交食者或當交或交之前後
移刻則交過之而日躔月離去交遠矣如陕西臨洮
蘭州河州等處西去上谷纔五千餘里日在酉時帶
食此處在天復圓朝鮮王京東去上谷五千餘里上
谷西距太原又四百餘里北極出地雖同是言日之
出入與交不干假如西域巳時即中國未時也如是
日月有食定巳時邪定未時邪欲修曆數必也數理
明達方任其事余觀
貴局多曆理明達者乎諺云水深丈探人深語激是
也是也
與王廷評答客難
昨傳来魏處士答問語已悉當須更一辨正否古云
有爭氣者勿與言也又曰不直則道不見酌於言不
言之間採該局所論次者略節數語開其未悟望致
之若更有辨論能依名理雖十往返可也
一崇禎二年五月朔日食據云刻書者誤也然原稿未
誤者云食一分三十九秒亦恐未確蓋日食之難苦
于陽精晃耀每先食而後見月食之難苦于游景紛
侵每先見而後食故日食一分以下非人目所能見
臺官類能言之是日果食一分三十九秒則所見者
極微矣而通都共覩實不止一分三十九秒也今年
十月朔密室所候將及二分而外間所見止一分以
上此足下所目覩非其明效也
一歲實小餘三十六分據云此趙知微重修大明曆四
餘所用授時大統皆仍之處士亦仍之則三十六分
特用之四餘不用之氣朔邪豈四餘氣朔當有兩歲
實耶不知五星之歲實又與氣朔四餘同耶異耶處
士自云所用歲實不假思索皆從天得此疑實測所
定果亦近之然何不少費思索并定一五星四餘畫
一不爽之歲實乃猶仍金元諸人之舊也咨單中言
或本儒年至未得輒便前来者謂其高年儻未得来
當遣子弟代之此正欲其来不得已命其子弟耳若
曰拒之使不来曷不并拒其子弟耶文理自明再繹
之
一歲實加減小餘自漢四分曆定爲二十五分乾象曆
減爲二四六一八〇南宋大明曆又減爲二四二八
一四宋統天曆元授時曆又減爲二四二五其間七
十餘家互有加損總計之則自漢至今皆以漸減也
彼皆實測實算以爲當然烏得謂元以後遂不應復
減耶郭云百年減一分三百五十年来應減三分五
十秒當爲二十一分五十秒而該局所考正今之定
用歲實乃是二十〇分四十八秒六十〇微即又不
及百年而減一分明理著數亦猶行古之道也此則
不知者聞之將大笑且駭以爲該局所推冬至時刻
必且先天若干亦先大統若干而又不然如今歲推
壬申年天正冬至大統得在十一月三十日己亥寅
正一刻而局推在本年月日辰初一刻一十八分乃
後于大統一十二刻用儀器數具前後測驗確與天
合並無乖爽此爲何故平歲實非本年冬至可定真
冬至時刻非歲實可推也此說甚長更僕未罄姑就
所明通之處士亦知冬至時刻終古無定率乎果有
定率則處士所定二十七分歲歲加增足矣何爲每
測必差即曆元所測定二三年間便成參錯此其間
得無諉之儀表未精測候未確不知果精果確乃真
見其無定率矣蓋正歲年與步月離相似冬至無定
率與定朔定望無定率一也朔望無定率宜以平朔
望加減之冬至無定率宜以平年加減之若郭太史
所增減之歲實者平年也故新法之平冬至或在大
統前或在後其定冬至恒在大統後也此法一經道
破達者自能豁然但欲窮究其理非虛心定意經歷
歲時難可遽通耳
一句股三乘術非誤也特徑一圍三不合耳既稱作者
宜自爲清源以傳後世柰何沿前人之濁流耶弧與
弦終古無相等之率無論古率徽率密率太一率即
多分之至萬萬億猶是弦也否則周外之切線也且
弧弦之術舉手即須每推一法當數四用之即依古
率推演已覺大繁况徽密以上乎必若此者曆將卒
世而不就矣該局既已言之安得無見又安得無書
第所傳之書有論說有立成有通率都爲一十六卷
八十餘萬言以入曆元得無本末不相稱耶此書爲
用甚大故名大測自當孤行于世待知者用之譬如
崇臺九成延袤百丈而不混者或未可寄人廡下也
老而好學誠往昔之美談然求人之術乃當以排抵
爲羔鴈耶
一舊法冬夏二至爲盈縮之定限今云否者古名曆家
精詳測候見春分至立夏行四十五度有奇立秋至
秋分亦行四十五度有奇其度分等而中間所曆時
日不等又時日多寡世世不等因知日行最高度上
古在夏至前今世在夏至後六度則夏至後六日乃
真盈縮之限此即真冬至所自出矣第其說頗奥且
賾非好學深思未易與之言也
一論太陰遲疾用圭表得之夫太陽用二至前後表景
推算在一二日內或亦近之若遠則所得者定非真
率何况太陰但太陰之遲疾不在去地高庳去地高
庳者交道也九年再測者亦非測太陰測月孛也月
交東騖月轉西馳兩道違行是生月孛孛者悖也月
轉至是則違天行故最遲也九年以內孛實行天一
周四年半在高四年半在庳其測高測庳之月日太
陰必與孛同度既得同度必是最遲豈因圭表所測
去地高下爲其遲疾耶且孛則九年而一周月則二
十七日有奇而一轉若洞悉交轉之義精探違順之
理深明平自之率確審經緯之度即月月自有其遲
疾日日可得其高下何必九年哉必九年乃得者則
歲星須十二年填星須二十九年歲差須二萬五千
餘年誰能待之
一日食距午時差舊法以爲論時則定朔小餘五十刻
是也本局以爲論度則黃道九十度限是也時與度
有時而合有時而離有食在午中或近午左右而推
算時刻乃不合天者其度限去午左右稍遠故也如
今年十月朔日食午正而監推乃在未初回回曆在
未正亦一證已
一日食距交限定爲陰曆八度陽曆六度舊法也該局
定爲陰曆十七度陽曆八度而云不然何不考今年
十月朔日食甚距交幾度耶按是日食甚在未初一
刻內五十一分本月十五日夜望月食甚在辰初一
刻內一十三分兩食中積爲十四日七十三刻月食
甚時過正交入陰曆一度依法推得日食甚時月未
至中交十四度强而食及一分則初入食限豈非十
七度乎何得定爲陰曆八度耶至宋仁宗天聖二年
甲子歲五月丁亥朔曆官推當食不食司天奏日食
不應中書奉表稱賀乃諸曆推算皆云當食以授時
推之亦然夫于法則實當食而於時則實不食苟如
宋臣之稱賀是罔上也如元人言日度失行是誣天
也此事遂爲千古不決之疑今當何以解之按西曆
日食有變差一法是日在陰曆距交十度强于法當
食而獨此日此地之南北差變爲東西差故論天行
則地心與日月兩心俱參直實不失食而從人目所
見則日月相距近變爲遠實不得食顧獨汴京爲然
若從汴以東數千里漸見食至東北一萬數千里則
全見食也此術於日食法中最爲深賾推曆之難全
在此等其說甚長已著該局所譔交食曆中未經
進呈不敢輕出然論曆至此果所謂得未曾有也古来當
食而不食者或推入限不真或夜食而誤爲晨夕皆
不足論獨是年于法不誤而實不見食乃是百中一
二變差法亦曆中玄指藉此一駁得爲闡明正如洪
鐘在懸非因扣擊何從發其音聲哉處士一言謂之
有功曆學可矣若陰曆八度三分已入限大半無緣
得不食也
一據答未後一條語意難明如云河北千里朝鮮虧時
等不知何物若本部原咨則有二說一謂南北里差
元史稱四海測驗二十七所大都北極出地四十度
太强揚州三十三度今測得金陵三十二度半較差
八度少加唐書每度三百五十里則二千九百餘里
謬也如近法每度二百五十里則二千餘里爲其南
北徑線加行路紆曲豈非三千里乎有里差則有食
分差安可謂日食時南北之分秒等耶試問之南来
人今年十月朔曾見日食與否當自知之一謂東西
里差盡大地人皆以日出處爲東日入處爲西皆以
日出時爲卯日入時爲酉有定東西無定卯酉也南
北里差論北極出地若千里而高下差一度東西里
差論七政出入亦若千里而遲速差一度不易之定
論驗諸交食最易見矣今反抹去此差而欲議交食
乎按漢安帝元和三年三月二日日食史官不見遼
東以聞五年八月朔日食史官不見張掖以聞豈非
食在早獨見于遼東食在晚獨見于張掖耶據稱西
域之巳時即中國之未時則日月有食西域之見時
爲巳中國之見時爲未極易曉何者地有兩時天無
二食也推之西域以西中國以東何獨不然安得謂
南北異東西同哉今年四月望月食蜀中移文言曆
事本部回咨稱順天府初虧丑初一刻成都府則子
正一刻近該省回文云果在子正是可據爲明證若
来說中言陕西臨洮等處見日在酉時帶食而上谷
乃見在天復圓則必無之理亦宜再查原稿似倒說
矣且不論倒否但云一見帶食一見復圓即是東西
異見也欲明南北異東西同而所引西域加時及帶
食復圓二事又皆東西各異得無以子之矛陷子之
盾乎欲修曆數必也數理明達方任其事是也是也
然論理論數各一是非誰使正之此則古来有法追
天而已明年三月九月俱有月食試各預推分秒時
刻公諸耳目至期驗定疎密目見也儻不可待則太
陰去離經星經緯度分五星躔度去離經星及凌犯
時刻經緯度分皆日日可推夜夜可驗亦各先推後
驗公諸耳目孰妙不妙孰神不神孰明不明孰達不
達如出手見指立表見景將誰欺乎即亦何煩諍論
何勞翰墨哉
附載前論中二法
論食限一法 崇禎四年十月朔日食甚在未初一刻
內五十一分本月十五日夜望月食甚在辰初三刻
內一十三分兩食中積爲十四日七十三刻分秒不論月
食甚時過正交入陰曆一度論時則過交在食甚前
七刻半也以減中積得十四日六十五刻半爲月從
日食時行至正交之積時在大統法半交周爲十三
日六十一刻今月食在後當作逆行從正交至日食
甚爲過中交一日四刻半或言食甚在中交前一日四刻半又月行
一日距交十三度二十分今一日四刻半則日食甚
時月未至中交一十四度强爲巳入食限三度弱故
食止二分也
論變差一法
宋仁宗天聖二年甲子五月朔曆官于汴京推得午
時日食五分至期不食今考此地此月日在午正前
十刻即巳初二刻合朔非午時也于時日躔實沈二十三
度月未至中交十度半入陰曆黃道緯距度五十三
分五十三分者日月兩心相距之數也減二徑折半三十分得二十三分是爲日月兩周切近之距數
其在本地太陽出地平高五十二度四十分太陰南
北差三十四分因入陰曆去減二十三分得十一分
爲月應食日之數故諸家成法皆推爲當食然是三
分之一非五分也
再考合朔在午前十刻而太陰距黃道象限三十三
度用法求三差得南北一差大半變爲東西差欲明此理
此數爲書萬言未能備述該局譔交食曆指三十卷具載其術其南北差止一十七
分而兩周相距二十三分不能相及遂不復見食矣
又東西差十七分變爲四刻則視朔亦移前四刻巳初
二刻爲天元合朔今云視朔者人所見合朔也爲辰正二刻也此在汴京則
然若去汴以東七八千里則見食三分又北七八千
里亦見食更東北行萬里則見全食
右法獨在黃道中限乃無變差雖食午正而在中限
左右則亦有之故曰東西時差不以午正爲限以黃
道九十度之正中爲限也變則時時不同或多變爲
少或少變爲多或有變爲無或無變爲有其多變爲
少少變爲多者人但以爲推步未工竟不知未工者
安在也無變爲有人多不覺然古史所載亦有食而
失推者職此之故星曆家雖蒙失占之罰亦竟不知
其所繇矣惟有變爲無則推步在先至期弗驗不得
不傳耳故三代以来一切交食皆宜論定爲古今交
食考以俟虛心學習者考焉今諸大論大表未能得
竣無暇及此當以異日
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協理詹事府事督修曆
法徐 爲欽奉
明旨修改曆法謹開列事宜請乞
聖裁事准
禮部咨准都察院咨據巡按四川監督御史馬如
蛟呈奉本院勘劄先該本部咨題前事內開博訪
得資縣儒學生員冷守中執有成書言論娓娓謹
令抄錄原書先行呈覽如果堪用行文起取等因
到院移咨過部轉咨查覽等因准此看得曆法一
家本于周禮馮相氏會天位辨四時之敘于他學
無與也從古用大衍用樂律牽合傅會盡屬贅疣
今用皇極經世亦猶二家之意也此則無關工拙
可置勿論惟是曆之始事先定氣朔曆之終事必
驗交食今崇禎四年辛未歲前冬至大統曆推在
庚午十一月十八日亥正一刻本部從前推步臨
期測驗定在十九日丑初一刻五分四十一秒則
于大統曆已是先天一十二刻有奇而于来術所
推在酉初四刻又先于大統一十六刻則比于本
部新法共先二十八刻有奇燕越蒼素不啻遠矣
然而此事奥賾難宜逝駒莫挽彼此是非孰從定
之亦姑未論獨辛未年日月交食此可豫推尤難
掩覆合離疏密毫髪畢呈此不必以口舌爭也考
是年四月十五日戊午夜望月食欽天監推到食
限一十四分九十九秒初虧于正東爲丑初三刻
食既爲丑正三刻食甚爲寅初二刻生光爲寅正
一刻復光于正西爲卯初初刻本部新法所推則
食限二十六分六十秒其在順天府則初虧在丑
初一刻內第二十五分三十秒食既在丑正一刻
內第五十一分二十三秒食甚在寅初一刻內第
六分四十三秒生光在寅初四刻內第五十九分
零二秒復圓在卯初初刻內第二分二十三秒又
依各省直道理約畧推得先後時刻不暇徧舉今
止論四川成都府則初虧在子正初刻九十一分
一十三秒食既在丑初一刻二十六分六十七秒
食甚在丑正初刻七十零分六十三秒生光在寅
初初刻二十六分四十零秒復圓在寅正初刻五
十分七十三秒蓋順天府復圓之時月輪准在地
平上未入四川復圓之時月輪尚在地平上二十
五度有奇来術云加時在晝則此相左之甚而明
白易見本部原疏嘗云莫難于造曆莫易于辨曆
蓋爲此也今時日既在指顧事理又若列眉合無
聽令本生同該地方陰陽人等至期詣公府一同
候驗如果加時在晝即其法夐絕千古本部當盱
衡俟之如或在夜則尚宜虛心習學以成先志蓋
三百年来此道寥寥苟有志焉樂與其進也再照
月食分數寰宇皆同不比日食多寡隨處各異特
緣地有經度東西易地則先後時刻亦隨處不一
如前所推蜀省時刻乃依廣輿圖計里畫方之法
揣摩推算未委果否相合如必欲得真數又須以
本地交食之數驗之至期得本地方官令本生同
陰陽人等測定初虧真正時刻分秒備細具申轉
咨前来使本部得藉手以告成事是所甚願也爲
此合咨
貴部煩爲查照轉咨施行
崇禎三年十一月 日校:清刊本
無日字
禮部爲欽奉
明旨修改曆法謹開列事宜請乞
聖裁事祠祭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八月十六日准都
察院咨七月二十八日據四川巡按監察御史劉
光沛呈稱本年五月初五日據四川布政司經歷
司呈奉本司劄付本年三月二十日蒙職案驗前
事奉本院勘劄准禮部咨祠祭清吏司案呈奉本
部送准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協理詹事府事
督修曆法徐 咨稱內准禮部咨准本院咨據巡
按四川監察御史馬 呈奉本院勘劄先該本部
咨題前事內開博訪得資縣生員冷守中執有成
書言論娓娓謹令抄錄原書先行呈覽如果堪用
行文起取等因到院移咨過部轉咨查覽等因仰
司呈堂查照劄案內事理轉行資縣喚令生員冷
守中到司至期地方官督令本生公同陰陽人等
參驗交食真正時刻分秒備錄具報以憑轉報施
行蒙此同日又蒙本院案驗爲月食事奉本院勘
劄准禮部咨祠祭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禮科抄
出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協理詹事府事督修
曆法徐 題奉
聖旨覽奏月食方隅晷刻互有同異便着監督官測候
及各省直奏報參驗自見所陳四事務講求詳確以
資修改該部知道欽此仰司呈堂查照劄案內備奉
明旨內事理即便轉行合屬府州縣至期參驗備錄時
刻的確開報以憑轉報回銷施行蒙此俱經通行
合屬遵照行令成都府轉行資縣申送生員冷守
中到司諭令本生先將月食分秒開報至期互相
參驗據本生具呈手本開報崇禎四年四月十五
日交十六日月食寅正二刻初虧卯初二刻食甚
卯正二刻復圓月食一十三分二十八秒至崇禎
四年四月十五日戊午夜該本司署印分守川西
道參政賀自鏡會同按察司署印軍驛屯鹽茶水
道布政司參政曾棟都司軍政掌印都指揮僉事
高銘僉書林天庚團練參將王國臣督率合屬文
武官吏師生陰陽醫學僧綱道紀人等前詣都司
陳設自十五日戊午夜候至巳未子時據成都府
陰陽官生鄭良等報初虧子正初刻三更三點正
東食既丑初三刻四更三點食甚丑正初刻四更
三點生光寅初三刻五更二點復圓寅正二刻五
更五點正西呈報在卷查得生員冷守中預報初
虧時刻參驗交食差錯二時曆法未得不必言矣
即陰陽官所報時刻更點亦未必一一按接也第
據衆目所共見者初虧在東南食甚在正南月光
盡掩無餘良久光始東生復圓則在西南月將西
沈天色欲曙日尚未出也想治曆家始能推算分
刻的確非草澤所能測度也除冷守中遵奉部文
諭令虛心再加習學外等因緣繇前来合行呈報
爲此具繇呈乞照驗請禮部原奉勘合字號併賜
註銷施行等因到院據此擬合就行爲此合咨貴
部煩爲註銷施行咨部送司准此相應轉咨案呈
到部擬合就行爲此合咨前去煩爲查照知會施
行須至咨者
崇禎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欽天監在局學習官生周胤賈良棟劉有慶賈良琦
朱國壽潘國祥朱光顯朱光大朱光燦等議校:據清刊本補
錄
訪舉庠生鄔明著參訂
客有傳魏處士歲餘氣至攷専排本局新法吾輩以爲
議論異同豈無一二可相印正者宜並存之可也既
而詳覈其說不過冬至交食兩事則前學曆小辯論
之悉矣彼于辯中旨義茫然不解遂不能節節置對
但爲模稜籠統之說曰某法合天某法不合天某法
先天某法後天至天之所以先與後法之所以合與
不合隻字不及也儻默然無說彼便詫爲已勝不將
使實理爲强詞所晦耶共議條答應之或曰是者心
口如鐵石無隙可通豈箴砭所能至乎余輩曰不然
向者己巳之歲部議兼用西法余輩亦心疑之迨成
書數百萬言讀之井井各有條理然猶疑信半也久
之與測日食者一月食者再見其方位時刻分秒無
不脗合乃始中心折服至邇来奉
命習學日與西先生探討不直譜之以書且試以器不直
承之以耳且習以手語語皆真詮事事有實證即使
盡起古之作者共聚一堂度無以難也然後相悦以
解相勸以努力譬如行路者既得津梁從之求進而
已若未入其門何繇能信其室中之藏吾輩非昔日
之魏子耶請以所聞於先生者就来語問說一二聊
當耳提處士學久功深儻得幡然覺悟即吾輩之朝
斯夕斯上可不負
簡書者此非其一班乎即不其然而以公諸人人使夫有
志斯道者共論定之政如引流飲渇酌者必蒙其潤
豈必魏子衆以爲然因共劄記凡得若干則如左
一治曆者先立曆元定四應分各策皆平行數耳欲求
定數必因積測用法算立術以加減其平行乃始密
合於天行焉有不合者更測更算必合乃已此非一
人一世之功也今處士自云一測即得甚易已第未
知處士之曆先有法而後測乎抑先測而後有法乎
若先法後測是爲合以驗天非順天以求合矣若先
測後法恐管闚蠡勺數十年未或闖其藩籬也試爲
之當自知之跬步未涉者烏能知泰山之顛非一蹴
可致耶古来造曆者七十餘家立法者十有三家是
皆覺有乖違隨即因而改憲其所更定撰次無不釋
回增美多于前功且皆生有奇抱兼饒學力故能爲
時主所信用後世所傳稱顧未聞其専詡已長恣彈
先闕良以創始難工誼不忘其所自耳今處士所用
立成悉皆古来舊法何嘗自設一術自布一籌而乃
排斥名賢遽謂前無作者此蓋未能盡羿之道遂關
射羿之弓又何怪同時嫌忌如西國先生者見詆以
戴法興乎法興實不勝祖冲之故有當時之詘今試
根極理要推尋事驗孰戴就祖尚未知所定抑何言
之易耶法興所說持之有故不遇正術固自斐然恐
亦未便可輕也
一盈縮遲疾加減等三差表爲算交食之根本舊傳立
成表悉不合天今細查曆元曆測所載太陽盈縮三
差從冬至起至第六段已差三十二刻而測冬至之
差不與焉其各段所差又復多寡不一是皆因仍舊
法以爲己有不一改正則每日所推太陽細行悉無
合者至交食加時所差更多矣曷不反覆紬繹從實
際探討以求萬一之是而紛紛尚口當復何益
一測景以求冬至從来作者用爲造曆權輿然三景所
得實與天行不合近羅先生撰揆日訂訛一卷論之
晰矣儻前後二景不甚相遠即所差無幾聊可用之
其他正法甚多未易殫述總之不論何法惟揆日景
不得爲求冬至之法蓋定冬至必爲最長之景而最
長之景每歲無定率也是故從古曆家每論求冬至
刻分以取歲實俱言難定即處士曆元中所測二三
年已成參錯小辯中既詳言之載尋古今揆日測景
書策所記今以法算覈之有得有失亦一一可考大
明曆合者一郭太史授時曆邢觀察律曆考各有合
者惟處士所測遂無一合殆是任意揣摩非繇實測
或因村落草剏圭表未精故也試以句股割圓二術
面相籌算是非立見矣又漫言某先某後惟已爲獨
得豈好高使氣者能使日再中乎
一處士言日食分數止論京師不論各省直異哉自黃
帝以来至于今四千餘年矣正閏殊統南北東西殊
地而皆有曆將悉從燕冀授術乎將各就其國都立
術乎抑一方所立可槩普天之下乎史書所載有食
在晨見於東食在夕見於西者有南北所見多寡不
同者不數考諸方之異同何繇得此方之必合也嗚
呼九州萬國周環大地一一知其入限有無食分多
寡加時早晚先言後驗若合符契則目之爲小技拘
虛局見寳爲家珍且復論而不推推而不效則以爲
大經大法此可謂明于大小之辯者乎若處士者亦
幸而生當今之世近
聖人之居故得憑籍金元舊法自爲滿足耳試令生洪武
之時將用何術從留都推算又或居滇粤之地將用
何術從本鄉測候也古云南北不同分東西不同時
又云月食天下皆同日食九服各異是皆曆書之言
處士自云何處搜尋不到乃獨遺此數語耶律曆考
篇袠稍繁搜括亦備竟未見剏一新法說一大義造
一用器有可爲革故鼎新之助者是故不知者河漢
其言以爲自成一家其知者以爲皆古人之糟粕也
而欲守此以裁成
大典沮抑方来吾見其窮己
一崇禎四年十月朔日食先報後驗通都共見乃處士
先推九十七秒後来直云不食何也是日百司奏鼓
兆人屬目果不食言食曆官安所逃罪
聖明在上誰爲揜護而獲免耶若夫密室測量蓋因陽
精炫耀非人目可當初虧時率多未見或用水盤
映照則免于閃爍又苦動搖故善巧者設爲此法
用素板作圜界畫分秒以承日光則虧復初終分
數多寡灼然不爽所取於密室者窺光自闇倍蓰
分明即眢井茂林日中見星之義僧寮中或爲幽
房通隙以受塔影亦此理也于時寓目者有周農
部名天祚李儀部名長徳及王光禄應遴陳中翰
應登本監在局學習官生僉共賞歎以爲見所未
見此外鄰近来觀者未易縷數又同日於本臺依
法測之所見同禮部及觀象臺官生以水盤照之
所見亦同何獨處士一人未見耶所以然者似因
原推本無定據中心惶惶幸其不食年高目眩臨
時未獲諦見而旁人見者懼于逢怒諛言迎合遂
信以爲真强詞附會耳然而遽形筆劄指通國所
見者悉云非是斯誤甚矣凡處士之護前自用强
人從已皆此類也自欺欺人竟誰屬乎
一萬曆四十年壬子五月朔日食處士稱測候不食是
也第未知本時候得耶抑先時推得耶若本時候得
則人人能言之又何足論若先時推得曷不明言其
所以然也依本局新法是日定朔爲算外酉初二刻
于時太陽躔實沈宫九度〇八分未至地平十九度
有奇日入戌初一十九分距定朔得一小時四十九
分而太陰亦未至地平十九度此實食也論視食尚
有高庳差約一度于時太陰日行十二度約二小時
行一度今差一度變爲二小時以加定朔并得戌初
初刻三十〇分則太陽已入地故不可得見也又此
時太陰在陰曆離黃道四十分而實沈宫當正降故
在順天府即日未入亦不能相掩若西國則羅先生
親候得午正刻食甚六分有奇蓋東西不同時此其
一徴已
一黃赤二道廣狹不可距升降不可分舊傳距度等表
殊多舛謬處士以爲無庸改乎奈何因仍用之夫造
表之法無論術不能强立義不能妄言即黃赤道以
一弧求一矢如處士所抄集古術必用四十餘法而
得一率則造一小表亦將抑首終歲其難甚矣若局
中新法一弧一矢特用乘法一次便能得之終歲之
功一日可了此其繁簡巧拙相去幾何如處士是已
非人必欲舍而從彼則局中所撰新法立成其種以
百計一種之率大者以萬計儻用其舊術當聚數十
人推算二三百年乃可竣事將何以應
明校:清刊本挖改據天理抄本補詔稱任使乎
一聞處士以占候自命未知果否果爾則七政之學尤
宜虛心究之何者日月五星經緯度數及其次舍衝
會合照凌犯與人物爲徴應實占候家之準的若言
會而實未會言合而實未合則一切吉凶禍福孰從
論之設遇夫曉達象緯者又孰肯信之今者徐察其
語言文字恐分宫賦度或未能盡合天行也何者元
監正未能爲五星即郭太史亦然今所傳九曜法猶
是古来相仍舊貫兩家特傳錄其書耳處士之書亦
復如是觀其所爭四餘歲實尚作小餘二四三六則
是五百年前之術也而欲以推今之星躔經緯其能
合乎今本局所造皆崇禎元年之數曆兹六載已有
微差特未及歲歲更定耳而漫錄五百年前之術用
强求勝吾弗知之矣如必自以爲是請先指一星推
定某日時刻與某星會于某宫某宿若干度分內外
去離若干度分至期與衆共驗之不亦可乎果其屢
試不差乃可得言禨祥矣更據理論之禨祥者周禮
保章氏之職也其言不傳于今則爲天文科所傳之
書絕不雅馴仍無義據蓋遼金以来星翁卜師之妄
作耳此律法所正禁達識者羞稱也無已則有二焉
其一推人生命知其稟受剛柔善惡可用以矯偏克
已其二推歲月時令知其水旱豐凶可用以豫備修
救此于身修國治不爲無補儒者亦或用心焉顧非
精研熟究分秒不失未免喜畏殽雜凶吉倒置矣即
使悉無乖舛其所詮說尚多有不驗者焉是以智者
諱言之
一東西差變爲南北差學曆小辯中無是語也第云南
北一差大半變爲東西差耳此理精微蓋必千百年
積候千萬里互證方能推究若驟語之雖聰明絕世
未易懸曉其然不然也敢以過望于處士乎脱欲知
之則宜用渾儀等器耳提面命以彼積學當能了然
若以黃道九十度爲時差中限理亦如是但恐滿志
盛氣已所未知便是必無之理則所謂山中人不信
有魚大如木耳老而好學如燈燭之光吾輩甚爲處
士望之其如不就何已則不就又欲使人舍而信彼
去昭昭入冥冥誰能聽之哉
一日食距交限學曆小辯中用崇禎四年十月兩食之
數剖晰極明處士何惜一覽耶尚執陽六陰八之舊
法以爲必然不易也夫陰曆十七度陽曆八度不自
西法始大統曆亦然處士所抄纂者皆大統法也而
于日食第三推亦未之見尤異矣今採錄如左
大統曆推日食在正交中交限度法曰視其推得交
定度全分如在七度以下或三百四十二度以上者
皆爲食在正交
依此則正交前七度正交後二十二度爲食限何者
置三百四十二度以減全周三百六十四度餘二十
二度則將滿全周二十二度入食限也
又曰如在一百七十五度以上或二百零二度以下
皆爲食在中交
以上兩數相減得二十七度即中交前後兩食限并
也又置一百七十五度以減半周一百八十二度餘
七度與正交等又置半周一百八十二度以減二百
〇二度餘二十〇度則中交前後兩食限爲七爲二
十也
一古稱義禮之家有如聚訟惟曆亦然顧惟曆家是非
特爲易辨何者訟必決于證佐他證佐未足可信也
曆以七政爲證佐無不可信者矣今欲追天以求決
定乎小辨固云日日可推夜夜可驗但恐處士於恒
星五星之學未能深入不應傲之以其所不知獨交
食法其所侈言而来年甲戌歲適有三食處士亦推
得復圓時刻特未詳耳儻必以已法爲是請與本局
各細推諸草密封送
禮部
禮科以待臨期測候疎密自辨矣他諸論撰亦各悉
心努力作爲成書傳之其人自多識者何煩口說也
嗚呼茫茫區宇才不絕世人人各有耳目豈其一手
可能掩蔽人人各有心思豈其一怒可能降伏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