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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11) 崇祯历书 卷十一 崇祯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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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曆書卷之十一 崇禎奏疏

崇禎十年二月初二日至崇禎十一年正月十二日

緣起十一
崇禎十年二月初二姜逄元題本
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臣姜逄元
題爲遵
旨酌議恭請
聖裁事祠祭清吏司案查先該本部題覆兵部左侍郎
加從二品服俸暫署部事王業浩題覆虜氛校:清刊本
虜氛改作邊氛孔棘等事內開西洋陪臣校:清刊本陪臣改作遠臣
雅谷湯若望奉
旨酌議等因崇禎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奉
聖旨羅雅谷等修曆演器著有勤勞自當從優叙賚這
量給房田果否妥便還着確議具奏欽此欽遵抄出
到部送司案呈到部看得陪臣校:同前條羅雅谷湯若
望等自應
召修曆以來著述獨探理窟製造咸晰天行功次犁然
況登陴指授遠折狂氛其一段忠義之氣尤屬可
風誠有如
聖明所謂修曆演器著有勤勞者也但查兩臣婚娶既
絕無心仕進
朝廷論功覈賞縱不可縻以好爵而受㕓爲氓未必
非彼所欲則量給田房以資朝夕是亦爵賞之外
別示優異臣部再四斟酌似爲妥便合無仍將羅
雅谷湯若望等各給房一所田數頃俾其饔飱無
匱用以酬前勞而勉後效端在是矣伏乞
勅下臣部劄行順天府或查給入官田房或另設法措
給施行緣係云云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

崇禎十年二月初二日具
題初五日奉
聖旨是
祠祭清吏司署司事員郎 畢拱辰
鞏 煜
王應華
崇禎十年閏四月初一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照京官例正三
品支俸臣李天經謹
題爲遵
旨製器告竣請乞
聖裁以便恭
進事案照崇禎九年五月初六日准
內靈臺掌印王魁等送到本月初五日奉
上傳着新局造星球一座來進徑過要二尺大一切星
象不可遺漏應用錢糧于工部支領欽此欽遵
臣當移文該部關領應用錢糧督令在局官儒星
夜鳩工如法製造隨一面將故輔原進兩陪臣校:同
前條譯譔恒星經緯表二卷與臣所進
御前屏式再加考測就中經緯度分務期合天稍有未
妥者無妨更置之蓋此係數百年來創舉臣何敢
溺于舊聞偏執己見而不仰體
皇上欽若之至意乎迨崇禎九年十一月內復奉有星
球着儧造進覽之
旨臣敢不兢業從事畢力勉圖早竣厥事無奈球體廣
濶工緻細密而製圓一法尤巧匠所難是以冶鑄
鏤刻動經歲月有非一人一手所能猝辦者今幸
業已就緒旦晚進呈
御覽伏乞
勅下該衙門撥給人夫輿運仍乞
指定安置何所以便擇吉恭
進臣于此尤有
請焉我
皇上事事求真處處務實則此勒之金石登之
大內者其欲傳信不欲傳疑也必矣乃臣等所列星
座俱皆有器可測有象可憑一一依經緯點定與
舊圖原自不同如舊所載天廟稱其在張宿下十
有四星所載器府亦稱其在軫宿下三十二星等
類今按之實測渺難窺匪器可測臣何敢以漫無
可測之星而輕圖之也又如團圓十三之天壘城
今測之僅見其三團圓十三之軍市今測之亦僅
見其五甚且人星本三也而舊繪以五天廐本三
也而舊繪以十諸如此類難以枚舉臣又何敢依
様葫蘆而狥此耳食之見乎且有昭然顯著之星
舊圖原未盡載者兹且悉爲測定增入但緣舊未
有名今亦第以增等別之然而恭繹
明綸一切星象不可遺漏臣等再四思維星球之製但
取合天何嫌同異且從古及今天文各家代有更
易何獨拘泥成說而疑于今日乎益以見我
皇上大聖人之作用超出前代萬萬矣所有用過錢糧
容臣另疏奏銷統候
聖裁
崇禎十年閏四月初一日具
題初四日奉
聖旨是著于中正殿安餘知道了該衙門知道
內官監啓奏奉
聖旨進西安門走玄武門赴
中正殿安製器
崇禎十年閏四月二十一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照京官例正三
品支俸臣李天經謹
題爲遵
旨恭進儀器事先該臣于崇禎九年五月初五日奉
上傳着臣局造星球一座來進臣當督率在局官儒星
夜鳩工庀材如法造完隨于崇禎十年閏四月初
一日題爲遵
旨製器告竣等事一疏本月初四日奉
聖旨是著于中正殿安餘知道了該衙門知道欽此欽
遵行據欽天監擇于閏四月二十四日壬戌宜用
辰時安置吉臣即移會內靈臺如期啓
奏仍移行工部營繕清吏司會同 內官監撥給人
夫輿
進臣謹于是日同兩陪臣校:同前條督率各官儒恭詣
中正殿相度方向如法安置臣竊以此星球也非同前
者星日二晷僅取審定時刻未免借資星日固當
置于
殿陛之前兹球則列宿森羅一轉移之頃或晝或夜而
一時之天象燦於目前自是
御用重器宜安置
殿中庶便
皇上之
御覽亦免風日之剥蝕而不宜與二晷並列者也又因
將前所
進渾天儀說摘其與本器相關者彙爲一冊名曰星
球用法按法運儀以求七政之經緯羣星之出沒
于推步占驗有大用焉外此尚有黃赤經緯全儀
爲用甚大需費無多容臣等如法製造恭
進以與日星二晷並列東西庶測量諸器盡置
內庭而
欽若大典我
皇上 手握璣衡非若前代徒托之空文者比也統候
聖裁
崇禎十年閏四月二十一日具
題廿五日奉
聖旨知道了其黃赤經緯全儀着製造進覽該部知道
崇禎十年八月初一日羅雅谷湯若望等奏本校:清刊本無此條
修政曆法遠臣羅雅谷湯若望等謹
奏爲
聖明柔遠過渥微臣圖報未遑謹預辭
欽允田房以表忠藎事臣等躬逢我
皇上銳意中興釐正
欽若敬授之典博訪天下知曆之人原任輔臣徐光啓
急公念切謬舉及臣遂蒙
皇上賜召 陛見臣等自受事以來朝夕冰兢秪恐識
短才庸弗能克紹羲和重任幸爾數載拮据著書
一百四十餘卷恭
進日星二晷并違鏡星球等器見貯
御前而曆法業已報竣惟俟奉
旨頒行正在料理旁通之際不意去歲醜虜內犯戎政
暨都察院等衙門以火器需人交薦及臣奉有羅
雅谷等即著隨營指授以折狂氛有功從優敘賚

旨臣等聞
命登陴即會同京營內外城守文武諸臣演試
御頒神威大砲并滅虜鳥槍等器依法改造銃車出祕
指授裝放惟期滅虜以報
朝廷仰藉
皇上震世之威奴即出境遠遁臣等得以竣役而總督
京營戎政成國公朱純臣等
題爲虜氛孔亟守禦維先等事一疏內開臣等心遊
方外制入彀中既無服官之榮思宜從以成高尚
或查贍養之原疏酌給以示懷柔所當優敘等因
題奉
聖旨該部核議速奏隨經兵部署部事左侍郎王業浩
題覆奉有禮部酌議之
旨禮部尚書姜逄元查得臣等屢經題敘不願官職遂
議各給田房具疏上 請奉
聖旨羅雅谷等修曆演器著有勤勞自當從優敘賚這
量給田房果否妥便還著確議具奏復經禮部遵
旨確覆內稱臣等自應
召修曆以來著書獨採理窟製造咸晰天行功次犁然
況登陴指授遠折狂氛其一段忠義之氣尤屬可
風誠有如
聖明所謂修曆演器著有勤勞者也但查兩臣婚娶既
絕無心仕進
朝廷論功覈賞縱不可縻以好爵而受廛爲氓未必
非彼所欲則量給田房以資朝夕是以爵賞之外
別示優異臣部再四斟酌似爲妥便合無仍將羅
雅谷等各給房一所田數頃等因具
題奉
聖旨是隨經禮部劄行順天府批行兩縣查給去後業
逾半載各以並無入官田房爲難欲行設法措給
又苦錢糧無出因查廢寺田土以普
皇仁隨有善果寺住持僧人本秀等呈稱本寺屢被盜
拆覇占力不能阻報府繳還
朝廷以免後累該縣再四查勘又經南城察院審明
委屬廢寺確係無礙呈府報部以憑
題給在當事諸臣以爲
朝廷賜寺地土仍
賜守素學道之人爭一轉移之間而費省功酬莫此爲
便臣等循分自揣本秀爲本寺住持尚不能守其
故土而至於繳還
朝廷臣等天涯孤旅又何敢相望豪强占踞之餘設
不預爲控辭目後儻至生端圖害不幾有負
聖明柔遠之
洪恩乎且臣等原無尺寸之功何敢望
恩分外但緣 國典無勞不賞故蒙屢沛
褒綸而遠臣思患預防控辭實安愚分伏乞
聖明垂鑒下情
俯賜俞允從此焚修延祝
高厚於無既矣臣等無任惶悚待
命之至爲此具本親齎謹具 奏

崇禎十年八月初一日投通政司初七日封

本月二十八日奉
聖旨該部看議
崇禎十年九月周胤奏本校:據清刊本補錄
欽天監監副周胤謹
奏爲
聖主留神欽若微臣敬循職掌敢獻一得之愚以仰佐
早襄曆法之
明旨事臣世叨
國恩備員監末其職之所司惟知曆法一事獨念年
遠數盈積久漸差自宜隨時修改無奈才識短淺
成法是遵雖知有差不敢妄自損益延至我
皇上龍飛之二年五月朔日食時刻稍差頒
諭切責臣等措躬無地隨經具呈 禮部恭請修改伏

諭允勅命故輔臣徐光啓督修參用西法廣集衆長博
訪知曆人等臣隨奉文送局令與訪舉諸臣一體
講究立成諸表繕寫
進呈此時因書籍未備新法意旨尚未窺其籓籬祇
見儀式精詳推測簡捷復蒙輔臣徐光啓疏請傳
習業奉有督教勸懲等事依議行之
旨臣即協同臣監曆官賈良棟等在局供事官鄔明著
等天文生朱光大等專候學習嗣因臣監爲遵
旨回奏一疏復奉有該局既有新法着行習學之
旨臣等敢不勉勵以期速成但緣督修曆法李天經本
意以爲曆法之失傳繇于習其法而失其所以然
之理必先講明其理方授其法是以年來止講完
日躔月離兩法果爲精密其五星交食猶爲修証
要着雖驗之伏見皆合臣等尚未經手自行推算
若仍照前講究再假歲月尚不能完何以仰副我
皇上蚤襄曆法之
旨據臣愚見不若容臣公同督修曆法臣李天經率所
屬官生先從遠臣羅雅谷湯若望學習其法使推
算應手然後課其勤惰具疏上
聞勤者量示優異惰者即爲戒懲諸法學完之日即當
申報禮部恭請
頒行庶 大典得以刻期蚤襄而
皇上欽若至意可以仰副矣臣等職司曆法且因奉
旨習學固不敢溺于舊聞而偏執己見亦不敢遽以未
達而妄意担承以負我
皇上敬慎上天至意伏乞
聖明勅下該局遵奉速爲盡法傳習報完令臣等推算
合天頒布天下成
千秋之曠典作 一代之宏謨臣等曷勝慶幸

聖旨該部知道
崇禎十年九月  日
崇禎十年十月二十五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司照京官例正三品支俸
臣李天經謹
題爲交食屆期測驗宜明伏乞
聖明勅令各法同日報進臨期仍冀
內廷親驗以一是非以定疎密事臣以一介外吏荷

皇上特簡欽給關防命臣督修曆法事務其一切曆法
事宜臣該得而直陳之一切言曆諸人臣該得而
覆驗之但緣臣以孤孑之身膺兹
千秋鉅任故操異議者遂分門角技借勢傾排無所不
至窺其立意不但欲撓臣局已成之法併欲驅臣
局任事之人而後可結彼欺誑之局以塞修完備
考之責至于屢疏詆誣而臣寧以緘默自守不屑
與較者非惟自愛其鼎恃有
聖明在上公論在人天象昭垂事久論定何屑與之角
口舌哉且明知若輩于曆法實無所學終難結局
故爾籍校:籍字疑爲藉之誤勢影射横行無忌冀人一有指
摘遂加人以嫉忌之名而彼得巧卸其欺罔之罪
故臣自任事已來惟知埋首著述推測考驗以圖
報稱前後共譯算過曆書一百四十餘卷製過新
式儀器十數種并恭
進乙亥丙子丁丑叁年七政經緯凌犯諸新曆見在
御前是臣局曆法已于乙亥年告成矣其頒行事宜惟

聖明裁奪目今正在奉
旨製造黃赤經緯全儀并推譯有書數種可以刻期報
竣其戊寅年七政經緯等新曆已在繕寫不日恭
進昨又于本月二十日准
內靈臺親送出本日傳奉
聖旨西洋陪臣校:清進本陪臣改作遠臣進到星球有蛇鳥小斗等
星有無占驗著靈臺官去問欽此除蛇鳥等星性情
占驗已經移會靈臺官回奏訖臣一面督同陪臣
校:同前條羅雅谷湯若望等細將各星有關徴應者著
爲天文實用一書次第
進覽以仰副我
皇上精心象緯釐正
欽若敬授德意所有本年十一十二等月陰陽兩食例
應先期上
聞第因另局之蔣所樂等借今歲元旦日食薦邊大順
率領其另局至期不驗而邊大順遂安分引退今
又借夏至日景薦郭凝之率領其另局奉有郭凝
之果否淹通曆學併着核驗奏奪之
旨續因部覆復奉有仍俟交食公同部司監局等官測
驗據實奏奪之
旨恭繹
明綸是欲于交食之際令各官公同以測驗凝之之法
抑令凝之公同各官以爲測驗之人乎凝之乃執
公同兩字疏中每脱卸其推算之責自許以測驗
之任矣此無論于核驗果否淹通之
明旨大不相侔且既爲另局引薦之人安望有虛中無
着之見是不任算固無以顯其所學而徒任測又
何以服臣等之心耶且臣所惴惴懼者不但此也
今歲元旦日食另局謂于法實爲不食臣局
報食一分有奇至期臣法果驗百官救護衆目難掩且
續奉有邊大順等所推日光微侵秒數測驗未符

旨而所樂等尚妄奏爲雲掩日體大道未明以滋欺溷
而此番交食臣又不得不爲鰓鰓過慮焉伏乞
聖明勅令另局門人并郭凝之將日月兩食各出已法
與臣局同日報部一齊封
進以防其依傍那移之弊臨期仍冀
皇上將
內庭日星二晷依法測驗以定疎密儻有不行推算
而支吾推諉致覊測驗者即律以欺誑之罪庶
大典不爲羣議所淆而真法亦不爲影射所撓矣緣
云云
崇禎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具
題本月三十日奉
聖旨該部看議具奏
崇禎十年十一月初四日李天經題本校:據奎章閣抄本補錄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司照京例正三品支俸臣
李天經謹
題爲日月交食事竊照崇禎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庚
辰夜望月食其食限分秒起復方位並本年十一
月初一日乙未朔日食分秒起復方位例應先期
上聞除大統回回二曆已經欽天監具題外臣局
新法交食時刻分秒因另局門人並郭凝之等俱
未報上不敢輕出恐其依傍那移以滋溷擾故臣
于本年十月二十五日具交食屆期測驗宜明
伏乞
聖明敕令各法同日報進臨期仍冀內庭親驗等事一
疏十月三十日奉有該部看議具奏之
旨于本月初二日準禮部祠祭清吏司郎中何三省手
本緣臣題前事內稱即將所推日月交食繕寫一
本俱于初四日報部以憑一齊封進等因到臣等
用新法推步謹將所得日月兩食諸數逐一開坐
並具圖象繕本報部
進呈
御覽伏乞
皇上于月食之際命
御前近侍諸臣將內庭星晷外盤午正初刻移對內盤
冬至第十日上于斜橫一縫內窺視帝星勾陳同
在一線內而銳表所指即其虧復時刻于日食之
際依臣題准今歲元旦日食測法用窺遠鏡覘其
虧復食分明地平日晷先期點定考其虧復時刻
而各法疏密難逃于
聖鑒矣但查往古考驗交食俱稱食在一刻以內爲親
二刻內次親而臣等新法歷來所報交食不但以
時刻吻合爲止尚有載分秒精益求精者仰體我
皇上欽若至意也蓋于立法之初不復不細經屢驗而
各家並無分秒似又不便異同況測器分秒又難
縷析故今所報時刻之下止別強弱以便考驗原
係日月交食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

計開
崇禎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庚辰望月食分秒
時刻並起復方位
京師見食九分七秒
初虧酉初刻校:刻疑爲衍文四刻弱在地平上高
約十五度弱 正東
食甚戌初二刻強在地平上高約三十五

復圓亥初初刻半在地平上高約五十三
度半 正西
計食限內凡十二刻半強
食甚月離黃道鶉首宮十度二十八分爲
井宿十度十五分離赤道井十度八十

食甚月離緯度距黃道北五十三分
各省直食甚時刻
南京應天府福建福州府戊校:戊疑衍文戌初三刻弱
山東濟南府戌初二刻校:刻疑爲衍文刻半
山西太原府戌初一刻弱
湖廣武昌府河南開封府戌初一刻半
陝西西安府文西桂林府申正四刻
浙江杭州府戌校:戊當爲戌之誤今改初三刻強
江西南昌府戌校:同前條初一刻強
廣東廣州府戌校:同前條初一刻弱
四川成都府申正二刻半強
貴州貴陽府申正三刻強
雲南雲南府申正一刻強
計開
崇禎十年十二月初一日乙未朔日食分秒時
刻並起復方位
京師見食六分九十一秒
初虧 午正初刻 在地平上高二十八度
半 西北
食甚 未初二刻 半強在地平上高二十
四度 正北
復圓 申初一刻 弱在地平上高一十四
度強 東北
計食限內凡十三刻弱
食甚日躔黃道斗宿二十度二十七分依赤道
爲斗宿二十一度六十分
各省直見食分數並食甚時刻
南京應天府見食四分二十九秒食甚未初三刻
福建福州府時刻與應天同
山東濟南府未初二刻半強五分五十一

山西太原府未初初刻強六分五十七秒
湖廣武昌府未初一刻強四分六十五秒
河南開封府食甚時刻與湖廣同五分四
十二秒
陝西西安府午正二刻強六分九十秒
廣西桂林府時刻與陝西同五分八十秒
浙江杭州府未初三刻弱三分六十一秒
江西南昌府未初一刻半強四分十八秒

廣東廣州府未初初刻三分九十七秒
四川成都府午正初刻強七分六秒
貴州貴陽府午正一刻五分五十秒
雲南雲南府午初二刻弱六分八十秒
崇禎十年十一月初四具
題本月十三日奉
聖旨這交食分秒虧復時刻臨期按晷考測知道了該
部知道
崇禎十年十一月十一日李天經奏本校:清刊本無此條
督脩曆法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臣李天經謹
奏爲微臣治曆有緒正言見嫉奸黨求和計窮潑口
相加謹述臣局招謫之因併剖羣奸欺罔之欵以

聖鑒再乞罷斥孤臣以免圖害以無辱
大典事臣以一介外吏蒙
皇上畀以督脩曆法之任四載以來惟知埋頭纂緝與
人無兢以盡臣分而已乃另局蔣所樂等屢借勢
傾排擅其威福參人則降罰薦人則立用肆行無
忌業已目無孤踪之外吏而况臣復有觸其大忌
者自魏文魁物故後另局已無法矣所樂等四顧
徬徨恐無以餙其虛糜欺罔之罪先則薦一推算
未孚之邊大順今日已不知其亡復薦一躍冶多
援之郭正中倚之以立主和議雖以統會四法爲
名而暗地求和無非欲臣等將已成之法遷就凑
合以冒仰遵畫一之
旨以圖苟且結局而臣未之敢許也既正言駁之且于
祠司回文復暢其說而正中等計窮謀阻遂恨臣
深入骨髓矣及臣有交食期迫一疏無非欲正中
出獨得之心法以憑公測不當以另局之私人主
持測驗亦非甚有苛求干正中者而正中恨臣又
祈將各法同日進
呈以防依傍那移之弊無非懲前毖後之思該局果有
成算何難即同日送部以釋嫌疑乃展轉支吾伎
倆盡見而所樂等更復恨臣於是合謀相攻而捏
污以十大罪此微臣招謗之因也及閱其各欵正
如醉人罵街不顧道理又如刁徒健訟罔盡是非
臣曷難列其罪狀以請正卯之誅顧臣不屑與交
口久矣若反唇相應不亦幾與同醉比之兩造乎
臣實耻之况已奉有何得偏執相攻之
明旨如
秦鏡高懸以照徹奸人之肝胆臣自可以無說但其參
臣諸欵正自暴其欺罔之實不得不一一剖明伏

聖明垂察焉除所矜誇已參降處之畢拱辰撫院有精
通象緯之咨禮部有博訪知曆之舉與臣何與夫
從無一疏者謂之賄結則特疏薦人者賄當何如
耶此不必辨而自明者如以後宫之列于鶉首也
爲臣之罪據所樂等聞說紫微垣內第一星爲帝
星第二星爲后星宜共列于鶉火宫而首造此言
以聳
皇上暨
母后之聽聞者秪欲圖害于臣乃自涉其欺罔而不知
也臣按步天歌開載云大帝之座第二珠第三之
星庶子居第一號曰爲太子四爲后官五天樞其
從來矣今所樂稱帝星爲第一后星爲第二不但
擅移位分且將置太子于何地倘如彼罔說則太
子自不宜居于帝前而后宫又何得置于庶子之
後總之古人命名取象各各俱從經緯測定非可
倒置亦非任人有意于逢迎乃所樂等不識經緯
爲何物故其言如此此其說謊自暴欺君之罪一
如謂天狼一星而圖繪以五且芒角可畏以爲臣
罪臣按天文圖所載凡有數星而成一座俱畫線
聯之如不相聯俱云新增無名之星臣前所進星
屏球見在
御前可覆而按果狼星有線聯絡五星否且星體難窺
所見者光也光自有芒大小不等狼星之光幾與
太白等所繪芒角取其象耳即爲胡爲賊豈因圖
畫遂驕虜志而樂多胡以致所樂之畏也鄙俚之
言敢熒
聖聽此自暴其欺罔者二如天廟器府等星臣前爲遵
旨製器告竣等事疏稱凡星之微藐難窺匪器可測者
臣不敢依樣葫蘆而徇耳食之見已經奉
聖旨是着于中正殿安置餘知道了該部知道方敢恭
進正臣小心敬畏不敢有欺處且制禮作樂
皇上御世之大權即繪圖製器有無關涉而遽作禮壞
樂崩諸不祥語于
聖明之前是欲誣臣以罪而自陷于大不敬之罪也此
自暴其欺罔之罪三如蛇鳥小斗諸星自是陪臣
等浮舟赤道以南實測不爽值
上傳製造星球隨用補南極見界之缺以成渾全天體
之象豈是臆說又蒙
內靈臺傳奉
明旨詢以占驗臣局約畧指陳且欲進天文實用占書
以備
御覧所樂等遂妬忌橫生先爲此言以圖抑阻眞夏蟲
之不可語冰也其自暴其欺罔之罪四曆法星圖
原無明禁即步天歌附載諸星該監亦通有刻者
臣局繪圖非止餙觀經緯度分按圖可考刻蓋恐
歲久失傳且便於教習耳如曰星圖可禁天象昭
垂未嘗禁人仰觀也圖上星形何關休咎乎該局
屢屢妄談災祥正千明禁而乃以罪臣其自暴其
欺罔之罪五如木星之犯積尸乃臣局一大冤案
也當時因推木星行度偶一點出及奉
旨測驗而諸人遂合謀借以傾臣登臺之際不用臣局
之人不用臣局之器以萬鈞銅儀迫臣一人舉之
一時勢焰分明欲置臣死地復暇與之講明犯不
犯乎臣惟聽其誣罔既奉
明旨惟有引罪而終不敢以欺自任也况魏文魁改占
書之七寸爲犯以爲七分若七分則未及一寸光
且相掩豈止犯乎文魁之疏尚在
御前可覆而按此欺罔之大証據也舍此而欲令內臣
回奏則當日借勢傾臣之本謀益可想見矣其自
暴其欺罔之罪六至邵龍宇係禮部書役其隨祠
司測驗時臣僅識其面目後且究問有刑部擺站
有驛遞與臣何與且瑣屑小人臣與有何因緣而
延爲上客此無異說夢耳其自暴其欺罔者七至
如遠臣羅雅谷湯若望原係奉
召來京脩曆非潜來者比其友利瑪竇于
神宗朝慕義來賓留京賜宴生有大官之餼殁有葬地
之予自此先後諸臣著書立言其所尊崇者即先
聖所闢斥者則釋佛以克已事天爲工夫所著書
約數十餘種並無不經之言容臣類輯進呈
御覽若誣語非係陪臣所載但摭他人謗書作証則何
事不可說何言爲可據乎無非妬臣曆法垂成故
藉詆誣先聖以肆中傷爲驅逐計總非爲曆法起
見也此其自暴欺罔之罪八即如查給田房一節
乃戎政等衙門因城守叙勞題奉有羅雅谷等脩
曆演器著有勤勞自當從優叙賚之
旨而兩臣守素學道不婚不宦故禮臣請以各給田房
以資朝夕亦即授廛爲氓之意耳業蒙
欽允此出我
皇上柔遠德意非臣之罪也而兩臣志甘恬遜具疏控
辭而
聖主尚不忍泯其前勞猶然
勅部另議以信前旨乃敢曰有何功勞是藐
明旨而阻
皇恩也此其自暴欺罔之罪九如謂臣指三台爲軒轅
大星猶屬欺罔之甚夫三台在北係三四等六星
而軒轅乃十六星若指大星則爲近在黃道者之
一星去三台甚遠何得指六星爲一星指三四等
者爲巨星乎職之所學豈所樂能知妄詆爲一竅
不知固其宜耳此其自暴欺罔之罪十以上諸欸
僅據其污衊
瀆奏者畧爲剖陳其他一切欺罔之甚者擢髪難數職
且姑置勿論但若輩數年以來不知何所憑藉一
拂其意輒校:轍當爲輒字之誤今改肆詆誣即吏禮工三部都
察院以及禮垣無不被參而奠敢誰何者實畏其
兇鋒辣手乃舉以加臣恐舉朝自有公論微臣自
有生平難以抹殺也且聞另局此番交食仍欲踵
測木星故智布置機關合謀傾陷臣惟祈
皇上勅部委一司官同臣在局測驗不敢再赴東臺以
無罪治曆之臣徒爲羣奸魚肉也則所全于臣者
大矣總之所樂所指臣罪逐欵已明臣不任受然
臣亦不能辭罪者以孤貞雖諒於
聖明而調停不厭乎羣小致啟讒憎之心以傷士紳之
體是臣罪也惟請一面先鐫臣職以待看議一面
容臣儧完儀器七政等書
進呈外束身以待
皇上之處分以謝人言以息紛囂庶不至貽大典之辱
矣謹具 奏

崇禎十年十一月十一日具 奏十五日奉
聖旨治曆求準天行豈容偏辭攻詆李天經不必求斥
奏內參罰薦用俱奉明旨何得以借擅妄詆殊属未
諳姑不究該部知道
又據另局生儒蔣所樂等妄
奏爲駁正星象有據等事一疏十一月二十四日奉
聖旨蔣所樂等測驗疏遠已有旨了何得更端求勝且
本內毁滅等語全無忌憚姑不究該部知道
崇禎十年十一月十七日李天經題本校:清刊本無此條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臣李天經謹
題爲月食事該臣于本年十月二十五日具有交食
屆期測驗宜明伏乞
聖明勅令各法同日報進臨期仍冀 內庭親驗等事
一疏本月三十日奉
聖旨該部看議具奏欽此于十一月初二日准禮部祠
祭清吏司郎中何三省手本爲前事內開各家日
月交食分秒時刻繕寫一本俱于初四日報部以
憑彙齊封進等因到臣該臣即督同在局官生將
日月兩食繕寫一本于初四日投部随經禮臣于
本月初九日封
進十三日奉
聖旨這交食分秒虧復時刻臨期按晷考測知道了該
部知道欽此欽遵至本月十六日夜督同陪臣校:部
臣當爲陪臣之誤今改羅雅谷湯若望欽天監博士楊之華
黃宏憲祝懋元朱國壽孟履吉生儒朱廷樞王觀
曉陳亮采宋發王觀明陳正諫李昌本等随帶本
局星晷等儀公同禮部祠祭清吏司員外郎顧光
祖欽天監右監副周胤曆科靈臺等官徐源黃道
化高攀桂張三才李之貴劉崇儒張三省馬惟龍
王燁章必傳賈良棟潘國祥劉有慶賈良琦戈舜
年周曉朱光顯天文生周士昌李景和張其淳周
士泰朱光燦等暨管理另局山西代州知州郭正
中另局生儒蔣所樂林蔭世徐克孝魏象乾楊國
榮任選戴復等齊赴觀象臺測驗又委博士張宷
臣天文生朱光大等携帯星晷前赴中軍都督府
測時去後該臣等候至初虧據靈臺官徐源張三
才黃道興高攀桂王燁等用簡儀測至酉初四刻
弱徐源等即報初虧星晷所測亦同員外郎顧光
祖執筆登紀與臣等所推初虧酉初四刻弱者爲
密合而回回曆亦次親大統與郭正中蔣所樂等
俱差五六刻不等候至酉正一刻已食一分弱忽
遇雲陰四起直至戌初一刻外天稍開霽見食九
分及至戌初二刻覘見食甚九分有奇與臣等所
推密合而回回曆亦次親大統各法俱差五六刻
不等其所食分秒亦與臣合回回曆亦近然于大
統郭蔣三法分秒亦差一二分不等稍見退光而
雲陰復起難見復圓中府所測亦與臣法相符此
當時諸臣所共見者各法疏密自難逃于
聖鑒此番月食正所爲求畫一于
天即可爲治曆改憲之一定案也臣等又按從來推算
交食之法俱以食甚定望爲準减定用分得初虧
加定用得復圓今既初虧食甚分類皆準則復圓
雖雲陰不見亦準可知且據郭正中前疏所稱食
在一刻內曰親二刻內曰次親三刻爲疏四刻爲
疏遠今止回回曆在二刻以內爲次親而分秒亦
近大統與郭正中蔣所樂俱差五六刻不等此又
在疏遠之外者也但各家回奏雖欲自文其短借
端支吾想斷難熒于
聖聽矣秪恐十二月朔日食各家所報俱近臨期易致
爭溷且明歲又無交食倘不于此請乞
聖明判斷疏密以定是非則曆之成也何日之有據此
月食其于我
皇上欽若大典庶有攸頼矣敬述當夜測驗情實謹據
實奏伏侯
聖裁緣係月食事云云
崇禎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具奏廿日奉
聖旨這月食時刻新法爲近分秒回回曆爲近餘俱疏
遠該部通着看議具奏
崇禎十年十二月初二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照京官例正三品支俸臣
李天經謹
題爲遵
旨測驗日食敬陳完曆實着伏乞
聖明勅令該監諸臣據實奏明以仰副早襄曆法之
明旨事該臣于本年十一月初四日具有恭報日月交
食一疏本月十三日奉
聖旨這交食分秒虧復時刻臨期按晷考測知道了該
部知道欽此欽遵除月食已經驗明回奏奉有
這月食時刻新法爲近分秒回回曆爲近餘俱疎
遠該部通看議具奏之
旨外臣于本月初一日督率陪臣校:清刊本陪臣改作遠臣羅雅谷
湯若望大理寺副王應遴欽天監博士楊之華黃
宏憲祝懋元張宷臣朱國壽孟履吉生儒朱廷樞
王觀曉宋發王觀明陳正諫李昌本等隨帶臣局
窺遠鏡等器公同禮部祠祭清吏司主事鞏焴右
監副周胤曆科靈臺等官徐源黃道化李之貴章
必傳王煜張三才賈良棟周曉陳亮采吳邦泰劉
有慶戈舜年賈良琦朱光顯等天文生周士昌李
景和張其淳周士泰朱光燦周士萃朱南星等及
管理另局山西代州知州郭正中另局生儒蔣所
樂林蔭世魏象乾楊國榮任選監官安崇吉章必
選等齊赴觀象臺又委天文生朱光大攜帶遠鏡
前赴禮部公同監官潘國祥薛永明左允化等測
候臣等登臺之後主事鞏焴即向在事諸臣申明
測驗大意云治曆係國家大典修改數載亦當結
局諸人宜虛公紀驗運儀測候兩局及該監各用
一人庶無偏倚之嫌且云測驗止憑于天象斷不
敢欺
君父以欺天下萬世復細閲諸儀詳詢測法臣等公驗
簡儀外盤周分十二時每時分爲八刻凡初正四
刻之下并列初刻者因四刻已盡未及一刻故名
爲初刻及測至午初四刻之末即午正初刻據臺
官徐源等報稱未幾而陪臣校:同前條羅雅谷湯若望
等用遠鏡炤看隨見初虧衆目共睹鞏主事執筆
親紀是與臣局所推爲合候至未初二刻半遠鏡
映炤見食六分有餘隨見食分秒退衆目皆同禮
臣亦親筆書紀是與臣局時刻分秒俱合候至申
初初刻衆報復圓隨亦親紀是與臣局所推申初
一刻弱者又合然此番日食各家所報俱各參差
不一其中亦有甚相遠者而臣局今歲日月三食
俱合于衆論不一之日畫一于天庶幾仰副我
皇上欽若之至意矣且臣局七政經緯諸曆已于乙亥
年告成屢驗之伏見皆合惟俟測驗今歲交食今
交食前月十六夜月食既驗明歲又無交食已蒙
聖明乾斷疎密倘不于此請乞
勅令改定維新則治曆
大典終無結局之日即監局諸臣各法疎密本心自
明第不肯明以入
告者祇因崇禎二年五月朔日食不合初三日奉
聖諭欽天監推算日食前後刻數俱不對天文重事這
等錯誤卿等傳與他姑恕一次以後還要細心推算
如再錯誤重治不饒且另局復因八年正月十五夜
望月食奉有魏文魁所算初虧復圓俱謬着他自行
回奏之
旨隨于回奏疏內自認一時失算又云丙子丁丑二年
尚有六食或明驗不符甘蹈妄言之咎奉有魏文
魁既認推算失誤姑俟再驗以定疎密之
旨今又屢測疎遠而諸臣未免以惶恐畏咎之心轉而
生其更端文罪之想然而測驗疎遠亦非諸臣之
罪如欽天監因其差訛方請修改疎遠故非其罪
而另局諸臣原奉有修定備考之
旨非不欲殫思竭力以期足堪備考及至測驗多至疎
遠者蓋繇于術業技倆僅止于此大抵屢次推算
斷不能出大統範圍又安望其自出聰明以備考
測乎故疎遠亦非諸臣之罪總之各家修改皆爲
國家大典至修正完日無非傳付監官令其遵守以
盡厥職耳與其聽測驗于兩局不若專責成于監
官臣思該監諸臣世守術業一有差訛輙自修改
不敢自文其短想斷不肯作左右袒以自取罪戾
當今完曆實着惟乞
聖明勅令欽天監看詳具奏如果誰法爲密即當遵守
誰法則萬年寶曆遂可計日告成矣
崇禎十年十二月初二日具
題本月初 日奉
聖旨
崇禎十年十二月初三日禮部題本校:據清刊本補錄
禮部
題爲回奏測驗日食事云云主事鞏焴呈爲參驗日
食事照得本月初一日乙未朔日食本職先蒙
堂委前詣觀象臺云云職仰睇日光初虧於午時
初刻食甚未初二刻半復圓未末申初約食將及
五分隨據靈臺各官報稱及西洋玻璃遠鏡所驗
分秒初虧于午初四刻食甚未初二刻五十分復
圓未末申初約食六分餘理合開報等因到部該
臣等看得本月初一日日食時刻分秒已經臣部
先期題准
御覽恭候
內廷測驗矣各家離合親疎
聖鑒昭然今據該司及靈臺官呈報前來臣部覆按以
四分有奇爲率衆議僉同者也既經該司參驗開
報相應據實具本云云
崇禎十年十二月初三日具 題初七日奉
聖旨這日食分秒時刻新局爲近其餘雖于時刻有一
二稍近又于分秒疎遠着即看議畫一奏奪
崇禎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周胤奏本校:據清刊本補錄
欽天監監副周胤謹
奏爲奉
旨據實奏明事臣本年十二月十三日准禮部祠祭清
吏司手本內開另局纂修曆法魏文魁男生員魏
象乾奏爲感激天恩剖陳秘法等事本月初八日

聖旨魏象乾曾否送揭着鞏焴及欽天監官據實奏明
廩薪不准辭該部知道欽此欽遵除部臣自行回
奏外該臣恭述當日在臺始末仰乞
聖明垂鑒本年十二月初一日日食臣于是日同部臣
鞏焴及兩局官生公同詣臺測驗候至日食將及
復圓突見魏象乾袖出一揭向部臣投遞問其所
以則曰日食分秒時刻部臣同臣粗畧一看大扺
摹擬新法即對象乾言曰凡交食分秒時刻該監
俱于半年前預先
題奏即兩局推算本年日月兩食亦于前月先期彙
齊投部封 進庶便臨期考測疎密以服公道今
已將近復圓方行投遞不亦晚乎象乾自覺理屈
遂拂然袖去此當日在臺送揭先後情事微臣不
敢隱飾據實回奏臣不勝悚息待
命之至
崇禎十年十二月十五日本月十九日奉
聖旨已有旨了該部知道
崇禎十年十二月十八日李天經題本校:據清刊本補錄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臣李天經謹
題爲恭 進戊寅年七政經緯新曆仰祈
聖明獨斷畫一以定曆法事竊照臣于考測繕製之餘
督同在局諸臣依新法推算得崇禎十一年戊寅
歲七政經緯新曆各一冊裝潢成帙進呈
御覽伏查臣局新法久已告成未蒙畫一通行者蓋緣

皇上敬慎欽若至意必欲于推算精詳之後尚須取驗

天行臣即與部監諸臣隨時測驗迄今三載無不密合此
非臣之臆說也即該部曾于奏明節氣疏內亟稱
其新法之用
天度自確乎其不可易宜有以貼挈壺之心而息保章之
訟也然該監亦曾于回 奏測驗疏內自謂其測
驗俱與新法相合而新法用緯度推算更爲詳密
等語且目今日月兩食幸蒙
聖明洞鑒其臣局新法爲近餘俱疎遠見在
勅部看議畫一奏奪誠仰見我
皇上神聖
天縱手握璣衡于衆議紛紜之日而獨判疎密于
宸衷是數百年未有之典原自我
皇上肇其始而億萬載永垂之法亦必我
皇上考其成伏乞
聖明英斷則闡千古之曆元成一
朝之鉅典
寶曆維新普天共慶臣惟日望畫一于
欽定矣緣係云云
崇禎十年十二月十八日具
題奉
聖旨畫一曆法已屢有旨了所進書冊留覽該部知道
崇禎十年十二月十九日鞏焴奏本校:據清刊本補錄
禮部祠祭清吏司主事臣鞏焴謹
奏爲遵
旨據實奏明事本月初九日奉本部送禮科抄出另局
纂修曆法魏文魁男生員魏象乾奏爲感激
天恩剖陳秘法願揭愚衷仰佐
聖明敬授之大典事等因崇禎十年十二月初八日奉
聖旨魏象乾曾否進揭着鞏焴及欽天監官據實奏明
廩薪不准辭該部知道欽此欽遵臣焴蒙堂劄委于
本年十二月初一日同兩局及欽天監官前赴觀
象臺測驗日食四家之印圖較若列眉各局之開
單燦若指掌爾時魏象乾亦厠身班行中聞其家
傳曆學講求有素似當先期擬定分秒時刻繕進
御覽次投揭臣部堂官次投揭臣等於上臺之初待其
測驗有準時方可持爲左劵以箝盈庭聚訟之口
也乃遲至日虧已完始袖出一揭臣同欽天監官
公看大抵揭內開載與新法稍覺符合其爲素定
猝辦俱不可懸揣况臣未奉
明旨未蒙堂批又日食事已告竣不敢擅收事後私揭
以附會於新法此本日實情實事也至于象乾果
識精象緯淹貫曆法與否欽天監官知之必稔臣
不敢懸揣蒙奏也今奉有着鞏焴及欽天監官據
實奏明之
旨臣即據實奏明仰祈
聖明裁奪施行
崇禎十年十二月十九日奉
聖旨該部一併看議具奏
崇禎十一年正月十二日李天經題本校:據清刊本補錄
督修曆法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照京官例正三
品支俸臣李天經謹
題爲各法疎密已蒙
睿判畫一屢
旨未見欽遵再懇
聖明獨斷早定曆法事竊照治曆明時乃
國家之首務而法取合
天亦千古之定論今臣局曆法自奉
勅修改以來逐年推測交食五星無不合
天且書器久已告成惟候晝一遵行耳去冬日月兩食荷

聖明內廷親驗兩奉有新法爲近餘俱疎遠之
旨屢經
勅部畫一而該部諸臣明知新法合
天尚欲曲全另局欲臣局與之參合會通移會到臣業經
逐欵駁明所云曆法原自渾成遷就割裂不得儻
一那移一差盡差而部臣猶以甲可乙否終歸紛
紜等語模稜具覆以卸怨尤隨奉有曆法務求畫
一前已有
旨該部作速看議具奏之
旨是
聖明已洞燭其疎遠者無容與合
天者相會通明矣又于部臣覆疏內續奉有曆議紛紜爾
部須折衷畫一還着遵旨確議速奏毋再游移之
旨是
聖明亦洞鑒其另局三法自不能一且又悉皆疎遠曾
無寸長而于備考奚補似又不待姑俟再驗而决
者更明矣
煌煌明綸炳若星日想部臣自宜仰體若欲再踵會通
之故套不惟真偽不分是非倒置有誤
大典抑且仰遵
聖旨之謂何聞部臣已于去冬十二月內具覆矣但未
審所奏云何誠恐一時之情面難破畫一之
明旨未能欽遵且聞僞法者乘機凟奏圖逭疎遠之愆
百計撓成罔顧
聖明畫一之切所幸我
皇上離照當空諒宵小終難熒
聽惟是十二月朔之日食臣局所報食甚在未初二刻
半者圖疏昭然郭正中見臣法合
天疏內捏改臣報未初三刻半而誑陳之又鞏主事于分
秒親測六分餘書紀見存部疏又改爲四分而誑
覆之種種欺罔難以殫述若非我
皇上親驗則臣局新法又幾爲若輩所朦蔽矣但新法
既經屢測皆符畫一屢厪
睿判其阻撓而欺罔者尚若是游移而不决者又若是
後即再測不過總此機局臣于此時儻不請乞
聖明大奮乾斷欽定畫一則曆法終鮮結局之日不幾
有負我
皇上屢頒畫一之
嚴旨乎伏查欽天監舊例如十二年民曆應于十一年
二月初一日進様四月初一日頒布刊刻且今稍
一蹉跎其期遂誤將必以我
皇上親測有不足憑而畫一終無底止臣所以亟亟叩
閽者此也總之畫一之法惟取合
天者而遵用之今新法既已合
天惟乞
聖明勅令該監諸臣以後照依新法推算通行庶嫉忌
消而玄黃息則敬授
大典不致久承訛舛而萬年
寶曆亦爲之煥然一新矣
崇禎十一年正月十二日具
題十九日奉
聖旨已有旨了

标题:崇祯历书 卷十一 崇祯奏疏(简) 崇禎曆書 卷十一 崇禎奏疏(繁)[git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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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信息:
  • 2026-07-25 正文改回保留谷水本繁体字形
  • 2026-07-14 据谷水重辑本整理导入全书,数表各卷内容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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