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曆書卷之十三 崇禎奏疏
崇禎十二年七月初二日至崇禎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緣起十三校:以下明奏疏據清刊本補錄
崇禎十二年七月初二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李天經謹
題爲代獻芻蕘以裕
國儲事微臣蒿目時艱措餉爲急每欲于生財一節
仰佐司計一籌乃一切屯田鼓鑄與夫鹽法水利
在
廷諸臣言之詳矣烏容復贅惟于修政曆法之餘同修
曆遠臣湯若望等遵
旨料理旁通諸務以圖報稱簡有西庠坤輿格致一書
窺其大旨亦屬度數之學于凡大地孕毓之精英
無不洞悉本源闡發奥義即礦脉有無利益亦且
探厥玄微果能開採得宜煎煉合法則凡金銀銅
錫鉛鐵等類可以取充
國用亦或生財措餉之一端乎第開採一事向者費
鉅而利微且建議者別有肺腸以致
明主所厭聞乃言利者事不典雅又爲士人所羞道使
此書而爲一人之臆說或空言而無據臣曷敢冒
昧以熒
聖聽耶誠聞西國歷年開採皆有實效而爲圖爲說刻
有成書故遠臣攜之數萬里而來非臆說也且書
中所載皆窺山察脉試驗五金與夫採煅有藥物
冶器有圖式亦各井井有條而爲向來所未聞亦
是或一道矣去冬臣與遠臣湯若望及辦事曆局
加銜光祿寺錄事楊之華黃宏憲等正在商議翻
譯恭
進比值□□□□校:以上空缺南京圖書館藏坤輿格致抄本作醜跳梁三字臣
遂奉
旨坐守
朝陽門弗獲躬任其事而遠臣湯若望等感
恩圖報芹曝急公之義正不在臣後故曾于敬獻微塵
疏內業已
題明隨因奉
旨再爲該監官生傳授新法遂不能專意繪製邇者傳
習已完燃膏繼晷謹先撰譯繕繪得坤輿格致三
卷彙成四冊敬塵
御覽尚有煎煉爐冶等諸法一卷工倍于前匪能一朝
猝辦如蒙
聖明俯採一面容臣督同遠臣湯若望及局官楊之華
黃宏憲等晝夜纂輯續進一面
勅發各鎮所在開採之處一一依法採取自可大裕
國儲其於措餉不無小補再按遠臣原係守素學道
之人不過據理研窮依經纂輯用攄忠悃于萬一
已
崇禎十二年七月初二日具
題本月初六日奉
聖旨這坤輿格致書留覽餘書著纂輯續進該部知道
崇禎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仍支正三品俸臣李天經
謹
題爲遵
旨製器告竣乞
勅擇吉輿運以便恭
進事該臣于前歲恭進
傳製星球之時
題明本局尚有黃赤全儀爲用甚大需費無多容臣
等如法製造以與日星二晷並列東西庶測量諸
器盡置
內庭而欽若大典我
皇上亦且手握璣衡非若徒托之空言者比也等因具
題奉
聖旨知道了其黃赤全儀著製造進覽該部知道欽此
欽遵臣即督同修曆遠臣湯若望等及令在局官儒
庀材鳩冶但此儀設有南北二極極用龍柱高擎樞
從頷珠而出中載子午一圏圏中絡以黃赤二道下
施窺測上合
天行或晝或夜可以隨時運旋而不息也其詳悉載本儀
用法中統俟同日恭進
御覽惟是儀體重大冶鑄固難猝成鑴度動經歲月又
兼奉
旨傳授該監官生學習新法與夫纂輯利用旁通遠臣
等在局指授拮据未免因而作輟茲幸新法傳習
已完聽其遵
旨更正此儀業已就緒旦晚可以進呈伏乞
勅下該衙門擇吉撥給人夫輿運恭
進緣係云云事理臣等未敢擅便謹
題請
旨
崇禎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具
題二十九日奉
聖旨是該衙門知道
黃赤全儀
大龍柱高四尺九寸五分
小龍柱高二尺
子午圏及黃道赤道二圏全徑俱廣三尺四寸
五分 其經圏緊居黃赤道圏內全徑廣三尺
二寸三分
時盤徑廣一尺
石座南北長六尺九寸濶三尺二寸厚七寸
崇禎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支正三品俸臣李天經謹
題爲月食事竊炤本年十一月十六日己巳夜望月
食其食限分秒并起復方位例應先期上
聞除大統回回二曆已經欽天監具
題外謹依新法推步諸數逐一開坐并具圖像進呈
御覽臨期惟聽該衙門炤前自行觀候奏
聞緣係月食事理未敢擅便謹
題請
旨
計開
崇禎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己巳夜望月食
食限分秒時刻並起復方位
月食三分四十八秒
初虧 酉初二刻强 東北
食甚 酉正三刻弱 正北
復圓 戌初三刻半 西北
計食限內凡九刻
食甚月離黃道實沈宫一十八度一十八
分爲參宿初度九十分
食甚月離赤道實沈宫一十六度五十七
分爲畢宿一十五度三分
食甚月離緯度距黃道南八十一分
各省直食甚時刻
南京應天府福建福州府酉正三刻
山東濟南府酉正三刻
山西太原府酉正一刻强
湖廣武昌府河南開封府酉正二刻弱
陜西西安府廣西桂林府酉正初刻半
浙江杭州府酉正三刻半
江西南昌府酉正二刻
廣東廣州府酉正一刻半
四川成都府酉初三刻强
貴州貴陽府酉正初刻强
雲南雲南府酉初二刻强
崇禎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具題二十六日奉
聖旨這月食推步法即着該衙門臨期炤詳觀候具奏
崇禎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月食圖編按:原書此處附圖,暫未收錄
崇禎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支正三品俸李天經謹
題爲月食事該臣于本年九月二十三日恭報本月
十六日己巳夜望月食分秒時刻依新法推算月
食三分四十八秒初虧酉初二刻强食甚酉正三
刻弱復圓戌初三刻半等因具
題隨奉有這月食推步法即著該衙門臨期炤詳觀
候具奏之
旨欽此臣謹遵前此
題明自行觀候例于是日會同修曆遠臣湯若望督
率欽天監學習官生劉有慶等赴局登臺觀候至
酉初二刻有奇覘見初虧因星體尚在隱見之間
當用新法黃赤全儀以測月體得酉初二刻强初
虧少頃星體燦然復用本儀以測畢宿火星亦與
前推步相合嗣測婁宿距星及月體俱得酉正三
刻弱食甚見食三分餘仍如前窺測至戌初三刻
餘覘見復圓其時刻分秒與臣局推步之法一一
相符此當夜測驗情形相應據實奏
聞再炤欽天監推算及觀候各官凡遇交食必先期開
列職名移送
內靈臺聽其至期奏
請酒飯今新法已蒙
聖明欽定畫一其本局推算觀候各官亦應炤例奏
請除已將各官職名移送
內靈臺一體啓
奏外理合一併題
知緣係月食事理未敢擅便謹
題請
旨
崇禎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具
題二十三日奉
聖旨禮部知道
崇禎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仍支正三品俸臣李天經
謹
題爲遵
旨恭進儀器事先該臣于前歲恭進
傳製星球時題明本局尚有黃赤全儀爲用甚大容臣
等如法製造以與日星二晷並列東西庶測驗諸
器盡置
內庭而欽若大典我
皇上亦且手握璣衡非若徒托之空言者比也等因具
題奉有黃赤全儀著製造進覽該部知道之
旨欽此臣即會修曆遠臣督率在局官儒如法製造已
完隨于崇禎十二年六月內爲遵
旨製器告竣等事題奉
聖旨是該衙門知道欽此欽遵臣惟儀體重大兼之晷
短途遥必須先期輿運相度另日安置庶不致有
誤吉時行據欽天監擇于本年十一月初八日辛
酉卯時輿運暫貯內官監本日隨赴
中正殿相度方向預砌臺基十一日甲子宜用午時
安置吉除臣抄錄用法會知
內靈臺並移行工部營繕清吏司至期撥給人夫輿
進外仍即移行
內官監預爲啓奏臣于初八日會同
內官監及修曆遠臣督率在局官儒恭詣
中正殿相度方向至十一日仍如前會同安置敬將
黃赤全儀用法錄成一冊附塵
御覽則于交食時刻與夫七政躔度及列宿相距度分
俱可按儀窺測上合
天行庶克仰副我
皇上留神欽若敬
天勤民之至意矣緣係云云事理未敢擅便謹具
題
知
計開
黃赤全儀用法一冊並套
崇禎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具題
崇禎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支正三品俸臣李天經謹
題爲恭
進庚辰年七政經緯新曆仰祈
聖明鑒詧
勅部一并議覆以定曆法事竊炤臣于攷測繕製並傳
習新法之餘督同在局諸臣依新法推算得崇禎
十三年庚辰歲七政經緯新曆各一冊裝演成帙
進呈
御覽但其中躔度經緯氣朔置閏一一皆依
天度推步故種種與舊法迥殊今書器俱已告竣亦可以
仰副
聖明留神欽若之至意矣該臣正在督率推步之際于
十月內准禮部手本開稱
誥勅房加銜大理寺右寺正王應遴條陳曆議八欵
奉有奏內事情著該部查議具奏之
旨隨經禮科參看得欽若昊天校:文淵本若昊天作欽若昊天當是今改帝
王盛軌我
皇上惓惓治曆明時亦既先後同揆矣今據王中書曆
議八欵其所言訛舛有至一日二日者及以數十
刻計者即一欵而餘欵可知向來欽天監所司何
事且考之曆法亦從無至數年校:數年疑爲數百年之誤而可
執不變通者抄出速之等因移會到臣該臣查得
修曆一事緣因舊法差訛
勅諭修改幸蒙我
皇上內庭親驗新法爲近餘俱疎遠
欽定畫一
勅令學習更正臣亦不過修訂成書盡法傳授以結臣
局至于更正一節原奉有如交食經緯晦朔弦望
因年遠有差誤者准張守登等旁求參攷更正之
旨已兩載矣應否更正該監自當仰遵非臣所得而强
也且經科臣抄參到部更正自難再延今曆局書
器已完傳習復經報畢奉
旨精通又逾半載倘不于此時再請
聖明獨斷
勅部據實查覆則曆法無更正之期修曆無結局之日
而蹉跎歲月虛糜廩祿尤非臣誼之所安也所有
本局已完事宜容臣另疏
奏繳緣係云云事理未敢擅便謹
題請
旨
計開
七政經緯新曆一套
崇禎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具
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奉
聖旨這新曆即著該部據實查奏
崇禎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李天經咨禮部文校:據奎章閣抄本補錄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李天經爲恭
進庚辰年七政經緯新曆等事准祠祭清吏司手本
開稱該本寺題前事等因到寺爲照治曆明時
國家首務實無至數百年而可執不變通者即斟酌
古今代有更改如漢曆五改魏至隋十三改唐至
五代十六改宋改十八次金元改三次自唐堯迄
今七十餘政其中創法者十有餘家獨我
朝二百七十餘年未經修改仍襲用元授時曆法且
經緯凌犯猶取資於回回終成缺典查授時曆係
郭守敬所造以至元十八年校:八十當爲十八之誤抄今改曆成
越十八年校:于八當爲十八之誤抄今改爲大德三年八月已推
當食而不食大德六年六月又食而失推當時尚
爾加此況復浸循數百年而至於今乎且我
朝之中外臣僚明知舊法差訛疏請修改者如鄭世
子載堉校:焴當爲堉之誤抄今改員外郎范守己等不可勝數
即欽天監監正周濂周相周子愚俱皆先後疏請
修改延至今上龍飛二年己巳五月朔日食差誤
致蒙嚴諭切責監官戈豐年等自認舊法年遠數
盈及歲差增損諸事致差之因非一呈請修改貴
部奉俞旨專
勅修改開局十載著成曆書一百四十餘卷半言交食
七政通行大旨半爲推算立成諸表使後之學者
一見了然亦且俾人人兼通理數可以隨時改革
損益不致積久成差製有新法式諸儀恭進內庭
以驗推測符合且遞年奏校:奏疑爲奉之誤抄
旨公同貴部司務徐肇律張胤佳校:據前奏張胤隹當爲張胤佳之誤抄今
改祠司陳六鞈胡敬辰顧光祖郭之奇李焻畢拱
辰鞏焴監官張守登周胤賈良棟潘國祥劉有慶
賈良琦周曉等測驗交食七政一一悉與新法相
符俱有部監回奏題疏在案不暇縷悉詳述如測
驗新法七政躔度伏見貴部於九年正月內爲遵
旨測驗事題奏有星度伏見仰觀可據徐源等既
稱指示多合又云不敢扶同殊屬遊移之旨欽天
監監正張守登等亦於九年內爲遵旨回奏
題奉
聖旨據奏測驗星度新法爲密着督率監屬官加意考
正以副敬慎授時至意該部知道此皆五星伏見
躔度舊法差至一二十日新法與天吻合當更者
也至如日月交食於十年冬業蒙
聖明內庭親驗特奉有新法爲近余俱疏遠者即看議
畫一奏奪之旨貴部
題覆復於十一年正月蒙
聖明獨斷特奉有如交食經緯晦朔弦望因年遠有差
誤者准張守登等旁求參考更正新法推測屢近
着照回回科例存監學習之旨是交食等項舊法
差設校:設疑爲誤之誤抄當更新法合天宜用
聖明之獨斷不啻詳且盡也其節氣交宮校:交官當爲交宮之誤抄
今改九年正月內貴部
題爲測驗月食一疏隨奉有據奏測驗月食分秒初
虧食甚乃月未入見復光新法爲近但以十三日
爲雨水校:而水當爲雨水之誤抄今改是何說還着奏明之
旨隨該部本寺題覆奏有奏內稱論節氣有日度天度
之異即以春秋分爲證之
旨嗣經貴部題覆疏云其所稱天度于春分已逾二度
於秋分不及二度者自確乎其不可易宜有以貼
挈壺之心而息保章之訟也等因奉
有節候公測既明之
旨是節氣交宮校:交官當爲交宮之誤抄今改所關甚重自不宜久承
舛訛所當亟爲更正以前民用者也節候既差則
閏餘亦自錯舊法原以無中氣爲閏月此亦理之
有據者也以上諸款如交食經緯晦朔弦望及節
氣交宮歲差閏餘日出日入與夫晝夜長短時刻
毋論新法逐年推測合天之當用即該監之有議
者亦未執言舊法之也校:之字後疑有脫文該監亦曾於九
年九月三十日爲遵
旨回奏一疏題奉
有據奏歲差增損成法自宜變通之旨是該監亦知
舊法之當更也明矣茲又因本局自修曆已來照
依崇禎八年起至今歲庚辰年止每年恭進新曆
一事奉
有這新曆即着該部據實查奏之
旨矣切思據實之法不難一言而決如謂新法原經
欽定畫一且推測合天屢奉
明
旨在案疏遠者尚且遵行符天者似難棄置或將明歲
交食七政經緯等項即着該監依本寺每年進
呈
御覽式樣逐年推步進
呈以副
聖明留神
欽若屢
敕畫一更正至意倘新法後有不驗者本局並任其咎
如該監猶然狃舊憚新即請
皇上收回修曆成命校:成名當爲成命之誤抄今改仍用舊法推步已
後舊法與天不合則該監自難辭國憲之繩庶葛
藤立斷而
大典即竣似亦毋庸面質爲矣既經祠司移文前來
相應行前去煩請查照奉
明旨內事理一一據實覆施行
右咨禮部
崇禎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
崇禎十三年閏正月初二日李天經咨文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李天經爲恭
進庚辰年七政經緯新曆等事據本局辦事官儒等
呈稱職等于正月三十日奉禮部提督楊行令職
等即將庚辰年正月四月備查某月有中氣無中
氣各自推算某月當閏具文前來以憑呈堂回奏
施行等因行查到局該職等逐一詳查新舊推步
原有日度天度之異如舊法之用日度者以太陽
自今歲冬至起至來年冬至止行三百六十五日
二千四百二十五分而滿一周天則名爲歲實以
此歲實用二十四平分之得一十五日二千一百
八十四分三十七秒五十微爲一氣策以本年冬
至爲主累加氣策即得一年二十四節氣殊不知
日行有盈縮一歲之中盈縮遞換豈可刻舟而求
如冬至行盈太陽一日行一度有奇故自冬至迄
夏至舊節氣恒後天一二日不等夏至行縮則一
日不及一度故自夏至以迄冬至舊法節氣恒先
天一二日不等則舊法之用日度者自不合于天
也明矣如新法則用天度逐日推步太陽細行視
滿十五度方交一節實爲在天之真節氣其歷日
之多寡均不論也故盈縮始平而時叙不舛且崇
禎九年間曾經本局回奏雨水一疏奉有奏內稱
論節氣有日度天度之異即以春秋分爲證之
旨復經本部于九年內爲回奏測驗節氣一疏亦云其
所稱天度于春分已逾二度于秋分不及二度者
自確乎其不可易宜有以貼挈壺之心而息保章
之訟也等因具題隨奉有節候公測既明之
旨是舊法節氣之差遞年公測題疏歷歷在案且屢奉
之
明旨炳若日星
天語煌煌誰敢蒙溷此亦理之確有的據者也至若置
閏之法新舊俱以無中氣者爲閏月蓋所爲中氣
者一歲有十二月每月各有一節各有一氣如立
春正月節雨水正月中驚蟄二月節春分二月中
清明三月節榖雨三月中立夏四月節小滿四月
中是也如一月之中止有一節而無中氣即爲閏
月按今歲庚辰年舊法推正月後一月止有驚蟄
一節而無春分中氣故爲閏正月也即以彼法考
之舊法原有四正定氣論四正定氣該在正月後
一月之二十八日交春分既交春分是有中氣既
有中氣何爲閏月此用舊法詳考亦不當閏正月
此理之有據者一凡言春秋分即晝夜平三尺童
子皆能習知今舊法推定閏正月二十八日晝五
十刻夜五十度是晝夜平矣而復定春分於二月
初一夫二十八日晝夜既平即真正春分豈有先
二日晝夜平而後始如交春分之理此依舊法詳
考亦不當閏正月此理之有據者二依新法推算
天正春分已在又正月之十八日惟於四月之後
止有芒種一節而無夏至中氣則當閏四月而不
當閏正月此理之有據者三矧新舊節氣原奉明
旨即以春分秋分爲證今春秋分既差則閏月自
忒此理之有據者四緣奉部文備查相應據實開
據
伏乞採擇具文回覆等因到寺該本寺看得舊法差訛
不止一端前次回文甚悉所有舊法節氣閏月之
差即以彼法考之歷歷可據節氣既差閏月故自
舛錯則不當閏正月實當閏四月之說本局官生
呈開甚詳此本寺前文所云舊法原以無中氣者
爲閏月此亦理之有據者此也但監官亦知舊法
差錯新法吻合於天校:自既交春分四字起至此清刊本均葉據奎章閣本補
入而不肯明言者恐一認差譌而罪罰隨之又奚
暇保其爵祿哉故未免以惶懼畏咎之心而堅其
嫉忌撓阻之志殊不知舊法之差在法原不在人
倘不差訛何煩
專勅修改爲哉然差而不修積差日遠修而不改修之
何益今本寺書器俱已告竣修訂業已成曆至于
用與不用惟在 貴部之據實回覆以結此局耳
既經本局官生具呈前來相應具文回覆爲此合
用手本前去 禮部提督楊處煩爲查炤來文并
屢奉
明旨內事理呈堂速覆施行
崇禎十三年閏正月初二日
崇禎十三年二月一十日李天經題本校:據奎章閣抄本補錄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仍支正三品俸加俸一級
臣李天經謹校:謹字下疑脫題爲二字
監蠧挾私狂詆微臣據疏剖明以祈聖鑒並求罷斥
以全臣節事臣於歲前恭
進本年七政躔度新曆一其閏月等項之與舊法不
同者乃臣局新法悉依天度惟知推衍以請聖裁
奚肯遷就以消衆忌且非欲必爭今年之閏以亂
人耳目也業蒙
敕部據實查奏乃欽天監監副戈近亨等遂爾逞憤相
駁其於歷奉之明綸藐若罔聞請改之監疏佯爲
不覺學習已通之度數誣爲不用昧心強駁豈以
皇上
天縱之聰明爲可以潑口奪耶臣安得默默而處於此
按近亨據歷科賈良棟等呈詞辯折置閏之法述
堯典天度之數娓娓言之然尚書是臣本經其於
堯典置閏之法業已童而習之固爲曆法鼻祖然
天運密移積久愈差當四仲考驗之中星至今已
移其度堯時列宿之當冬至日躔者昔爲虛危今
爲箕四度已移過兩宮矣使可執而不變固宜行
之千萬世而無敝者何自唐堯迄今改曆者七十
餘次其中創法者十有三家皆未嘗拘泥成法而
有以惑校:感當爲惑之誤抄今改亂天下罪之者乃獨疑於今
乎且我
國朝二百七十餘年未經修改仍襲用元時郭守敬授
時舊法且經緯凌犯猶取資於回回終成缺典即
郭守敬所造授時曆以至元十八年曆成越十八
年六月之食而失推當時尚已如此況浸循數百
年以至於今乃任其積差日多護持不變固緣世
守之舊業忌人指摘不念
朝廷之
大典可容差謬乎加校:加疑爲如之誤抄舊法果無差訛何以中
外臣僚請修改者如鄭世子載堉校:烠當爲堉之誤抄今改按
察使邢雲路員外範守己等不可勝數即該監監
正周濂周相周子愚俱皆先後疏請修改豈彼皆
不遵會典別有心腸獨近亨爲守敬忠臣耶當
皇上龍飛二年己巳歲五月朔日食監推差誤特頒
聖諭欽天監推算日食先後時刻俱不對天文重事這
等差誤卿等傳與他已後還要細心推算如再錯
誤重治不饒煌煌明綸尚自謂纖毫不差欺孰甚
焉又蒙欽允禮臣題請修改故輔臣徐光啓奉
有專
敕臣亦給有關防與遠臣湯若望等推數明理著成全
書正循天度之自然步二曜之會合經緯之行度
理備法真業蒙我
皇上內庭親驗洞鑒新法爲近余俱疏遠欽定畫一又
可謂纖毫不差乎且監官戈豐年等自認舊法差
訛呈請修改亦曾於九年九月內爲回奏一疏題
奉
有據奏歲差增損成法自宜變通之
旨即監正張守登等於九年又一疏爲遵
旨回奏事題奉有據
奏測驗星度新法爲密著督率監屬官加意改正以副
敬慎授時至意之旨而監副胤校:胤字前疑脫周字於十年
九月內奏爲
聖主留神
欽若等事內稱祗校:祗疑祇字之誤抄見新法儀式精詳推測簡
捷年來講完日躔月離兩法果爲精密其五星交
食驗之伏見皆合等因奉旨下部隨經禮部照會
到臣盡法傳授然已衆論僉同何獨近亨偏執若
是悖旨而百計撓阻又若是也慨自臣等奉命修
曆已來監局悉秉虛公曾無異議惟近亨任南都
時亦曾具疏妄言時政業蒙
聖明責以浮沈誕肆降罰來京輒爾妄生嫉忌峻有更
正事關
大典一疏奉有李天經前奏盡法傳授這本內又稱
堅執不吐殊屬囂爭以後還著同心講求再有這
等的治罪不宥之旨乃近亨悍然無忌屢恣囂爭
而不已也抑臣於九年正月內題覆雨水一疏奉
有奏內稱論節氣有日度天度之異即以春秋分
爲證之旨嗣經禮部題覆臣法疏雲其所稱天度
於春分已逾二度於秋分不及二度者自確乎其
不可易宜有以貼挈壺之心而息保章之訟也等
因奉有節氣公測既明之
旨矣以上明旨昭然而近亨敢於一筆抹殺乃謂新法
止以春秋分論太陽行度不知盈虛之理豈臣法
無頭無尾止從春秋起算有此曆法否且臣法傳
授該監時其日躔內之加減諸差正從盈縮立數
而節氣而晦朔弦望皆以一貫之正與該監置閏
不准盈縮真度惟用歲實平分之死數致二分前
後各差兩日者迥乎不同及謂臣之不知夏雖不
可語冰近亨固無足怪如賈良棟等既學新法業
已通曉而心悅誠服者今亦同聲附和厚誣新法
欲請剿除真殺羿之逢蒙人間之怪事矣其餘誣
罔之言不足置辯者如謂臣不明理數則祈
皇上召臣與近亨面問以理數之所以然則敷奏之下
明暗見矣又謂禮部策試監官由臣送部則請問
禮臣策試之題是否禮部臣自擬或出臣送則閏
月之說可不辯而自明也獨可嘆者一修曆之役
原爲該監而設是以屢廑明綸責參考杜紛囂無
過欲修明曆事以備一代典章臣與湯若望等苦
心十有餘年恭進曆式亦不過願效一得以盡職
分乃近亨信口慢罵不謂欺天惑世毫無可採且
欲剿除驅逐並殺其身嫉忌肺腸盡吐筆端即曾
奉有治罪不宥之嚴旨亦且毫無畏憚尚望其虛
心考正以副明旨此必不可得之數矣既無望其
參考自無關於更正築捨難成葛藤不斷臣孤蹤
之身徒供監臣之刀俎恐亦聖明所不忍也恨祈
我
皇上速賜罷斥以全臣晚節臣即跧伏草野亦傭
皇恩於不朽矣除置閏本法與舊法迥絕並節氣七政
等項逐年公測新舊密疏原疏恐其冗長不敢入
疏密校:疏密疑爲衍文臣抄錄彙集另疏進覽統乞
聖鑒
崇禎十三校:按疏文內容三當爲十三之脫抄今改年二月一十日具
題三十日奉
聖旨屢旨已明李天經不必又行剖辯該部知道
崇禎十三年六月初二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仍支正三品俸加俸一級
臣李天經謹
題爲遵
旨續進坤輿格致以裕
國儲事臣報
國有心點金無術因于旁通十事內採擇西庠坤輿
格致一端成書三卷于去歲七月內恭塵
御覽隨奉
聖旨這坤輿格致書留覽餘書著纂輯續進該部知道
欽此欽遵竊思今天下之言開採者比比而卒無一
效者其法未詳也蓋開採不惟察尋地脉有法試
驗有法採取有法即煎煉爐冶其事較難其法較
密前所進書雖備他法而煎煉爐冶之法書尚未
成既奉
明旨纂輯續進微臣曷敢少緩因即督同遠臣湯若望
及在局辦事等官次第纂輯務求詳明晝夜圖維
于今月始獲卒業爲書四卷裝潢成帙敬塵
御覽倘蒙
鑒察
勅發開採之臣果能一一按圖求式依文會理盡行其
法必可大裕
國儲所有遠臣湯若望于此格致等書譯授局官既
費心精覔工圖繪亦捐資斧蓋感沐
聖恩瀝誠報效此亦其一也伏祈
聖明採納施行再按臣局供事官生楊之華等向因遞
年推算交食七政著勞題奉
明旨下部業經禮部于去年三月內將楊之華等六員
名比炤欽天監五官正品級對品改加外銜覆請
紀錄隨奉有楊之華等俟學習完日果係術精勞
著准炤例加銜之
旨嗣于去年五月內部監公同試驗脗合不差題明在
案學習亦于八月內部疏報竣且供事十載積有
成勞繕製書器列名
御前正與術精勞著之
明旨相符懇乞
聖明將楊之華等
勅下吏部遵奉炤例加銜之
旨察炤禮部原題
俯賜加銜庶
明旨不致久虛而諸臣之勞績亦加勸勉矣念係臣局
繕書製器人員翹首望
恩已逾一載故于
進書而併及之謹
題請
旨
計開
坤輿格致四卷共一套
崇禎十三年六月初二日具
題初六日奉
聖旨這續進坤輿格致書留覽餘著該部議覆
崇禎十三年七月十三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支正三校:二當爲三之誤今改品俸
臣李天經謹
題爲遵奉
聖旨造進日晷事本年三月二十八日
內靈臺傳奉
聖旨著曆局李天經等炤先進的小牙日晷樣造一銅
的來進做細製著欽此欽遵臣遂督同遠臣湯若望
等鳩工葬銅分線鏤刻鍍以金液載以檀架造完
日晷貳具星晷一具恭進
御覽外竊炤先進牙晷形質稍小因限于物料今稍加
長濶者庶便于各節氣下詳載晝夜時刻且前晷
中列止可以定節氣時刻今則添曲線以定本時
太陽距地平之幾許高雖製式稍增而繪法則無
異也茲又外添一具者亦名地平日晷則界分二
至用實線定本日時刻虛線以定本時距日出之
幾許刻且各將用法䥴之後面皆測驗之器所急
須也又將星晷即附在日晷後面茲因銅質稍重
倘仍附載于後似難擎儀仰觀特又另造一具後
䥴用法以便分測日星各有專用也但儀式雖小
而成製必藉多人法貴精密而較驗必歷時日矧
巧匠無幾未免躭延惟冀我
皇上鑒察之臣更有
請者曆法一事久奉有著該部督令監局各官虛心詳
加考正務求至當以成一代良法之
旨臣局業于三月二十五日會同欽天監堂屬併禮部
提督司官虛心據理已有成議又各具參考情形
手本送司以憑具覆今已數月矣部覆杳然屢催
如故誠知
典禮殷繁無暇及此然治曆明時亦似非末務况轉
盼當進七政之期倘及今仍不速請
御定而徒咎臣以言之不早臣寧任受乎是以仰望
天語之一申飭之也臣萬不得已之情謹因恭
進日晷而併及之伏乞
聖明勅部速覆以蚤定
千秋大典施行緣係遵奉
聖旨造進日晷事理未敢擅便謹
題請
旨
計開
地平日晷二具
紫檀架二具
黃綾糊飾套盝二箇
星晷一具
紫檀套盝一具
崇禎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具
題十四日奉
聖旨這造進日晷星晷著留覽曆法參考既有成說禮
部作速看議具奏
崇禎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支正三品俸臣李天經謹
題爲恭
進辛巳年七政經緯新曆仰懇
聖明欽定以成一代良法事該臣督同在局諸臣依新
法推算得崇禎十四年辛巳歲七政經緯新曆各
一冊裝潢成帙進呈
御覽伏察臣局新法修定成曆業已六載遞年公同部
監諸臣隨時測驗無不密合如測驗節氣禮部疏
稱新法之用天度者自確乎其不可易宜有以貼
挈壺之心而息保章之訟隨奉有節候公測既明
之
旨如測驗五星該監回奏疏內自謂俱與新法相合而
新法用緯度推算更爲詳密隨奉有據奏測驗星
度新法爲密之
旨如日月交食荷蒙
聖明內庭親驗欽定畫一奉有新法推測屢近餘俱疎
遠之
旨是臣所董修之曆不但修訂已完亦且一一符
天也明矣惟俟該監遵
旨一更正之但緣該監諸臣既不能修又焉能改故爾
蹉跎復逾三載即部臣又且陞遷不常又安望其
洞悉本源深明曆數者一折衷之故每于回奏疏
中屢請兩法並存夫豈
聖明肇舉修改之本
旨乎假令舊法不甚差訛該監寧肯呈
請修改又何煩專
敕督修爲哉差而不修積差日遠修而不改修之何益
倘舊法未可盡棄就中更易數端便可速結其局
乃躭延日久徒貽曠時之愆者蓋臣局修正爲該
監耳故測驗數載徒較彼疎而此密乃更正繇彼
未肯舍已以從人况就中若茹若吐情形未敢遽
凟
天聽耳昨又奉有務求至當以成一代良法之
旨該臣詳考兩法疎密判然實不能遷合傅會以結局
但既不能遷此以就彼惟有舍疎以用密如交食
經緯晦朔弦望及節氣七政當遵
旨以更新如神煞宜忌月令諸欵宜仍用舊庶可備一
代之良法立萬世之章程惟祈
聖明欽定遵守是數百年未有之典原自我
皇上肇其始而億萬載永垂之法亦必我
皇上考其成則闡千古之曆元成一朝之
鉅典寶曆維新普天共慶臣惟日望
乾斷於
聖明矣
崇禎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具
題十四年正月初四日奉
聖旨這所進十四年經緯新曆知道了李天經還著細
心測驗不得速求結局本內交食節氣等項用新神
煞月令諸欵用舊務求折衷畫一以歸至當即着禮
部詳確看議來說
崇禎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李天經題本
督修曆法加光祿寺卿仍支正三品俸臣李天經
謹
題爲月食事竊炤本年三月十六日辛卯夜望月食
其食限分秒並起復方位例應先期
奏聞除大統回回二曆已經欽天監具
題外謹依新法推得諸數逐一開坐并具圖像進呈
御覽再炤新舊交食已蒙
聖明親驗新法爲近餘俱疎遠
欽定畫一是各法疎密
聖鑒洞然可勿再驗但此番月食時差四刻且新法所
推月出地平業已虧食一分有奇仍祈
內庭詳驗則疎密愈見矣至若更正一事該臣題奉
有交食節氣等項用新神煞月令諸欵用舊務求
折衷畫一以歸至當即著禮部詳確看議來說之
旨臣惟靜聽部議不敢有所越陳蓋臣曾奉有還著細
心測驗之
旨所有測過節氣理宜奏
聞伏察去歲十一月初九日冬至舊推在辰新推在午
該臣至期公同禮臣黃家瑞遠臣湯若望及監局
官生各用本法測驗舊法用圭表測得本日午景
長一丈六尺七寸五分依舊法詳考本日午景應
長一丈五尺九寸餘今推測悉乖又安問其辰刻
之不差乎新法用象限儀測得午正日高二十六
度三十三分因京師北極高三十九度五十五分
則赤道高五十度五分冬至日距赤道南二十三
度三十二分減于赤道高應得本日午正高二十
六度三十三分若在辰刻則午正應不止于三十
三分是推在午初二刻者悉合也又十四年二月
春分舊推十二新推初十至期仍前公同部監測
得初十日午正日高果五十度五分准交赤道實
爲天正春分當日部臣黃家瑞面詢監臣俱稱果
是初十春分測算既合法自宜更新夫一
天豈有兩春分之理臣思敬授民時關係匪輕節氣一差
閏餘乖次則耕耘種植俱失其時倘不大加釐正
則舛訛將何極也統乞
聖明鑒定施行緣係月食事理一併奏
聞謹題請
旨
計開
崇禎十四年三月十六日辛卯夜望月食分秒時
刻并起復方位
月食八分二十一秒
月未出已食一分七十一秒
月已出見食六分五十秒
初虧 酉正一刻强
食甚 戌初三刻半
復圓 亥初二刻强
計食限內凡十三刻
食甚月離黃道大火宫五度三十三分爲亢宿
六度十三分
食甚月離赤道大火宫三度四十分爲亢宿五
度三十一分
食甚月離緯度距黃道南六十分
各省直食甚時刻
南京應天府福建福州府戌初四刻弱
山東濟南府戌正初刻
山西太原府戌初二刻
湖廣武昌府河南開封府戌初二刻半
陜西西安府廣西桂林府戌初一刻强
浙江杭州府戌初二刻半
江西南昌府戌初三刻
廣東廣州府戌初二刻强
四川成都府酉正四刻强
貴州貴陽府戌初一刻强
雲南雲南府酉正三刻强
崇禎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具
題三月初五日奉
聖旨據奏月食冬至春分等項新舊法種種不合若復
承訛襲舛何以治曆授時著便會同監局等官虛心
推測大加釐正不許仍前彼此爭執致誤協時正日
之典這本即著禮部從長一併確議具奏不得瞻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