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网站图标殆知阁·中国古典文献

浏览传统典籍,探索中华文化宝库 · 总目录 · 最近更新

(卷14) 崇祯松江府志甲 卷十四 盐政

目录 > 史藏 > 地理 > 崇祯松江府志甲

崇禎松江府志卷之十四 鹽政

鹽法
洪範五行一曰水潤下作鹹此管仲煮海富齊之法也
吾朝召商種屯實粟于塞下而取償于鹽引則富而兼
之以强矣自葉淇倡折色而鹽政壞邊與腹商與丁皆
貧憊莫能支而姑爲吾松計恤窮丁清占産均攤偏重
偏輕之額而庶乎少救於萬一也志鹽法
鹽之舊額
宋乾淳間華亭五場祖額一十二萬八千袋有奇其後
歲辦止七萬袋宋鹽五十斤爲一石六石爲一袋輸鈔錢十八千
景定元年實辦鹽八萬三千袋有奇是歲革罷華亭茶
鹽分司權買納官黃震盡蠲逋欠及散還亭户鹽本
錢并請罷分司
元初鹽課無額至元十三年兩浙通辦四萬四千餘引
引價五兩十五年始立額一十五萬九千餘引引益
九兩元貞以後歲有增益至順元年辦及四十八萬
引引價三定後至元至正間凡再減鹽額兩浙通辦
二十七萬引府境五場爲額十五萬六千餘引比宋原額增二萬八千實辦七萬四千九百一十八引有奇比宋景定實辦減八千八十引有奇
下沙場三萬三千四百一十五引七十九斤
浦東場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四引一百九十斤
横浦場一萬二百六引一百八斤
青村場一萬七十七引二百九十五斤
袁部場四千五百五十四引二百七十四斤
國朝設兩浙都轉運鹽使司於杭州設松江分司於府
境下沙鎮以同知或副使一員蒞之統新舊八場比元制減一增四二十七團竈户分給柴蕩工本鈔督辦鹽課
其竈户有濱海水鄉其後鈔法變更柴價又爲總催
尅取濱海鹽丁日就貧困正統六年巡撫侍郎周忱
乃以水鄉竈户應納糧六萬餘石盡留本府支用節
其運耗置贍鹽倉分貯各場總三萬六千餘石用以
賑贍鹽丁及補逃亡闕課所貼柴價亦貯之各倉官
爲支給按崔富鹽政一覽贍鹽倉已不見登載而水
鄉柴價改徵爲米其後諸人屢有更張具列于後
各場竈户共二萬七千八百五十三丁柴薪蕩五千
七十六頃八畝有奇歲給工本鈔一萬五千三百六
十一定一貫九十一文有奇額辦鹽七萬六千八百
二引一百三十七斤十一兩每引重四百斤比元實辦數增一千八百八十四引有奇其鹽分二等鹽司按歲徵辦商人執引
照支依次遞給者謂之常股增直中納不依資次引
到即支者謂之存積正統以來常股四分存積六分成化間御史李瑢改常股六分存積四分
竈户田地連接民産易爲隱蔽灘蕩並無塍岸難以
丈量册籍頃畝俱是隨意捏寫以應官司督責若論
原有土地十纔開報一二自前元時附近大家往往
據爲私業至於 國朝舊習猶存富家占地萬畝不
納粒米而莫能究詰貧弱不取寸草歲輸重課而無
所控訴由是竈户分爲濱海水鄉二等
濱海竈户一萬七千八百五十四丁該辦鹽四萬八
千八百六十六引三百九十三斤六兩三錢
水鄉竈户九千九百九十九丁該辦鹽二萬七千九
百三十五引一百四十四斤四兩七錢共折納米四
萬三千四百一十石分貼濱海竈丁代爲辦課近歲催日刻取有一丁出米八石至十石或出銀五兩至六兩者
浦東場六團
竈户三千四百三十丁共受草蕩六百六十一頃五
十二畝七分每丁一十九畝三分歲支工本鈔二千
三百七十一錠八百一十八文每丁三貫四百五十
六文共辦鹽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五引三百二十七
斤五兩三錢每丁三引一百八十二斤六兩四錢
內濱海一千七百二十三丁該辦鹽五千九百五十
四引二百七十五斤三兩三錢 水鄉一千七百七
丁該辦鹽五千八百九十九引一百五十六斤十二
兩八錢 每丁折納米六石共米一萬二百四十二

袁浦場五團
竈户三千四百六十二丁共受草蕩三百三十九頃
九十三畝一厘每丁九畝八分一厘八毫八絲歲支
工本鈔一千二百二十八錠三貫一百三十三文每
丁二貫五百文共辦鹽八千七百四十三引一百四
十六斤一十二兩二錢每丁二引二百一十斤三兩
內濱海二千四百一十九丁該辦鹽六千一百九
引四十三斤九兩 水鄉一千四十三丁該辦鹽二
千六百三十四引二十五斤九兩每丁折納米四石
共米四千一百七十二石
青村場四團
竈户四千一丁共受草蕩五百四十六頃四十二畝
一分四厘每丁一十三畝六分五厘七毫歲支工本
鈔二千六百定三貫七百八十九文共辦鹽一萬四
百三引二百十五斤一兩五錢每丁二引二百四十
斤一兩五錢 內濱海三千六百三十九丁該辦鹽
九千四百六十二引一百一斤二兩五錢 水鄉三
百六十二丁該辦鹽九百四十一引一百一十三斤
十五兩 每丁折納米四石共米一千四百四十八

下沙場五團
竈户五千二百五十四丁共受草蕩九百七十一頃
九十九畝每丁一十八畝五分歲支工本鈔二千八
百一十六定三貫九百四十五文每丁二貫六百八
十文五分共辦鹽一萬四千八十三引一百三十八
斤十二兩八錢每丁二引二百七十二斤三兩二錢
內濱海三千五百二丁該辦鹽九千三百八十七
引四十四斤六兩四錢 水鄉一千七百五十二丁
該辦鹽四千六百九十六引九十四斤六兩四錢
每丁折納米四石共米七十八石
下沙二場三團
竈丁蕩鈔等數並同一場 內濱海二千七百七十
四丁該辦鹽七千四百三十五引二百八十二斤十
二兩八錢 水鄉二千四百八十丁該辦鹽六千六
百四十七引二百五十六斤 每丁折納米四石共
米九千九百二十石
下沙三場三團
竈户五千二百五十三丁共受草蕩一千一百五頃
九十九畝七分每丁一十八畝五分歲支工本鈔二
千八百一十定一貫三百六十文每丁二貫六百八
十文五分共辦鹽一萬四千八十一引二百六十六
斤九兩六錢 內濱海二千八百九丁該辦鹽七千
五百二十九引二百九斤十二兩八錢 水鄉二千
四百四十四丁該辦鹽六千五百五十一引五十六
斤十二兩八錢 每丁折納米四石共米九千七百
七十六石
青浦場三團舊設
竈户九百四十三丁共受草蕩一百八十二頃九十
畝每丁三十畝共辦鹽二千五百二十七引三百十
四斤一兩一錢每丁二引二百七十二斤三兩七錢
內濱海七百三十二丁該辦鹽一千九百六十二
引七十三斤四兩四錢 水鄉二百一十一丁該辦
鹽五百六十五引二百四十斤十二兩七錢 每丁
折納米四石共米八百四十四石
天賜場舊設
竈户二百五十六丁共受草蕩一百九十五頃三十
二畝八分每丁七十六畝三分共辦鹽一千二十六
引一百六十三斤三兩二錢每丁四引三斤一十二
兩二錢
成化間御史林誠 奏定折徵鹽課例每三分爲率以
二分存場給客餘一分照商人折支例時以無鹽給客每引折與銀三錢徵銀入官送運司轉解
二十二年知府樊瑩議以水鄉折鹽米均入該縣糧耗
項下帶徵白銀徑送運司交納原撥草蕩價仍與各
場徵解其納米竈户還入民伍當差此時若以旬日
覈實田土計丁均扣收其租利完納課銀當餘大半
而爲沿海富室取 僅扣蕩地若干畝每畝槩徵草
價銀若干謂之水鄉蕩價虧銀則加本縣秋糧耗米
包補謂之水鄉鹽價
弘治十一年御史藍章復僉水鄉户補濱海灶丁後知
府劉琬欲併其鹽課於秋糧帶徵不果按水鄉折鹽米前既於秋糧帶徵則不當重役又於秋糧帶徵是重徵也
按原扣水鄉丁蕩俱在縣境納糧民田之東各塲辦
課竈地之西外不近海內不傍江歲種花稻豆麥無
異負郭膏腴府縣鹽司兩不編差東海士民視爲仙
境徵價之後又不曾坼裂爲河陷没爲湖正德三年
沿海富家忽言水鄉蕩價內白塗銀無徵受累賠納
竟爲此輩誑說割民間已入黃册科鈔分補此外不
敷再加縣糧耗米包補謂之白塗蕩價自是水鄉丁
蕩止徵銀若干而該縣士民歲代各場補納鹽課矣
隆慶三年丈田均糧富家將水鄉蕩或報爲科糧民田
以絕竈户之告分或指爲濱海丁蕩以拒縣人之丈
量俱該場姦人受賄而除富家之額也
鹽之舊倉
西鹽倉在舊西湖東宋乾道八年併入北倉置浙西茶
鹽分司元爲浙西鹽使司元貞初罷 張之翰浙西
鹽倉記 自煮海鬻筴鹽利不容廢置場籍户鹽禁
不容弛蓋有産則有積入則有出亦變通之權便益
之法也故倉不得不設松江枕江負海厥土廣潟牢
盆之贏實百他郡後陞爲府仍司浙西鹽鹺併浙江
東錢清西興及江北六場隸焉舊有倉歸附以來廢
爲瓦礫昭信校尉浙西鹽使阿散前任松江府判官
有明敏稱閲十年來蒞是始至之日首以倉爲急務
乃率僚吏即故基峙屋八十一楹既成求爲記予謂
修廊縵廻簷角翔舞重欒傑棟屬連演𨓴此倉之營
造也漉沙結白熬波出素冰裂雹碎䀭轉的皪此倉
之儲畜也風帆海艘隨潮下上富商巨賈雲合雨集
此倉之發運也此固爲美猶恐未之盡領斯倉者或
邪溝暗港私販旁午私日多而官日少可不思所屏
息乎或倉吏綱兵姦利相視混晶英而雜僞惡可不
思所核視乎或上虧國用下闕民食利未興而害未
除可不思所建白乎昔杜中立爲義武節度使歲輓
鹽海濱人甚苦之置數百人具舟以載民不勞而軍
食足當時號爲飛雪將劉忠肅責監衡州鹽倉人皆
食善鹽且儲其羡以爲償弊減什七八父老目爲學
士鹽今昭信建立若此則中立之才可見矣至於處
監當之職任均輸之賢如忠肅者尤當選其人昭信
生西域久仕華夏趣向甚可嘉故併書以告至元癸
巳日
北鹽倉在今府西北三十步
支鹽倉在今府西北三十五步
搬運倉在張涇堰乾道八年置主運浦東場鹽今俱

鹽之二鄉
濱海竈户謂之滷丁男婦悉諳煎曬水鄉窵遠在二三
十里之外原因濱海丁闕僉以補之然業非素習每
丁貼助滷丁米六石或四石代與辦鹽每歲滷丁到
鄉陸續收取雖云貼米錢布雜物無所不受出者不
覺其難收者各得其用其後鹽司定立千百長名役
令收水鄉鹽價騷擾百端知府樊瑩憫其若此請以
鹽價均入秋糧帶徵起解原撥蕩價亦與各場徵收
後因濱海竈丁消耗復用水鄉僉補强者規避弱者
侵逃雖有補竈之名殊無辦鹽之費訪得沿海居民
原非竈籍而私自煎鹽者往往而然今後合于滷丁
逃亡者即以此居民倉補之
國朝設兩浙鹽運司設松江分司于府境八場二十七
團竈户分給柴蕩工本鈔辦鹽課竈户附近煎鹽者
曰濱海住遠不煎鹽者曰水鄉水鄉例出柴價貼濱
海竈丁煎鹽以辦國課歲久生弊利莫如鹽而害亦
莫甚于鹽鈔既不行柴蕩總催私占柴價總催辦尅
竈户煎鹽貧苦此海濱竈丁之害也據丁上册遞年
出銀不計貧富此水鄉竈丁之害也今須有司運司
同出沿海地方會同總催里甲逐蕩編號造册民竈
各報明填册插旗細文再照前號各造經册仍報濱
海竈户給産煎鹽優免均徭仍造緯册開寫得業名
姓總催不得包賠以滋他弊
鹽之新額
嘉靖十二年直隸御史周題准清理竈丁均分蕩地將
寔在鹽課通行各場照依見在丁數均匀辦納其草
蕩先爲豪强兼併逐一查出均撥聽巡鹽御史每五
年一次委官分投清理永爲定規十六年知府黃刊
行賦役册清理蕩價銀不許富家占鹽司地逐竈户
入水鄉今縣民包補
萬曆二十六年鹽法道履議濱海竈户分給蕩地以資
煎辦有等富竈盡行兼併民間勢豪雄據罔利以致
貧難小竈鹽課虛賠通行各分司嚴督各場查究追

浦東場原額二千一百四十四户 竈丁五千一百
三十八丁 今五千二百八十丁
袁浦場原額二千四十九户 竈丁三千四百六十
二丁 今六千七百二十丁
青村場原額二千四百三十七户 竈丁四千一百
三十丁 今一萬二千八百丁
下沙場原額三千七百九十五户 竈丁四千一百
四十九丁 今一萬四千四百丁
下沙二場原額三千六百七十六户 竈丁五千二
百五十二丁 今一萬四千四百丁
下沙三場原額三千二百八十户 竈丁五千二百
五十三丁 今五千二百八十二丁
浦東場灘場三千三百七十五畝六分六厘六毫每
丁撥六分五厘七毫 今查草蕩四萬九百九畝二
分四厘每丁得分七畝 分四厘七毫有奇灘場二
千一百一畝六分四厘每丁得分三分九厘八毫四
忽計派銀一百三十兩七錢九分九毫
袁浦場灘場一萬九千五百二十三尺草蕩一百七
十三頃九十六畝三分三厘每丁撥分灘場二弓三
尺草蕩二畝一分三厘 今查草蕩六千三十二畝
三分每丁得分八分九厘四毫有奇灘墩三千八百
三十七畝八分七厘每丁得分五分七厘七毫一絲
計派銀一百九兩二錢八分五厘八毫自辦抵課
青村場灘場十頃三十九畝九分 今查草蕩三萬
三千七十六畝七分四厘每丁得分二畝五分八厘
四毫零灘墩一萬一千八百一十九畝一分一厘每
丁得分九分二厘三毫三絲零計派銀一百五兩七
錢四分九厘
下沙場灘場七千七百四十四弓四尺八寸草蕩七
百三十八頃九十七畝八分三厘九毫每丁分撥灘
場一弓五尺二寸草蕩一十七畝八分一厘一毫
今查草蕩六萬五千三十一畝二分每丁得分四畝
五分一厘六毫灘墩五千五百三十四所每丁得分
三分八厘四毫三絲計派銀二百七兩九錢一分一
厘三毫
下沙二場灘場一百五十一頃二十二畝八毫草蕩
七百六頃四十畝四分七厘五毫每丁分撥灘場四
畝一分草蕩十八畝五分 今查草蕩六萬三千九
百五十畝每丁得分四畝三分八厘一絲一忽灘墩
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二畝每丁得分一畝二分八厘
二絲七忽計派二百四兩四錢五分四厘
下沙三場地蕩共一千二百八頃三十五畝二分八
厘 今查草蕩四萬九千九百五十畝每丁得分五
畝四分四厘九毫五絲灘墩八千一百八十七畝六
分三厘每丁得分八分六厘一毫八絲計派一百六
十五兩五錢二分一厘
萬曆四十二年蒙鹽院批允松江府華亭縣派徵水鄉
銀四千六百八兩五錢一分五厘九毫三絲四忽一
微五纖六沙四塵六埃 內解京銀一千五百三十
六兩一錢七分一厘七毫給商銀三千七十二兩三
錢四分四厘四毫
草蕩銀一千六百九兩六錢二分一厘五毫 內解
京銀五百三十六兩五錢四分九毫給商銀一千七
十三兩八分一厘六毫
竈丁消耗縣民受害固由富家竊據鹽司田土若歷
年官司莫能清理亦由貧催欲分富家世業以致此
輩聞有言及者即走馬會黨計産合財五六百金指
日可集以賄吏書吏書爲之心醉以餽士夫士夫爲
之遊說以購姦猾姦猾爲之告擾查勘申詳動經歲
月言者力竭而事在高閣矣合無悉聽此輩世爲永
業但計畝依官地起科以足額銀則富家不須阻撓
貧催咸得減課
先年府縣鹽司丈量田土中間常隱數里今幸民田
再經丈量圖册具在一加檢覈即難影蔽宜令各場
嚴督各催于民田竈地及圖甲界上每百步作一墩
以正大界灘場草蕩悉照熟地立尺許塍岸以爲小
界乃自民田以至海涯依法編號丈量近嘗量者亦
須覆丈備造魚鱗圖册分別田蕩灘場照依官地起
科圖册完備總計該徵銀數踰於課額通容均減若
不及數通融均加至不可加乃令縣補既濱海總催
咸無賠費竈丁不須避役先令縣加糧耗及割鈔蕩
以補鹽價蕩價并近年又多補銀共若干悉當停止
收還縣徵秋糧加耗米若因陋就簡以完課安竈要
在設法編催蓋今鹽課出於總催催有逃缺課即虧
失故每五年一爲僉補查得隆慶三年量各場熟地
萬曆十四年縣派均徭竈丁得免民間熟地若督各
場或計該場里竈地或計各户優免民田以均差役
則催難逃而課常足濱海竈丁可無消耗矣 右本
年十月呈蒙批允派徵青村場一百二十八兩三錢
九分一厘二毫六絲 內解京銀八十兩五錢五分
六厘三毫六絲給商銀四十七兩八錢三分六厘
上海縣派徵水鄉銀二千四百二兩一錢九分六厘
六毫二絲七忽八微四纖四沙六塵二埃內解京銀
八百兩七錢三分二厘六絲給商銀一千六百一兩
四錢六分四厘一毫四絲
額徵草蕩銀三千九百四十六兩一錢六分四厘六
毫二絲三忽五微 內解京銀一千三百一十五兩
三錢八分八厘二毫給商銀二千六百三十兩七錢
七分六厘四毫
白塗銀四百九十八兩一錢四分九厘八毫 內解
京銀一百六十六兩四分九厘九毫給商銀三百三
十二兩九分九厘九毫
倉基稅銀五兩五錢七分九厘六毫六絲解京
青浦縣派徵水鄉銀一千七百八兩九分七厘五毫
九絲七忽九微八纖二沙二塵二埃 內解京銀五
百六十九兩三錢六分五厘八毫給商銀一千一百
三十八兩七錢三分一厘七毫
鹽之總催
萬曆四十三年具呈鹽院楊 批照蕩僉催此不易之
論也但將蕩户名下寔查某人蕩産若干不許啚書
花分子户以滋影射計畝僉差按籍可定其貧竈之
有丁無蕩者絕不許波及蕩産一清則丁差自減使
貧竈寬一分受一分之賜矣查議各場總催
浦東場六十名
袁浦場二百名今一百六十名
青村場三百名
下沙場三百名
下沙二場三百名
下沙三場三百名
正統元年丙辰儧運糧儲總兵及各處巡撫侍郎至
京會議軍民利便事宜以聞 一松江華亭上海二
縣竈户充糧長者止令辦納本户鹽課不許謀充總
催頭目庶稅糧鹽兩不悮
正統三年巡撫直隸行在工部侍郎周忱言鹽課事
一松江鹽場總催頭目一年一代中間富貴良善者
少貧難刻薄者多催納之際巧生事端百計朘削以
致竈丁不能安業流移轉徙今後總催頭目宜點選
殷實大户之人常川應當若有仍前剥削者逮問革
役丁力消乏者照名僉補則事易集而不擾
正統六年周文襄議選殷實竈丁爲十排年總催其
次爲頭目輪年應當有消乏者依前選替當時便之
景泰元年松江府上海縣民奏本府原係松江分司
横浦等場鹽課司隸兩浙運司後因竈户逋負鹽課
命巡撫侍郎周忱提督忱以遠處竈丁不諳煎鹽近
場竈丁不務耕植令遠丁出米給與近丁代煎彼此
俱利鹽課充足近蒙以分司隸浙江布政使司不行
忱法又設總催頭目民甚苦之請仍敕忱提督事下
監察御史林廷舉等議言宜令浙江布政司推行忱
法革總催頭目從之
總催之累在地有肥瘠課無重輕貧竈逃亡總催杖
比故有司編審排年例以丁力相應者作十總催歲
輪一人率領比較以完十甲之課再點收頭收銀亦
遞年一易總催既已革濱海竈户處置得宜樂于煎
鹽不累及水鄉水鄉免遞年出銀其總催一年止令
率領比較無積年久役侵收之弊民得安生矣
各場竈丁多不至場凡稱辦課免均徭者皆本管總
催及造册書手之田本户未嘗聞也各場歲辦鹽課
俱是總催各以所管田地灘蕩召附近貧民耕樵晒
煎收其租銀納場解送運司運司以銀轉解京庫及
給引商引商以銀向貧民買鹽運掣但各催納銀畧
同所分土地美惡頃畝多少亦異分地多而又美者
完課猶餘百金分地少而又惡者賣男鬻女以填足
或地雖同而有民田多者冒免徭銀浮於鹽課窮無
田者歲輸二十金不獲免毫厘故貧催多逃每五年
一編補凡承役者澌滅無遺當補役者聞風先去此
濱海竈丁消耗而催役常缺課銀常虧之大畧也善
乎陸文裕之言曰鹽法在晒土爲鹵以成而欲晒土
必有攤場欲煮鹵必有草蕩今之草蕩場蕩悉爲總
催者所并而鹽課又爲總催所欺竈丁不過總催家
一傭工而已欲處之在于盡復竈丁之場蕩而盡懲
總催之姦欺則其弊可息乎
鹽之補課
上海縣包補下沙三場鹽課本色銀九十五兩八錢五
分給商
萬曆十五年下沙三場竈户夏禹績呈蒙鹽院李詹
批府備行縣丞倪維幹議將該場九團富竈之田盡
入有司歲編均徭徵銀在官類解運司抵作衆竈鹽
課原額不敷明示各竈自行辦補覆勘相同備呈本
院李詳批據呈貧富沾惠可免不均之歎矣如議帖
行該縣將九團富竈田畝并徵銀數目以憑查考一
面知會運司纂入事宜摘要永爲定規繳奉此通行
遵照候於萬曆十五年秋糧會計內派徵十六年均
徭併行造册扣算編銀徵解運司抵作衆竈鹽課其
不敷之數明示各竈通融辦補
議均派各場補袁浦場課額一千四百三十三兩七錢
一分二厘
萬曆四十二年袁浦場總催蔡師澤翁亨生員蔡效
誠呈詞等因本場原蕩三萬三千九百九十三畝屢
罹潮患僅存六千三十二畝三分每丁不過一畝之
數納銀至三錢八分二厘七毫五絲較各場逈異連
年總催賠累不堪本年以竈額輕重甘苦不均具呈
楊院 蒙批祖制有丁有蕩課大槩從蕩辦也今蕩
止六千餘畝而每丁課至四錢有零此課從何處辦
納也以一司場分均一司之課銀即如民間以一縣
之錢糧攤派於一縣裒多益寡所以相濟而非所以
相厲也仰松江分司速查各場蕩各若干每丁課銀
各若干以憑酌議施行如該司原有蕩册先具揭回
報以杜隱匿行該場查蕩不過取一總數每丁納課
若干總催自有定數開數報院續後議將浦東等各
場丁蕩課額劑量牽派每畝一槩加銀五厘四毫九
絲八忽共銀一千四百三十三兩七錢一分二厘呈
評 復批袁浦場重困已極若非如此通融將來窮
竈骨盡髓乾必無噍類矣每畝止加銀五厘有奇所
損者不過秋毫而可以活袁浦場萬竈之命何愛而
不爲也本院又細思之均一額課也袁浦之驟減者
固易見德而各場之驟增者亦未必無怨查得崇明
天賜場目下具題照舊民竈均攤額課前任袁知縣
酌議小民情愿加課銀六百兩業已詳定施行此六
百兩之課政可以補袁浦場之不足今于該場一千
四百三十三兩有奇之數均派各場者再減銀六百
兩每蕩所加五厘四毫九絲八忽又減其半衆擎易
舉更易爲力矣仰該司同吳推官清算明白其派納
以四十三年爲始袁浦場額蕩若干坍塌若干亦要
查明以便入數等因續又議查除崇明縣六百兩該
縣徑解外浦東等六場共派銀八百三十三兩七錢
一分二厘抵補本場坍塌之數具由覆詳自四十三
年爲始各場竈户照派徵納仍移行運司載入新正
鹺規復蒙本院具題
浦東場撥丁蕩四萬九百九畝二分四厘 計派銀
一百三十兩七錢九分九毫 計竈五千二百八十
丁每丁納課一錢六分九厘
青村場撥丁蕩三萬三千七十六畝七分六厘五毫
計派銀一百五兩七錢四分九厘 計竈一萬二
千八百丁每丁納課一錢四分七厘
下沙場撥丁蕩六萬三千三十畝 計派銀二百七
兩九錢一分一厘三毫 計竈一萬四千四百丁每
丁納課一錢零一毫
下沙二場撥丁蕩六萬三千九百五十畝 計派銀
二百四兩四錢五分四厘 計竈一萬四千六百丁
每丁納課五分八厘
下沙三場撥丁蕩五萬一千七百七十二畝四分八
厘 計派銀一百六十五兩五錢二分一厘 計竈
九千五百丁每丁納課一錢三分三厘
袁浦場撥丁蕩六千三十二畝三分 計派銀一十
九兩二錢八分五厘八毫 計竈六千七百二十丁
每丁納課三錢八分三厘四毫自辦抵課 已上六
場蕩共二十六萬七百七十一畝九分八厘五毫每
畝派銀三厘一毫九絲七忍一微共該銀八百三十
三兩七錢一分二厘
青浦場先因灘蕩坍海竈課空賠具呈前院議割崇明
縣有司羡餘沙地銀三百零五兩續議同治浦東等
六場餘蕩銀三百兩補之現今每丁納銀九分九厘
三毫原係坍海無徵場蕩已經分司强列議撥補
鹽之別額
青浦場三團本府掣係嘉定縣徵收
天賜場本府掣係崇明縣徵收俱轉解運司
横浦場本縣止徵解蕩價及官俸弓脚工食銀兩屬嘉
興分司管轄
府縣鹽快各巡司弓兵一年四季每年限獲鹽一萬六
千二百斤船二十一隻鹽犯二十一名每年歲編工
食有提獲鹽船收候商人支掣三百斤爲一引無獲
即以工食扣抵爲例
鹽之秤掣
楊鹽院鶴序鹺規始于淄川韓公至關中牛公加詳乃
參較行鹽事宜分爲邊商內商票商額課場竈等項
如季掣之規掣摯之法州縣之考成場課之徵解禁
裁私鹽優恤窮竈視昔加詳焉如票鹽之掣與引鹽
不殊或眎爲虛文轉委倉巡小吏者不知賄賂易通
夾帶難察掣摯謂何萬曆七年議委該府總巡官秤
掣附府縣分不必別委如外縣則正官秤掣掣期向
皆隨到隨掣後易以四季終爲正掣以孟月終爲續
掣萬曆十五年李院議一月一掣不疾不徐庶幾適
中掣所大都在附近地方華亭縣鹽在蔣涇橋埠秤
掣上海縣鹽到埠秤掣復于黃浦地方該縣驗發
鹽之疏畧
巡撫侍郎周忱議竈户鹽課 一華亭上海二縣灶丁
計負鹽課六十二萬二千餘引催責不已煎鹽不敷
竈丁日以逃竄宜官鑄鐵鍋一二百口給與負鹽竈
丁令其户下人口協助煎辦
一松江煎鹽之人近者名曰鹵丁遠者名曰竈丁惟
鹵丁諳練前鹽然貧窘者多使其食足何患鹽課不
完前代嘗有贍當官田洪武初雖給耕種俱起科納
糧今二縣竈丁每年應徵運秋糧無慮五六餘萬欲
將竈丁秋糧存留本處免其充軍遠運却以所節省
耗米于各場收貯養贍貧難鹵丁及雇人補煎逃户
額鹽其遠鄉竈户所貼柴鹵錢米亦于倉囤收貯明
白支銷如此則官無枉費而人不逃竄矣 一鹽課
之利歲有定數不在于官則在于私所以連年不完
者蓋由私鹽得售故官課日虧雖有軍民官巡捕中
間有狥私故縱者有通同販賣者有誣執平民者賞
罰不明人懷幸免宜令華亭上海并蘇州嘉定三縣
點選行止服衆者爲老人分定地方率所在總小甲
防守官司往來巡視但遇私販發露必究經過湖路
罪及縱容之人如此則鹽徒息僥倖之心而兇惡漸
可絕矣 上命速行之
又帶補鹽額 近臣兼理松江鹽課訪得各場去年以
前共逋負鹽五十三萬六千九百二十餘引今年又
該正額鹽一十五萬七千七百六十引有奇切惟煮
海之功日有定數歷年逋負責其一日償之民何以
堪乞將逋負之數自今年爲始每年正額之外帶補
一分則民力得以少紓國計可以漸辦事下行在户
部覆奏言帶補之法誠爲便利但須十年以上方可
完足即時准擬誠慮頑民恃恩怠惰日就遷延請通
將所逋作六分每年額外帶補一分六年內補負可
足矣 上從之
沈淮鹽政五款 一查給工本舊制每竈一丁給與工
本鈔二貫六十文易米可四石之數故沿海沙地長
蕩每畝稅鈔六十文今諸蕩不復徵鈔已改收平米
三升或五升乞查改徵蕩米照依原定鈔貫算給竈
户以充工本之用 一勘給草蕩灰場舊法竈户皆
有附近草蕩以煎鹽柴薪約計所收價直可抵今一
丁鹽課之半其後場司以竈丁屢易不復撥與俱爲
總催豪右侵占樵割于各竈名下徵取全丁額鹽乞
委所司追取草蕩舊數踏勘明白照丁撥派明立界
限以防侵奪 一停止折徵成化間因各場無鹽給
客每引折與銀三錢比之中納其利十倍巡鹽御史
林誠奏將竈丁鹽課一半徵銀解京一半存場給客
鹽政大壞况初給價銀非皆本色故衣弊器盡以折
充每引三錢特其名耳今乃實徵本色貧者或先事
而逃催見在者率併爲賠納欲利反害無甚於此乞
特敕運司自正德元年爲始停止銀兩照舊徵鹽
一禁革賣引凡支鹽引目不許中途增價轉賣此
舊例也近歲商人駕之曰合本諉之曰分撥夫引既
非其本名鹽又不由支領不謂公私販而何又有豪
猾之人支領之際併包夾帶私鹽或落價折准庫物
官吏疊其聲威催目受其凌虐乞自今凡遇開中委
官監察不許勢要之人冒禁上納 一存恤竈丁夫
刮沙汲海炙日熬波未有如竈户之勞者蓬首墨肌
灰卧糠食未有如竈户之窮者加之有司與鹽司分
爲兩家其督鹽課者雖百方箠楚縶女囚男有司不
問也其徵賦斂者雖百端取索賣婦鬻子鹽司不知
也况濱海土地類多沙瘠府之稅糧論糧加耗而不
以田蓋爲此也近歲有司不原初意槩與水鄉同加
耗米至點均徭亦不分肥瘠一例出銀查得竈户施
安徐淮等各告巡撫彭韶李嗣蒙將竈丁全户正糧
並折金花銀兩錢塘海寧與華亭上海同一浙西地
也乞敕所司將濱海竈丁量爲存恤訪求先年侍郎
周忱事例設法賑濟其餘一應雜泛差徭悉與除免
庶幾瀕海窮民得畢力事功雖勞不怨矣
章懋議處鹽法五款 一曰存恤竈户竈户採辦薪蒭
朝夕烹煉不勝勞苦固所當恤而單丁老弱窮户尤
可哀矜其有丁力衆多家道殷富爲總催大户者煎
鹽既多私賣尤廣亦宜有以處之合照黃册事例凡
民户之里甲有缺即將圖內丁糧高大者析户當差
以補其數若以竈户之丁多家富者亦行析户充役
照丁辦課以補竈籍逃絕皆免雜泛差徭 二曰輕
減鹽糧國初嘗命以掣下餘鹽行令各縣赴司關領
分給小民計口食鹽而納鈔以償民得鹽而納鈔固
所樂也厥後鹽司久無餘鹽關給而鹽鈔又改鹽糧
困苦尤甚亦宜如秋糧折色事例納銀准鈔使民受
一分之賜亦爲幸矣 三曰申禁鹽窩昔商人輸粟
邊倉而給引鹽以償其費近來每遇開中之時權豪
之家詭名請托占窩轉賣商人不求于彼無路中納
以故中鹽者少邊餉不充伏望申嚴禁例使權豪不
得玩法以襲前非矣 四曰鹽商挾私夫商人輸粟
餉兵受鹽于官出外平賣利亦厚矣乃于正數外賄
求場官任意加重掣鹽之後運入江船復行夾帶至
于經過則又賄求批驗盤詰人員不行照引截角徑
自越關隨在發賣及其已賣不即繳引仍將前引影
射私鹽往復數次多取價利以致載鹽船户亦相效
尤此皆商人之倚官挾私所當豫防者也 五曰禁
治鹽徒夫鹽商之夾帶影射固私鹽也其有肩挑步
擔而沿街貨賣亦私鹽也亦有座船江船水夫船户
之屬隨其攬載官員肆行收買者亦私鹽也民販既
難悉禁官載不敢盤問以此私鹽盛行官鹽阻壅然
皆所得不多爲害亦小若嚴加巡察則不敢爲矣惟
有一種無賴之徒十五爲羣出没江上滿載私鹽沿
江貨賣有不肯者則將私鹽丢入船內口稱巡捕恐
嚇取財浮游之際遇有客船遭風及孤船無侣者即
便壅衆登掠舟人見其勢兇力不能敵任其所取不
敢與抗抗則被傷及至奪其所有乃復飄然長逝江
面闊遠頃刻之間失其所在惟有呼天痛哭而已又
有船行遇晚未及止宿或船行太早天色未明皆被
刼奪此等肆無忌憚積習成風恐生他變昔唐末之
王仙芝黃巢元末之張士誠是已不可不早爲之所
凡此數事皆爲國之要務長治久安之道豈有外于
是哉
周用議處餘鹽 照得沿海居民專一興販私鹽招集
流亡越境私販始則圖利販鹽繼而結黨行刼又至
出海通番雖旋勦除禍根終在原其所自寔由聚衆
販鹽失今不爲之計將來禍患尤大處之之法惟在
浙西鹽貨流通餘鹽皆有下落使鹽徒解散方爲有
益緣各鹽場俱有定額除浙江嘉興分司松江分司
鹽場俱係松江府所屬地方華亭有浦東袁浦青村
青浦四場上海有天賜下沙等四場內除青浦天賜
坍海外寔該六場大約每年額課每大小二引折一
大引各四百斤共五萬五千四百五十五引零每引
折銀六錢每年解部課銀一萬五千一百四十餘兩
其轉解運司本色折銀一萬五千四百二十餘兩內
二縣水鄉竈丁無徵鹽課銀七千五百八十餘兩俱
于二縣秋糧內包補華亭縣包補四千三百二十餘
兩上海縣三千二百五十餘兩前項鹽課俱係竈丁
出辦餘鹽却不許變易前項無徵課銀俱係二縣民
户包補其竈丁餘鹽亦不許轉買食用官司又不給
價若不私相轉販何以存活凡議鹽法者皆稱商鹽
宜通私鹽宜塞其寔商鹽未嘗不塞私鹽未嘗不通
蓋商鹽以引目爲名利在買來夾帶及不繳退引官
司以盤掣爲名利在縱容夾帶又不追退引所以商
鹽但求苟免捕獲其寔滲漏影射居多故謂商鹽未
嘗不塞官司巡捕私鹽一向通同作弊其寔家户俱
食私鹽故謂私鹽未嘗不通鹽法至此豈惟商鹽不
通併商鹽亦俱變爲私鹽各處私犯鹽徒相聚爲害
難以處置所以處置之方專在處置餘鹽且竈丁煎
鹽辦課即是民户種田辦糧民户辦糧餘米聽其變
易惟竈丁辦課餘鹽却作私鹽一切有禁人情物理
寔有不堪爲今之計莫若將松江分司查照原額鹽
課銀兩每場各該若干本場竈户每户若干又每丁
若干照依徵糧排甲法則立爲三限修復松江分司
衙門行令浙江運司前來住劄及時聽令商人入場
收買責令總催比併各竈依限將課銀完納課銀未
完就于地頭嚴禁鹽貨出場中間若有先自辦納課
銀停鹽待價者聽從其便但遇課銀一完隨即開報
運司并巡鹽衙門各場餘鹽聽令各竈丁自行發賣
或轉賣陸路肩挑背負并水路小船各人販賣但不
許挾持軍器及越過行鹽地方大約每年限上半年
辦課下半年開禁各竈丁既知餘鹽許令自賣必肯
早辦課銀商人既知餘鹽許容平買必不營求夾帶
其餘人等亦知餘鹽不禁轉賣必不冒法聚衆興販
前項越境淮鹽無處發賣不禁自止目前一應私販
俱可轉爲商人此法若無窒礙亦可與嘉興分司一
體舉行其該縣水鄉竈丁亦可因此招回復業增辦
課銀漸補無徵之數如或鹽貨流通價值低賤仍聽
竈丁免納折色俱納本色上倉作爲存積亦可漸復
召商開中以寔邊儲之法或謂私鹽自來有禁不知
鹽法自來亦有不同如洪武年間煎鹽工本在官支
給隨其多少俱屬官物其後鹽課立有定額其外餘
鹽亦有本場收貯給與米麥之例彼時禁賣私鹽一
是原額在官工本一是不肯送官受價罪以私鹽情
法猶有可據此後煎鹽工本既不出於官竈丁餘鹽
又不爲收買惟獨禁賣私鹽之法未見處置但餘鹽
決無委棄之理鹽徒決有聚衆之勢官司決難去通
縱之弊地方決難免擾攘之患立法之始本以惠民
足國末流之弊遂至争民施奪誠爲可慮伏惟詳議
早見施行則民生國計幸甚
鹽之議畧
巡撫彭韶卹貧竈議 一各場竈户多有艱窘府州縣
預備倉糧不多豈得有餘賑濟竈户近行各場立預
備倉乞令今後巡鹽御史并大小問刑衙門若有提
問徒罪以上竈户并一應干碍鹽法司事內囚犯杖
徒以上罪名應該納米贖罪者俱發所在場倉責令
官攅看守無倉場分則于有司官倉另厫收貯俱申
巡鹽御史查考盤驗遇有凶年賑濟貧竈秋成照數
還官一各場俱有見年總催頭目不過一身應役奈
有無知官攅但遇分司官吏到場或相識官員經過
及衙門拜見銷牌解册等項俱派頭目出辦答應每
年有使銀十兩或十四五兩者竈催艱難人已不堪
又加此等尤爲重害合令巡鹽御史不時吊查究問
一竈户優免俱有見例奈何奸民暗將田糧詭寄
以圖濫免有豪强竈户田畝千餘人丁百十止當竈
丁數名其有司差役推托不乞將竈户該辦全課二
十三十丁以上俱各通户優免其餘課鹽丁每丁貼
與私丁三丁每丁除田二十五畝免其差役夫馬此
外多餘丁田俱發有司當差其奸民詭寄田糧及豪
强竈户影佔差徭就將多餘下田照數收補逃故竈
丁若詭寄不多者依律問罪田糧改正
又進鹽場圖詩疏 庶民之中竈户尤苦惜乎古今
未有圖詩臣近履鹽場始識其槩海鹽煎熬全資竈
户雖有等分業産蕩然糧食不充安息無所未免預
借他人所得課餘悉還債主艱苦難以言盡小屋數
椽不蔽風雨粗粟糲飯不能飽餐此居食之苦也山
蕩渺漫人偷物踐欲守無人不守無入此蓄薪之苦
也晒淋之時舉家登場刮泥汲海午汗如雨隆寒砭
骨亦必爲之此淋滷之苦也煎煮之時燒灼薰蒸蓬
頭垢面不似人形酷暑如湯亦不敢離此煎辦之苦
也寒暑陰晴日有課程前者未足後者復來此徵鹽
之苦也客商到場無鹽抵價百端逼辱舉家憂惶此
賠鹽之苦也疾病死喪尤不能堪逃亡則身口飄零
復業則家計蕩盡去住兩難安生無計所宜加意矜
念遇事寬恤者也
巡鹽御史李瑢收餘鹽議 一松江嘉興二分司額課
共十一萬四千有奇每歲辦鹽不及四五分近例令
竈丁遠者出米給近者食用俾代其煎鹽上倉然近
竈辦納本名鹽課尚有拖欠况可令其代納遠竈之
課乎請今後徵米到場收候近竈辦納本名正鹽外
若有餘鹽隨其多寡送官秤收每一大引與米二石
該場官攅按月支給不許留難
崔富鹽政一覽序 兩浙鹽課各有攸責且以松江一
分司言之丁將三萬人非不多也頃逾五千蕩非不
廣也而額鹽歲凡七萬六千八百六引有奇苟能上
下同心效力則國有餘用矣奈何人病登場以數萬
之衆而在竈親煎者才三千一百七十五人蕩吞鉅
户以三千一百七十五人縱使下手而旺月乏柴鹽
從奚就霧横煙斜積日累年人但見滷竈煎鹽矣然
不知隨煎隨賣小者徒以餬口大者競相肥家卒能
納官者幾何人邪是以關單累歲虛出客商經年坐
守徒有煮海之名而已今有監察御史專理之復命
少監都御史遞爲綜理客商無鹽設法完給竈丁無
糧設法賑給場團缺盤設法鑄給以致草蕩斛斗之
類罔不究心朞月之間百廢具舉而鹽法一新矣乃
因督課之餘旁搜博采編成是帙于國家煮海足邊
之方未必無小補云成化己丑十二月
顧文僖公舊志 按竈丁消耗蓋有其由蕃息招徠亦
必有道今不務存撫但知選僉選僉未幾又復消耗
此固鹽司之失然有司不與講究本末遇有僉補即
議均賠夫海之鹽猶田之粟也鹽課之不充補之以
粟農田之無歲海豈能知之必若亭户消亡則鹽當
絕矣而海氓之食利自如官課雖虧而私家之興販
猶昔也以此質之鹽司其有說乎且事當探本謀當
慮後松田稅重極矣又加以海孰能當之此則長民
者所當留意
鹽臺楊鶴鹽政議 國初有鹽丁有竈户有場有蕩雖
勞而不厭其苦故能與屯政相表裏而利賴甚溥至
于今則不然奸胥作蠧丁户銷亡豪强并吞成法廢
盡華亭水鄉膏腴鉅萬富室擁占者動以千計歲入
倍于沃壤兼以例援優卹役豁而累消田從改折糧
輕而利厚吾不知歲額若干兩而攤場草蕩不知其
幾者豪强受其惠乎抑貧窮竈丁受其惠乎上海鹽
場總催一名向值銀一百兩今不下二百餘兩緣每
名分受海灘若干弓直至海濱約上鄉田百畝中鄉
田百畝草場百畝沿海便于泄瀉其值倍于膏腴各
團邊海皆然而歲額亦不過若干兩此其利豪强得
之乎抑竈丁得之乎竊見廟堂條議未嘗不計坍漲
定蕩額未嘗不計丁分蕩然而灘蕩之影射通神丁
户之捏名入鬼又安所得而核其實乎此亦愚之所
知而其所未及知者弊端又不知幾千百也爲今之
計須大豁侵占之端實勘場蕩之數詳究竈丁消耗
之源或賑卹流亡以復其業或清給原産以安其居
庶于立法之意不相枘鑿而通邊足用之道於是乎
在民亦相安于煮海而不犯矣
均抵課議 各場小竈原給草蕩灘場管辦抵課緣
各竈居址星散不便管業因而歸併總催者有之私
相典賣者有之夫蕩地原議抵課今本竈既未得業
亦應於得業之家追抵課額庶無偏累宜通行各場
除照丁管業者不議外其有分蕩不曾得業者細查
竈丁納課若干該分灘蕩若干其上中下蕩每畝各
課若干造册在官于得蕩之人名下追出前銀交與
見役收頭領解除減各竈本名下蕩價抵課外仍該
丁課若干填註徵銀簿內不許催役多收其催役亦
出串單于竈丁收執
編徭役議 竈户日臨邊海窮年汙血煎辦鹽觔較
之民間勞苦懸矣舊例編僉徭役分別優恤載在令
甲可考邇來有司異視竈丁審編之際止㨿田地多
寡無論民竈異籍一槩編僉里長致今告擾合行申
飭凡遇審編里長除奸竈希圖兩躲差役逃出本場
境外置買民田産業或詭寄他人田土聽有司一體
編差外如全竈里分照舊應役民竈相離者先儘丁
田相應民户竈丁田比該里民户獨多一倍以上方
報充當其田土無多及丁力不堪者不得一槩編僉
雜泛差役間有置買民籍田地不過百畝者聽其自
行辦納糧差與原管里長毋得乘機科派額外重差
清竈蕩議 各場竈蕩濱連邊海原有二則窳下者
專主曬淋寬平可備樵採二者相須煎辦鹽課邇因
貧竈有力者間於上則蕩地開墾成熟佔爲己業隨
量徵稅銀以爲備荒及充補解京餘鹽不足之數致
有奸竈乘機隱漏豪强因而兼併近奉 明旨丈量
田畝附場縣分里遞人等遂將前項開墾竈地報入
有司以抵民産而有司亦即丈入民田數內攘爲己
功夫蕩有坍漲每歲不常舊例五年一清丈之量爲
裒益以足課額今因其開熟改爲民田倘蕩地坍塌
從何抵補况竈蕩民田各有疆界不可擅變者也若
聽其開墾而不令陞科固以啓奸人影射之弊如因
其開墾而奪以與民又以重貧竈包賠之苦今除晒
淋蕩地照舊通候五年清查外其餘開墾成熟塗蕩
行徧歷丈勘果在民田界內者仍入竈籍酌量肥瘠
計畝陞科以補歲額民竈相連者各照原定界限有
司不得一槩混量抵補充額豪右不許割據爲業捏
佃兵餉冒稅名色如遇新漲沙塗例應仍歸各竈煎
辦民户不得混行越占庶竈户有常業而鹽課亦不
致虧耗矣
通積引議 夫鹽引每歲四十四萬原額也但邊商
經營糧料納之既如此其難守候課價領之又如此
其苦領課價者年欠一年則納糧料者自然歲減一
歲今户部報數少至三十五六萬甚且又少至三十
二三萬矣內商因其來引不如額故疏引亦不如期
遂至積引幾一百五十萬本院司又不得已故設高
枝接引之法必商人先納新引在司而後續發舊引
付商但新舊兼行壅積愈甚今當令本地內商年銷
舊引無得壅滯如前而邊商既補五年課價無得虧
納糧料原額于後此以外益內以內益外經久不易
之策也
行票引議 夫鹽引壅積說者爲設小票之故行一
票則占一引行百票則占百引但票與引自有分別
蓋行票于産鹽之地有票者爲官鹽無票者爲私鹽
興販者不待禁而自禁矣如行票于引鹽之地則引
價重而票價輕大將利票而不利于引雖欲行引而
自決不能行矣故無引行之地票則可而票攙于引
行之地則不可以票而遏私鹽則可以票而妨引鹽
則不可票之不能雜于引界猶引之不能更增于票
界也合無于沿海産鹽地方單行小票而腹內無鹽
地方有引外加票者盡數追銷則票利原自疏通而
止引不至混壅矣
附鹽司去思
元陳旅李侯德政序畧 兩浙鹺賦以引計凡四十八
萬而松江賦十萬有奇連歲亢暘淫霖沴菑相乘至
順二年東潁李侯寔來首分司松江周視亭場知民
困悴侯愀然軫憂即屏酒肉日夜籌便宜先諭民之
富者出財貧者傭力使相資以即功先是浙西行義
田助役法及于竈户侯牘上行省反覆辨析亭民往
往得釋有妄以沿海塗蕩餘利獻于官者貴近得賜
所獻遣使趣徵威令嚴峻行省檄侯稽覈所有而與
之侯以爲不可其前後文移利害白于行省亡何彊
臣族誅竟罷餘利之徵每季工本給於諸場則先與
之期日既集其人即呼姓名面給之無毫釐不及給
已遂行單馬羈童又適他場雖昏夜勿止吏胥不暇
爲姦民有私犯鹺者即哀矜決遣之有所牽引悉不
問凡異時之需擾于民者皆聞風斂跡牢盆之外一
無所費蓋侯之在分司也夙起晏休躬治文書決庶
務盛夏亦端居終日不少懈故人人得沐其惠或一
事乖方一民失所則痛心疾首若己致之侯德之在
我人若此兹代去吾等能忘之乎
張以誠侍御楊公生祠記 侍御修齡楊公以甲寅
夏按吳既行部吾郡竣代者三閲月公甫下車即延
見長吏及父老子弟曰國家以東南四郡爲筦庫而
松猶其尾閭豈獨漕綱百萬金錢纂組稱是即海濱
斥滷國課攸需顧東南民力竭矣其可以加惠元元
一甦重困者亟條上議可幸及余簡書于是公循驗
故實爬搔瘠肥即慨然曰袁浦場介在海隅其聚廬
而處者實與魚龍瀺灂争一旦之命而又課重則法
在取盈氓貧則勢同剜肉迄今不爲後益刓敝其下
所司論利便計長久余且盱軫以待蓋袁浦歲額視
諸場等爲課二千五百七十有奇而諸場計丁徵課
則甚輕計蕩贍丁則甚厚海風蓬蓬黃茅白葦之區
上者人得數畝下亦不失其半袁浦户口六千七百
有奇而産不逮者什一是人不能以一畝贍也而課
額不啻視諸場倍之馮夷不仁挾洪濤而嚙者歲泐
月洳追呼何怒則君其問諸水濱於是有售妻易子
以供徵逋者或舉子則自溺之曰無令他日以骨髓
易滄乘灔中一立錐地也蓋自數十年來日漬於土
矣既所司强公司理吳公蚤夜籌畫益徵問疾苦條
上狀今袁浦之事異矣藉令疆場之地一彼一此秦
肥而越瘠是無袁浦也袁浦敝則編册之有成額者
諸場不得不代受其敝窮則變變則通吾何愛不爲
萬民請命乎廼疏請以袁浦之半均派六場凡畝量
增銖黍而袁浦之丁課已减十六又以崇明天賜之
加額補助六場而六場之增派又減其十五蓋公苦
心調維上嬴國課而下奪民生於焚膏敲骨之餘者
髯幾爲枯矣公既爲兹土萬世計一時被公之澤者
謀祝而祀之予因是而有感於國計盈虛之故與民
生榮瘁之原也國家鹺政之虛實實關邊政之虛實
數十年來謀臣借箸司農握籌無不藉三吳兩越以
爲奉公養兵之地而鹺政之攘也勢不能復得之種
邊之商則當優恤之待商之户顧非真才練達者不
能得其總綱非真心惠民者不能燭其幽隱公蒿目
熟慮及一切文武大計而彈丸斥滷荷公生全就燥
推温洊登之席公之明澤遠矣先嘗奏免諸司商稅
一萬八千有奇詔蠲其半而又清灘蕩之侵占於豪
右者計役分授一禀成制如蘆藶等場之按産編役
皆創舉之善政不磨之成規也兹以袁浦耑祠不備

附鹽署之建置
徐獻忠新建松江鹽運分司記 松江分司者兩浙都
轉運所分四司之一也其屬有横浦浦東青村下沙
青浦天賜諸場凡課辦文移各以本司印信行事若
專官而實都轉運使司僚佐所分轄也其初以亭場
官位卑而竈皆土著或有數世擅其利爲豪者其相
使若指臂之癰腫不能卒運動故以總司僚佐分督
之然歲止一巡停止數日輒復去無臨治廨舍可住
劄竈有所赴愬非走千里齎經月費不能達故往往
爲强有力者所勝而課辦亦難集私負販者雖屬郡
邑卒吏緝邏亦多逸出其端實起于分司官不住劄
之故侍御鄢公按浙中既察竈所疾苦廉諸豪右不
法者置之法以爲非建分司廨舍臨治之卒無以善
其後于是上請于朝其經制之畧宏矣自後近淮董
公繼之念其議雖下郡有司稍緩即無以成鄢公之
志乃鋭督之有司者時署府事同知今遷嘉興郡畢
子竟容已經其始而郡太守劉公存德適來蒞治即
取通判張君世衡所相延慶寺餘地案行華亭令張
君敦復刻期興建云總計門堂寢翼十聯址地一十
三畝零垣維周固堦墀爽豁足以壯其觀望其費一
出于本院項下有司夫工之外別無所得劉子既落
其成即述職北上而張君署其事乃以劉子之意俾
獻忠爲之記予惟在昔經理足國之計租稅之外止
有鹽鐵緡錢三物然銅鐵官匱竭已久諸池井鹵斥
亦豐嗇有時妖祥間作亘萬世不竭者惟海鹽而已
而蘇松江海聯屬帆檣利便負販四出者大梗商政
其原于法弛而官遠豪右横而纖細屈也故論者以
爲振肅條教障塞委流加以撫字輯睦順時宣令則
豈特商有所賴國計有所資而已哉二公同心同德
諸有司各務其職即門觀偉然令品昭詳如是其著
烈亦勤矣居是者知所重焉可也
范惟一松江分司浦東場新建公署記畧 松江分司
浦東場故無署蓋建自萬曆丙子始云先是隆慶改
元該司檢查水鄉草蕩初制蕩止産草户止樵採僅
僅抵稅而足嗣後地利漸闢户丁日孳蕩臨河墾爲
田佃米或至石而自藝者倍焉以故議加鏹以補米
限課而竈額稍減業已行之矣乃丈均時柄事者不
原本始槩以蕩入有司徵糧糧倍課不啻什五而竈
病甚會御史萬君廉知之行郡更而復焉由是課仍
舊貫蕩利頗盈積之兩年而應徵入官者二百鏹而
羨于是分司吳君曰諸場越在海澨距郡城數十里
而遥吾之蒞松也當巡行諸場于何戾止向也殊苦
之兹幸有羨鏹可署署之便乃請于鹺院王君庀材
募庸建署若干楹越數月而署成場使丁偉奉吳君
命乞余文以記始事余惟國家于河山之東及淮浙
之境負海而郡邑者即海課鹽建官蒞政既各設都
轉運司專其事而又歲遣御史各奉璽書巡察之以
爲常吾松邊海諸場隸之兩浙轉運復特設分司官
品從四金緋與郡守埒其責任重矣吾嘗聞太宰周
恭肅公之疏鹽法也其大旨畧曰竈之鹽而課也猶
之乎民之田而糧也夫民既糧矣則得食其田之餘
乃竈而課也獨不得餘之食乎立法之始本以惠民
足國而其末流遂乃滋弊予又嘗閲故太子太保彭
惠安公韶之進鹽場圖詩大抵摹寫貧竈之情而欲
矜念寬恤之夫恭肅惠安世所稱名臣也而所爲加
意於竈如此吾每念而誦之乃吳君特舉曠典王君
復振起宏規所矜念寬恤於竈者固皆與恭肅惠安
同心者哉余因記署而并及於竈署固爲竈設也將
以告夫來者幸視法二君豈惟竈獲休焉將國家永
賴之矣王君名藻真定人吳君名宗吉浮梁人
附載
一鹺規刊載捕役不許擅入場團許離場三十里外
黃浦塘內巡緝所刻碑榜可考近有鹽梟謀充捕役
名色實係販鹽爲生私造雙桅大船內藏多人俱招
集惡少時入鹽場用强奪買南北兩場俱被侵霸莫
敢誰何不知本衛舊有三巡一官督緝巡捕巡鹽巡
江總委一轄又前有憲例或造中軍標下划船式樣
止正捕一名水手二名巡緝今謀充廣捕者動稱官
差巡鹽販鹽捕盗爲盗弊一
一本府官鹽憲派四門九鎮住賣皆因河路四通五
達俱屬泖湖黃浦接連鹽場因官攅不行覺察私販
團保受賄通同護送出場今雖設立稽煎稽賣文簿
查考四季鹽觔有盈者賞虧者罰皆因引壅稅逋故
設此律豈官攅竟受團保捏填虛應回覆遂致竈煎
通販如故弊一
一横浦場地屬本府官俸支給竈丁係屬華亭管轄
錢糧起解運司分司驗納奸胥不遵憲例妄生事端
稱有運司浙直各處提解松江嘉興二府總巡亦設
文簿輪流差提查比以致需索例規各項使費松江
解簿未轉總巡提比又來循環反復異常艱苦使小
竈幫貼永無息肩貧枵日甚將何買柴煎鹽還商配
掣弊一
一軍有月糧兵有兵餉豈容私自攤晒煎鹽霸占竈
産或紏親鄰朋本强買興販或時掗售鄉民稍不如
意反陷窩囤擁家紫詐者有之弊一
一運鹽船商等自造亦國課邊儲所係非比尋常貨
船近因糧船續到水次一時未齊即有積胥役蠧以
捉船官票謀送僉發分散粘封各項貨船恣行紫詐
混將裝鹽商船遍拏用錢買脱或不如意衆擁扛抛
官鹽在岸鎻押船户不顧商人水程違限坐罰割没
弊一
一鹽院傳立例刊榜凡小竈問不應罪名科罰等項
嚴禁苛求折銀止一兩三錢重者三兩六錢罰穀不
得過十四石五斗今不辨起解如期不顧錢糧多寡
是否違限重罰罪穀監禁酷比遂有變産抵償售男
鬻女貨妻賣身小竈冤抑無控者弊一

标题:崇祯松江府志甲 卷十四 盐政(简) 崇禎松江府志甲 卷十四 鹽政(繁)[github]
影印版链接:[1]
附加信息:
  • 2026-07-25 正文改回保留谷水本繁体字形
  • 2026-07-14 据谷水重辑本整理导入全书

目录 > 史藏 > 地理 > 崇祯松江府志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