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曆書卷之二十五 康熙奏疏
康熙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至康熙十七年七月十一日
奏疏十一
康熙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南懷仁奏本
欽天監治理曆法臣南懷仁謹
奏爲恭際
欽造之儀象告成益幸合天之曆法有據謹按器闡明
著有書表繕塵
御覽以光
國典事竊惟古帝王之治曆所以正天運定歲功而
節宣和氣爲布政敷化之基誠爲邦之首務也粵
稽堯之命羲和也則曰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
敬授人時而舜於受命之初在璿璣玉衡以齊七
政蓋以爲治莫大於明時明時莫先於觀象觀象
莫先於制器虞書之文可考也迨於後而其制蕩
於秦火西漢以來改曆者七十餘次創法者十有
三家而其中肇造儀象者不多概見即間有所創
鑄或適於一時之用而不能經遠或合於一事之
宜而無當全用制器尚象蓋若斯之難也我
大清聿興定鼎膺曆數改正朔簡用新法命爲時憲曆
頒行天下事事密合天行故修政曆法先臣湯若
望屢奉
世祖章皇帝恩綸褒美將所進呈曆指諸書宣付史館新
法之善於斯概可睹已然曆法雖已久行猶未鑄
有儀象於康熙四年內忽挺險之徒出而撓亂成
憲妄用弊法迄於四載矯誣天常曆典大壞幸我
皇上乾綱獨運洞察臣之所推驗與天密合者爲是復
用時憲新法續蒙部議新造儀器併安設儀器臺
基應聽工部俱照南懷仁所指速造奉有依議之
旨欽此以部臣之庀材督造並臣之指授嘔心以及監
員之畢力供事今工已次第告竣業將諸儀安列
於觀象臺上自是諸儀參互並測於以順天而求
合當無有弗合者矣然曆有理有數有象有器蓋
曆非明夫理則舛而理非數則無以顯其微數非
象則無以通其變象非器則無以得其精則今之
諸儀是器也而理與數與象咸寓焉故諸儀有作
之法有用之法有安定與夫一切運動堅固之法
凡此非見諸發揮精粗具舉則是惟臣知之而人
不知豈所以公諸天下而垂永久之意乎以故融
貫舊聞抒以心得覃精研慮縷析條分而且推類
旁通繪圖比切有說有表次爲一十六卷名曰新
制靈臺儀象志要使肄業之官生服習心喻不致
扞格而難操傳之後世亦得憑是而有所考究焉
此臣之所爲仰答
皇上委畀以典曆之命而盡愚分之所當然也洪惟我
皇上聰明天縱
聖學日新則此象數之言實有切於治曆明時之學以
之敷陳
黼座而備
乙夜之觀其於
皇上欽若授時之治未必無補
高深於萬一也謹茲繕寫編次成帙恭進
御覽抑臣更有請焉是書理數兼明圖表備載樊然其
不齊也鈔謄不易繪畫爲艱使非版行勢難盡人
而給且無以遺久仰祈
勅部鏤版一副交臣印刷以資給發官生則守是業者
皆手習一編而無闕如之憾矣至於與事諸員皆
急公勤慎克底有成伏望我
皇上憫其微勞量加優敘以鼓後效則亦
國家酬庸激勸之典也臣從曆法起見字多逾額如
果芻蕘可採伏乞
睿鑒施行臣謹將所著書表稽首
進呈臣無任悚仄屏營之至爲此具本親齎具
奏以
聞
康熙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具奏二月初三日奉
旨曆法天文關係大典據奏儀象告成製造精密南懷
仁殫心料理勤勞可嘉著從優議敘具奏余著一並
議奏該部知道書圖併發
康熙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對哈納題本
太子太保文華殿大學士管吏部尚書事臣對哈
納等謹
題爲恭際
欽造之儀象告成益幸合天之曆法有據今按器闡明
著有書表繕塵
御覽以光
國典事吏科抄出該禮部尚書哈爾哈齊等題前事
內開禮科抄出欽天監治理曆法南懷仁奏前事
康熙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奏二月初三日奉
旨曆法天文關係大典據奏儀象告成製造精密南懷
仁殫心料理勤勞可嘉著從優議敘具奏餘著一併
議奏該部知道書圖併發欽此欽遵於本月初四日
到部查得康熙八年八月臣部具題內開該臣等
議得見在觀象臺舊簡儀等三件儀器若仍存在
臺則南懷仁新造六件儀器難以安設俟南懷仁
所造新儀器造成時將簡儀等舊儀器應移於臺
下廂房收存令當值滿漢官員看守換班交付當
值官員既稱臺上板房一間遮蔽儀器應移在臺
東靠臺將門向臺造作風杆因礙測驗將風桿應
移在北方其新造儀器併安設儀器臺基應聽工
部具照南懷仁所指式樣速造可也等因具題奉
旨依議欽遵在案查儀器告成作何議敘之處臣部並
無檔案可稽又會典內開正統四年及景泰六年
製造渾儀簡儀黃道晷影堂等儀器亦未開作何
議敘之處查檔案內順治三年六月准吏部咨稱
會同禮部看得湯若望創立新法勤勞懋著業蒙
聖恩敘賚茲據禮臣查照前朝欽天監碑記吳昊以監
正於弘治十年陞太常寺少卿今湯若望應加太
常寺少卿職銜仍管欽天監監正事至賞賚出自
聖恩非臣等所敢擬議等因奉
旨是湯若望准加太常寺少卿職銜仍管欽天監監正
事各欽遵在案該臣等議得南懷仁奏稱臣指授嘔
心業將諸儀安列於觀象臺上以故覃精研慮繪
圖表次爲一十六卷名曰新制靈臺儀象志是書
樊然其不齊也使非版行勢難盡人而給且無以
遺久仰祈
勅部鏤版一副交臣印刷以資給發官生則守是業者
皆手習一編而無闕如之憾矣至於與事諸員皆
急公勤慎克底有成伏望我
皇上憫其微勞量加優敘以鼓後效等因具題奉
旨曆法天文關係大典據奏儀象告成製造精密南懷
仁殫心料理勤勞可嘉著從優議敘具奏餘著一並
議奏該部知道書圖併發欽此將南懷仁從優議敘
及與事諸員議敘之處應交與吏部議既稱使非
版行勢難盡人而給且無以遺久等語相應仍交
與南懷仁酌量刊刷散給官生可也臣等未敢擅
便謹題請
旨康熙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題本月二十四日奉
旨依議欽此欽遵於二月廿七日抄出到部隨移劄欽
天監取在事各官職名去後於康熙十三年三月
十二日據欽天監呈送監正宜塔喇監副安泰左
監副加一級李光顯此三員率領官生供事工部
員外郎翁英七品筆帖式加一級圖齊哈此二員
監造諸儀右監副劉蘊德春官正孫有本秋官正
徐瑚博士寧完壁博士加一級孫有容博士焦秉
貞原任五官司歷革職今在欽天監辦事鮑英齊
此七員監造諸器按式較對規制得宜懋著勤勞
秋官正張問明靈臺郎加一級李光大靈臺郎邵
泰衢主簿殷鎧支從八品俸博士加二級劉應昌
支從八品俸博士加一級鮑英華博士加一級鮑
選博士張登科從九品天文生薛宗胤蕭盡禮馮
方慶朱世貴張文臣席以恭此十四員安置星座
測對儀象繕繪書圖克盡厥職等語又於康熙十
三年三月十七日咨呈內稱將本監與事堂屬官
員及朝夕同事之工部監造員外郎筆帖式等職
名已經開列呈送外其工部督造之堂官及監視
司屬官員職名理合再行呈送一並議敘但係大
部官員本監未便開送應行文工部移取題敘至
本監供事滿員如五官正加俸二級魏成格五官
正屯主祜主簿阿莫索峩靈臺郎加俸二級鰲海
靈臺郎索博靈臺郎蘇來博士賈善七品筆帖式
加一級三虎七品筆帖式加一級三寶七品筆帖
式加一級吳隆古七品筆帖式吳格七品筆帖式
加一級愛玉璽無品筆帖式阿達禪此十三員自
創造新儀數載以來悉心供事著有勤勞相應一
體議敘等因呈送到部該臣等議得禮部疏稱南
懷仁疏稱臣指授嘔心業將諸儀安列於觀象臺
上至於與事諸員皆急公勤慎克底有成量加優
敘以鼓後效等因具題奉
旨曆法天文關係大典據奏議象告成製造精密南懷
仁殫心料理勤勞可嘉著從優議敘具奏餘著
一並議奏該部知道書圖併發欽此將南懷仁從優
議敘及與事之員議敘之處應交與吏部議等語
查明季以來儀象俱未修成其修造官員未有作
何議敘之例順治三年因湯若望創立新法加太
常寺少卿銜仍管欽天監監正事漢品級考內開
欽天監監正陞加京官銜仍管欽天監事等語查
康熙八年六月內禮部具題將南懷仁仍留欽天
監監副之職南懷仁具奏請辭奉
旨南懷仁控辭官職其曆法天文一切事務俱殫心料
理情詞懇切准其所請在案南懷仁見今無官以
閑散治理曆法天文各項儀象關係大典南懷仁
親身指示修製告成應從優議敘將南懷仁授爲
欽天監監正加太常寺少卿職銜歷查舊例無有
製造儀象告成者亦無有將在事工部官員欽天
監各官議敘之例順治三年新曆告成止將湯若
望議敘並未議及欽天監別項官員且在事官員
係南懷仁指示修造相應將工部堂司官員筆帖
式及欽天監別項官員天文生筆帖式俱無庸議
敘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
旨
康熙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題本月三十日奉
旨南懷仁製造儀器勤勞可嘉著加太常寺卿職銜仍
治理曆法其在事官員著再議敘具奏
康熙十三年四月初日南懷仁奏本
欽天監治理曆法臣南懷仁謹
奏爲懇辭卿銜之
寵命以安愚分事切臣西庠鄙士一介孤蹤猥荷
世祖章皇帝召取來京繼修曆法後於康熙四年內遭罹
誣網廢時憲曆而不行改用舊法曆典蕩然蒙
皇上察臣曆學有本屢經奉
旨推測無不密合天行於是
乾斷復用時憲曆日擢臣監職治理曆法當臣以守道
修身不婚不宦願以儒素辦事監中再疏籲辭蒙
皇上俯成微志允從所請仍著照品給俸每年銀一百
兩米二十五石又蒙
俞命製造儀器臣自受事之後夙夜冰兢罔敢即安窮
神於象數而務極理之變悉心於指授而不憚語
之詳惟恐不盡所學以負我
皇上簡畀敬授之盛心者非一日矣頃者儀象告成恭
進書表深荷
綸音褒異隨有南懷仁製造儀器勤勞可嘉著加太常
寺卿職銜仍治理曆法之
旨臣伏讀
恩綸感激之餘不勝惶汗蓋臣業身任治曆受
國家之豢養則夫殫心製器有所發明亦祗盡臣分
之所宜爲而塞報稱於萬一初何敢萌一毫覬覦
之思希冀夫非望詎意輒邀
皇上隆恩異數寵之以非常之遇哉顧臣本蚤歲清修
生平以澹泊明心以靜專昭事爲學自分韋布以
終身不復馳情於仕進矧山林枯槁之姿豈堪側
身於
廟廊之上
寵榮逾望揣分難安伏祈
皇上俯鑒愚誠收回
成命俾臣照舊以閑散辦事得遂疏朴之性則臣有生
之年皆效犬馬於
朝廷之日也敢不頂踵圖報以仰副
聖天子特達之知也哉爲此具本親齎謹具奏
聞
康熙十三年四月初 日奏本月十二日奉
旨南懷仁製造儀器有裨天文曆法可傳永久故特授
卿銜著即祗遵不必控辭該部知道
康熙十三年五月十六日吏部題本
吏部
題爲恭際
欽造之儀象告成益幸合天之曆法有據今按器闡明
著有書表繕塵
御覽以光
國典事該本部覆禮部題前事康熙十三年四月二
十四日奉
旨爾部即將該衙門先送宜塔喇等各官議敘具奏欽
此欽遵於四月二十五日抄出到部該臣等議得先
臣部遵
旨將修造儀象在事官員議復疏稱凡議敘俱照各該
衙門開送職名執掌所辦事宜議敘欽天監先送
呈內開寫監正宜塔喇等執掌事宜後送呈內未
經開寫五官正魏成格等執掌事宜且云工部堂
司官職名呈請臣部移取議敘等語前後不一難
以遽議應俟
命下之日臣部轉行該監詳查將職掌事宜應敘職名
開列具題到部之日再議等因具題奉
旨爾部即將該衙門先送宜塔喇等各官議敘具奏欽
此查先欽天監將本監監正宜塔喇監副安泰左監
副加一級李光顯此三員率領官生供事工部員
外郎翁英七品筆貼式加一級圖齊哈此三員監
造諸器本監右監副劉蘊德春官正孫有本秋官
正徐瑚博士寧完壁博士加一級孫有容博士焦
秉貞原任五官司曆革職今在欽天監辦事鮑英
齊此七員監造諸器按式較對規製得宜懋著勤
勞秋官正張問明靈臺郎加一級李光大靈臺郎
邵泰衢主簿殷鎧支從八品俸博士加二級劉應
昌支從八品俸博士加一級鮑英華博士加一級
鮑選博士張登科從九品天文生薛宗胤蕭盡禮
馮方慶朱世貴張文臣席以恭此十四員安置星
座測對儀象繕繪書圖克盡厥職等語以上在事
官生等俱應各加一級查此內原任五官司曆革
職今在欽天監辦事鮑英齊無品級以閑散辦理
事務不便加級今欽天監既稱監造諸器按式較
對規製得宜懋著勤勞應授爲從九品博士職銜
食俸俟欽天監博士缺出停其另補將鮑英齊即
行補授可也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
旨
康熙十三年五月十六日題本月十八日奉
旨依議
康熙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南懷仁奏本
欽天監治理曆法加太常寺卿加一級臣南懷仁
謹
奏爲曆傳永久鼓勵監員以勷用事切曆之曆世愈
遠而其理乃愈精其法始愈密蓋日月諸星行動
之中多有甚微非一代一人所可究也考二十一
史所載往代諸曆前後相比皆從粗入細古不如
新如元郭守敬之曆稱爲極密然比之
本朝之法則亦疏矣蓋其曆成之後不越十八年至大
德三年推當食不食大德六年又食而失推夫交
食節氣太陽出入晝夜長短等其度分時刻天下
各省不同乃前代用守敬舊法而以京師之度分
時刻頒行天下各省相同僅可爲一省一京師之
曆豈可爲萬國通行之曆耶因其算一京師之曆
如五星尚有差至六七日其節氣亦有一年差至
三十日有餘者疏遠如此比之新法不啻黑與白
夜與晝焉蓋新法諸曆合天之處五十年來監部
屢同測驗故
世祖章皇帝屢有密合天行盡善盡美等
旨至我
皇上復用之時六七年來更加精密如新制靈臺儀象
志推交食則加以天下各省不同之圖式推凌犯
則加以時差氣差爲準至每年之天象則以八節
預推之此等皆
世祖章皇帝時之所無者從今而後臣復加盡心愈明其
法之理更便法數之用如諸曆雖有永年表以爲
億萬年曆數無疆之算但其便用之處在於零年
表今臣依本法之理將現成二百年恆表繼列推
至數千年之零年表等項以免後世失其真傳而
可以垂之永遠矣其步算諸稿及繕呈
御覽紙張等項伏乞
皇上勅部給發然曆理曆法雖如此之精微全備但不
能獨自傳其美於後世必須理數兼到之人以用
之如康熙七年新法具備算數者思暗用以改其
舊法然熟於數之算而不明於數之理則良法混
於弊法顛倒其用至一年多加一閏月皆前代所
未聞也彼時雖召募天下而有陞轉鼓舞之
旨究不得一明士者蓋鼓舞而未嘗行其鼓舞之實故
也如臣監滿臣原從部院陞轉至監非知天文曆
法者比也今五官正以上雖有陞轉之缺而年久
未得陞遷靈臺郎以下無別衙門應陞之缺又無
各部院差遣之階伏乞
皇上勅部將不知天文曆法之滿臣俱指以部院之缺
遇缺先陞則學習之天文生亦有陞補之路或靈
臺郎以下既無別衙門陞轉准其照例年滿加級
此鼓勵之一也夫出差外省原由
皇上鼓勵各衙門勞苦之至意今臣監諸員比各部不
同晝夜辦事無間寒暑勞苦異常不敢少懈伏乞
皇上將臣監官生照別衙門差遣此鼓勵之二也夫曆
日之印必得知曆之員以掌之斯才識相稱今各
省曆日之印每年辦造曆日係布政司經歷領之
而布經又不由臣監考覈是以民間每有如福壽
通書等以撓曆典伏乞
皇上勅部將布經之缺由臣監屬員陞補一以重曆日
之典一以得陞轉之階此鼓勵之三也至筆帖式
者書寫
御覽置香候時翻譯檔案勞於各衙門者數倍伏乞
皇上勅部或照先臣湯若望時年滿送部銓補或同各
衙門差遣此鼓勵之四也臣從曆法起見字多逾
格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奉
旨該部議奏
康熙十五年正月十七日禮部移疏
禮部爲曆傳永久鼓勵監員以勷用事禮科抄出
吏科外抄經筵講官吏部尚書明珠等題復欽天
監治理曆法加太常寺卿南懷仁題前事等因康
熙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題本月十一日奉
旨依議欽此欽遵於十二月十八日到部除該監官生
筆帖式照各衙門差遣之處應聽戶工二部議覆
外隨問欽天監監正宜塔喇監副安泰邵泰衢零
年表應否修造回稱曆法甚奧妙應將零年表速
行修成以垂永久等語問南懷仁你所奏疏內零
年表恆年表緣由是怎麼說回稱恆年表即名爲
零年表等語該臣等議得欽天監治理曆法南懷
仁疏內如諸曆雖有永年表以爲億萬年曆數無
疆之算但其便用之處在於零年表今臣依本法
之理將見成二百年恆表繼列推至數千年之零
年表等項以免後世之失其真傳而可以垂之永
遠矣其步算諸稿及繕呈
御覽紙張等項伏乞
皇上勅部給發等語今問監正宜塔喇等回稱曆法奧
妙將零年表應速行造成以垂永久等語應照南
懷仁所奏應用紙張等項著欽天監詳算由該部
取用可也等因康熙十五年正月十七日題本月
二十日奉
旨依議
康熙十五年二月南懷仁奏本
欽天監治理曆法加太常寺卿加一級臣南懷仁
謹
奏爲日食有無京師與各省所驗之食分不同事竊
臣思解明交食等曆法之理其難一在理之細微
一在於究其理者甚少我
朝所用新法恭遇
皇上天亶聰明洞徹其蘊自荷
聖鑒不棄庸材
特命臣治理曆法已有八載屢蒙
召至內庭
皇上詳查新法曆書窮究諸曆之理並儀象之測法
聖明睿照靡有遺矣臣按康熙十四年八月內五官何
雒書等呈稱依新法書表推算康熙十五年五月
初一日朔日食二十微依古法推算康熙十五年
五月初一日朔日食五分六十秒等語在案臣查
本監舊例凡京師日食一分者則免題救護並無
奏聞外省食分請救護之例今本京之食分依我
朝用新法既在一分之下照例臣不敢奏聞但本年
正月二十九日因監副安泰請
旨爲四方覘驗舊法之日食臣不得不
題各省日食之食分以免臨時日食之誤測庶見
舊新兩法之疏密臣查舊曆日食向以京師之食
分頒行各省從無推算外省日食之法今天下各
省日食之分秒多寡不同者原爲理之必然及數
十年新法效驗所證蓋所謂日食者無他乃月體
在太陽及人目中遮蔽日光致人目不能見故凡
有日食則日月人目三者必在一直視線上若有
一者離線則不食矣其視線正對兩曜之中心則
謂之全食若離中心近遠若干則其食有多寡之
分但北方人目之視線不可以爲南方人目之視
線故北方之食分不可以爲南方之食分明矣即
東西方亦然此爲日食彼方此方有無之根由耳
又新法之日食頒行天下三十餘年其各省之食
分有多寡不同爲天下萬目所共睹又有此一省
數分秒彼一省全無皆與本法所預推密合屢驗
今本年五月初一日舊法之食分不過爲京師之
食分則各省所驗之食分既與京師不同斷不可
以京師之食分同一例觀也又京師之所無不可
以爲外省之所無如本年京師之日食依新法不
過二十微而廣東雲南等多有三四分有餘者康
熙八年京師之日食不過五分數十秒而廣東見
食十分有餘即比京師又多四分有餘者比例而
觀則先年與今年無異也若依舊法則京師與各
省皆同而兩法疏密豈待今日而見其驗已久矣
今將日食各省不同之總圖理解並各省之食分
開列
進呈
御覽臣從曆法起見字多逾格貼黃難盡統祈鑒宥爲
此具本親齎謹具
奏聞
奉旨天文曆法關係重大這本著與安泰所奏一並議
奏該部知道
康熙十五年五月初四日南懷仁奏本
欽天監治理曆法加太常寺卿加一級臣南懷仁
謹
奏爲陳明測驗日食事竊惟測天之理莫深於曆法
而曆法之疏密莫驗於交食然非窮理未有能明
於斯者也欽惟我
皇上睿智廣運學邃知天每於
內庭究心日食之理躬親測驗其於日食之時分等項
無微不徹視堯舜之敬授而
聖聰更有加也臣以知曆於順治十七年
欽取來京迄今所經測驗相近於地平之日食者有二
其一於康熙三年十二月初一日申正二刻日與
冬至相近其一即今年本月初一日酉正二刻日
與夏至相近此兩次日食其所測之時刻與所預
推者密合但所驗之食分與所預推間有不同者
向於康熙三年十二月朔測驗日食次日蒙禮部
傳
上諭問推測不同之所以然彼時臣照新法交食曆指
等書所載古今測驗食分與預推不同之故呈明
引爲清濛氣之差緣由在案今年本月朔之日食
其推測不同之所以然正與前次相等新法交食
曆指六卷日躔曆指新曆測驗紀略等書論曰清
濛之氣者地中游氣時時上騰入夜爲多其質輕
微略似澄清之水能映小爲大升卑爲高試於水
中置一物斜視之則本小者見之爲大本低者見
之爲高故日月出入人從地平上望之比於中天
則大也交食曆指六卷中論清濛徑差有曰隆慶
元年丁卯三月朔日食依日月周徑本法則月魄
應全掩太陽之外尚餘二分半乃遠西測候至食
甚時二曜以心正會反見日光贏而月魄週圍有
光如金環然蓋清濛氣所爲也又云萬曆二十八
年庚子六月朔遠西測得日食五分有半依本地
原推正應四分較多一分有半此皆清濛氣使然
耳書中所載此等日食之驗與其所以然者難以
枚舉今本月初一日酉正二刻依新法所推月魄
掩日光不過二十微則日月兩曜之周邊相摩切
如今所進呈之第一圖有然又兩曜因與地平相
近在濛氣之中則其本體照映開展比在天中更
加廣大因而兩周之邊相入切至月魄掩日光之
數秒如今所進呈之第二圖有然此其所測與其
所推稍異者乃由於清濛氣之差也假若兩曜高
離地平則無濛氣並其所映本食之秒亦全無矣
又清濛氣之差有多寡不等隨其濛氣於四時中
或厚薄清濁陰晴蚤暮隨時隨地各有不同因此
不能預定凡有日出入帶食之分所驗與所推其
不同者正此故也如本月朔當食之時假若濛氣
加厚則其所映之食分更多矣但濛氣差可致食
分有差不能致時刻有差若照舊法所推食分加
入濛氣之差則日應失光七分有餘今所測失光
不及一分則共差六分有餘論其所食之時刻則
其初虧先天六刻其復圓後天二刻先後共差約
有八刻又於本日太陽未入之前既經測驗復圓
則其推帶食二分全錯明矣故明乎清濛氣差之
理則新法所預推日食之微並食之時刻與已經
測驗者皆密合可知也新法係
熙朝定典交食爲曆學之明徵臣在曆言曆故不得
不反覆披陳以仰佐
高深於萬一耳臣不勝悚仄惶恐之至康熙十五年五
月初四日奏本月初七日奉
旨知道了該部知道
康熙十六年四月初六日上諭
諭今聞安文思病故念彼當日在
世祖章皇帝時營造器具有孚
上意其後管理所造之物無不竭力況彼從海外而來
歷年甚久其人質樸夙著雖負病在身本期療治
痊可不意長逝朕心傷憫特賜銀二佰兩大緞十
匹以示朕不忘遠臣之意特諭
康熙十六年四月 初六 日
康熙十七年七月十一日南懷仁奏本
欽天監治理曆法加太常寺卿臣南懷仁謹
奏爲
欽命預推康熙永年曆法告成著有書表詳載推法以
傳永久以光
國典事竊惟帝王之尊巍光大上則於天故太陽諸
星九重天即爲人君諸僚宮闕之象是以治曆明
時順合天道從來爲帝王之首務如堯置閏月歲
序乃定舜造璣衡七政以齊其後諸代之君修曆
創法各有其制但未有如我
皇上欽若授時留心天行窮察曆理曆法若斯之精微
非但比隆於唐虞也如康熙八年
欽定復用新法即去舊法錯推之閏月而歲序愈定又
命造造觀象臺所用測天大儀六座以易從前不合天
之儀器嗣後微臣懷仁屢蒙
傳至
內庭伏睹
皇上親將新法曆書百餘卷逐一研究諸曆之理諸法
之用於十三年又查舊用勾股法遠不及新曆三
角形法之有當於用則以此法加補之
命造
內庭備用測天諸器如黃赤二道天體星球圭表並
測地高低近遠等項之儀又復
命臣將先臣湯若望遺留諸曆二百年恆表相繼預推
至數千年之後以垂永久今已告成預推將來二
千年共曆書三十二卷名爲康熙永年曆法進呈
御覽若照此已推二千年之法復預推於後則可以爲
永遠合天不易之法也日合天者屬法之理日預
推者屬法之便用兩者缺一則法不得傳於永久
蓋曆理者推步之總根也億萬年諸曆皆由此而
推猶如葱鬱茂林從一根而發焉其理之本論已
全備於新法曆指諸書但曆理曆法俱爲深微能
窮盡通變者鮮矣使治曆者於本法便易之用非
詳著於冊則後世無所遵行漸失真傳而法與立
法者俱湮沒矣微臣自蒙治理天文曆法之旨以
來晝夜殫心於天文曆法之便用其天文之便用
多在於測天之儀象所以康熙八年製造測天諸
儀於十三年告成已安置觀象臺復著書繪圖共
十六卷名儀象志以便其用可傳於後世至於曆
法之便用多在於預推今將曆數之總根先期推
布至二千年並立永年之推法令今日之人明見
數千年後之天行天象如現在之天行天象焉猶
之道里悠遠目力所不及者用望遠鏡視之則視
遠如視近耳稽歷代曆法從無預推如此之便用
者茲康熙永年之曆論其理之昭明比往古諸曆
如太陽之光視小星之光論其數之推步廣遠如
永年日紀比一年之日紀也蓋前代諸曆傳流愈
久其失愈遠如元郭守敬之曆比前代之曆雖號
爲精密但中間推當食而不食又食而失推計立
法之後不越十八年其差如此況襲至今日哉惟
我清朝諸曆之合天從五十餘年來已經監部屢
同測驗在案其流行愈久遠則愈加精微如國初
時新法尚無創造靈臺儀象志其內所發明天文
曆法及旁通諸理並推算之諸表皆前人所未發
者蓋數十條其推交食者則無十六求之算法以
定復圓之細分又凡九十度限變東西號者則無
十七求之算法以定加減之准並無各省繪食分
之圖式其推凌犯者又無時差氣差如今日之准
則其
進呈天象又無八節分別之頒准此等皆我
皇上漸爲增益今微臣欽遵
上諭現成開列預推至於二千年並立永年推步之定
法以垂永久令後來普世之人常遵行康熙十七
年
欽定之永年曆法與今日之士民無異此又係我
皇上本年新定較往年更加精微蓋靈臺之儀器止能
對測現目所見之天象而預推則明見天上未來
之諸象一如現目所見者矣自今以後微臣復盡
犬馬之力夙夜匪懈以圖報我
皇上如天洪恩之萬一此皆愚分所當然也至於與事
官生皆於曆務勤勞預推共勷厥成
伏冀
皇上俯念微勞量加優敘以勵將來亦
國家獎勸之舊典也臣因詳陳曆法字多逾格貼黃
難盡
伏乞
睿鑒全覽施行謹將所著永年曆法書表稽首
進呈臣懷仁無任悚仄屏營之至爲此具本親齎具
奏以
聞
康熙十七年七月十一日具奏十七日奉
旨據奏預造康熙永年曆永爲後式盡心推算可嘉南
懷仁著議敘具奏該部知道曆併發